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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今年3月离开《面对面》,央视主持人王志要到云南挂职副厅级干部的消息就一度甚嚣尘上,但并未获得有关方面证实。日前,云南丽江组织部的相关负责人终于开口,承认王志于昨日下午已经抵达丽江,并将担任副市长。 (10月23日《重庆晚报》)
据了解,中央电视台工作人员挂职其实早有先例,之前中央台导演陈临春也是因为去内蒙古挂职锻炼,做了一年的副县长,回到央视之后就升为中央电视台文艺中心文艺部副主任。因此,外界猜测,王志此次赴云南当官,极有可能只是挂职锻炼,回到央视将另有任用。但在笔者看来,王志挂职一事根本就错了,是把国家法律和制度当成了儿戏。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挂职锻炼,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有计划地选派在职国家公务员在一定时间内到基层机关或者企业、事业单位担任一定职务。所以按照公务员暂行条例,挂职的人必须首先是公务员,而王志是公务员吗?肯定不是!条例里有规定,公务员指的是在国家行政机关中的除工勤人员以外的人,如果离开行政机关,即使原来是公务员,也自动丧失公务员资格。而中央电视台为国家副部级事业单位,所以,王志作为一名主持人肯定不是公务员了,这样的挂职显然违法。
另外,相关分析人士认为,王志到丽江挂职,对丽江旅游乃至政府形象,都会产生加分的作用,因此对王志本人或当地而言都是一件好 事。对于丽江延揽人才、发展经济的急切心情,我们理解。但在建立法治社会的大潮面前,丽江和王志都不能例外。其实以王志的知名度和活动能力,帮着丽江做做 宣传,介绍些专家去出谋划策都应当不在话下,按说做这些事可以授予“形象大使”或者“顾问”的头衔。但绝不能把国家公器当成了可以赠予的礼品,做违法乱纪的事!
今天,别人当公务员要经过严格考试,王志、陈临春包括以前的相声演员牛群,凭什么一下子就能当上一个市的副市长或一个县的副县长?如果一个名人就可以随意到全国各地当官,那国家制定的那些条例和制定又有何用,岂不是全乱套了!笔者以为,这样有损国家法制建设和政府公信力的闹剧该息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