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夜雨

我想知道,在一个中国留学生眼中,实现美好的思念是怎样一个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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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 人 的 文 化

(2008-08-16 07:59:41) 下一个
吃 人 的 文 化   中文网上谈吃,越吃越起劲,从吃蕹菜吃到了人肉,有人贴了篇周老二的吃人文章作大家指导,却要贴上“儿童不宜”的标签。这网上的儿童大概没几个,要有也不必怕他们看到,还不如贴上“贵族不宜”的标签,免污某些人的贵眼。  我们这个民族号称是吃的民族,四条腿的板凳大概是不吃的,但两条腿的人却不妨不时吃吃,吃人的历史源远流长,吃人的艺术博大精深。小孩子们自小耳闻目濡,哪个不知道人肉能吃,该吃,而且好吃?“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是在吃人吧?而且吃得何等崇高,何等心旷神怡!而那是小学生也背得滚瓜烂熟的。当年四、五岁的周海婴问鲁爷人肉能不能吃,鲁爷就不是“儿童不宜”,而是坦然相告:“能吃,可能很好吃,不过最好别吃。”  最好别吃,一有天灾人祸还是吃的。别的民族,一遇饥荒,大抵是牺牲老人,尽力保护儿童。相沿成习,有象日本电影《□〔木酋〕山节考》所说的那样,老人到一定年龄就到山上饿死的;也有象爱斯基摩的某些部落,孙子一出世,祖父母便离家自杀,全都是为了省下粮食来给最小的一代。而我们这个民族,遇到大饥荒,饥饿的眼睛盯着的却是无助的子女。不忍心吃吧,便发明了“易子而食”这样的妙计。翻翻《资治通鉴》,过几页就来一次某地“大饥”、“析骨为炊,易子而食”,长年累月,还不吃出经验,吃出艺术来?  把人叫作“两脚羊”,并非宋人的发明。唐末黄巢打入长安,困守之时米比金贵,他的部下——起义军们——便到长安城外抓人来吃,美其名曰“抓两脚羊”。中国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吃人运动大概发生在明末,夸张点说是几乎无人不吃人。那可是千年不遇的全国性的大饥荒,能吃的都吃光了,只剩下了人还可一吃,于是便有了公开的人肉市场——不是卖人肉,而是活生生的人,称之为“菜人”。你看中了哪个菜人,交点钱,便领着回家,洗涮一番便象杀猪一样杀了吃了。杀猪还要五花大绑,杀起来还要嗷嗷大叫,而杀起菜人来却要省事多了,反正菜人们已知道自己是要被吃的,也应该被吃的,反抗无用也不道德,不如视死如归、引颈就戮。所谓的菜人,我想无非也是谁家的孩子,细皮嫩肉的小姑娘大概可以卖个好价钱吧。拿了买主的钱的父母,无非也是去买别人家的菜人充饥,所以这也是“易子而食”,只不过已不是物物交换,而是有了货币流通了,社会毕竟进步了。  然而这还没完。我们一直吃到了“三年困难时期”,甘肃公开地吃人,和全国各地偷偷地吃人,一直吃到了文化大革命广西的为革命而吃人。以后有了机会,我们还是要吃人的,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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