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怕死,也不愿意提起死,觉得不吉利。特别是俺们华人,最忌讳提起死这个字眼儿。可是俺小平子不怕提起这个字,因为提与不提,都不会阻止死的到来。这上帝其实真公平,在死的事情上人人平等。不管你是要饭的、还是贵为王孙贵族,活在人世间的时间长短几乎都一样。不会因为你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和富可敌国的金钱就会延长哪怕是一个月的寿命。相反,有些穷人因为穷,无所顾忌,再加上愚蠢,不知道天高地厚,只知道整天穷开心,反倒寿命被延长了一些也未可知。
死,人人都怕,俺小平子也不例外。俺倒不是怕死了以后的那种无穷无尽的不醒的睡梦,因为俺认为人或者畜生都是有轮回的。只不过人在今生记不起前世的事情了而已。记不起来也没有什么了不起,就当是一条新的生命重新活一次罢了。俺最怕的是临死的时候的痛苦。一条生命在咽气儿之前的那种挣扎、痛苦、以及恐怖,没有经历过的人是不知道的。你要是问俺那是怎样的一种挣扎、痛苦、以及恐怖,你最好等到俺老馿到了临断气儿之前的那一阵子再来问俺吧!俺现在能够告诉你的就是俺所看到的俺的亲人在临终一刻的那种令人悲哀、令人无奈、以及那种到了最微弱的一刻仍然顽强地求生的执着,那看了令人心碎的、久久都不能忘记的感动的场面。
俺是俺的外婆最疼的大外孙子。俺至今还能够清清楚楚地记得在 1988 年 11 月中旬的一个清晨,俺那 83 岁的外婆,在经历过 2 个星期的抢救以后,在她那如柴般的胳膊上能扎的血管都被扎烂了以后,在医生无奈地摇摇头以后,在所有的喂给外婆的液体食物都流满了她的脖子以后,在俺们全家人都已经疲劳得不能再疲劳以后,俺那外婆仍然在顽强地挣扎着——她想活过来! 房间里没有其他任何人,只有俺坐在俺的外婆旁边。俺仍然能听到俺外婆的喉咙在咕隆咕隆地响,俺也能够感受到她想要对俺说什么。可是当俺俯下身去,想仔细听她在说什么时,她那微弱的生命已经没有能力让俺知道了!当俺用俺的手去握她那冰凉的,已经快没有知觉的手时,俺还能够感觉到她想握住俺的愿望···这种挣扎持续了四个小时,俺也泪流满面地坐在她的旁边四个小时。最后俺看到了她那最后一口气儿的消失、她的头也歪向了一边,俺终于知道:那个小时候任俺骑在脖子上玩耍的外婆,那个每个周末都给俺讲杨家将、聊斋故事的外婆、那个永远都把最好吃的食物留起来给俺的慈祥的外婆,永远地走了,走得那么可怜、那么无助、那么孤独。俺当时的感慨实在是难以言表。这,其实就是每一个人的结局!
俺太太的舅舅的临终一刻可以用凄惨无比来形容。那个 1.85 米、 220 斤重的大个子、那个身体比牛还健壮、性情特别开朗的男子汉,在临终一刻仅仅剩下一堆干柴棍子了!患了胃癌的他,在几个月的不断化疗,手术的折磨下,身上的肌肉和脂肪迅速地消失。他那满头的黑发被秃头取而代之,身体上凡是能塌陷的地方都塌陷进去了。在最后的一、两个月,他的房间里总是传来那令人心痛的、撕心裂肺的嘶叫声···俺最后一次去看他时,那个身上插满了管子的他,已经没有力气再嘶叫了。如果俺当时的视力好的话,透过他的肚皮,俺都能看到他的蓝、红相间颜色的五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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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令人心酸的、不堪一读的例子很多、很多,就不多说了。
说了上面那么多,俺的意思是:如果一个人已经到了最后的日子,在现有的医疗水平下证明无力回天了,就没有必要再为那几天痛苦的活着而挣扎了!安乐死,应该是人走向终点的最好的选择。
古人说得好:人生自古谁无死、斩断馿头不怕疼。古人还说过:生当作人杰、死了变狗熊。都是说:死,并不可怕。但是,既然是个死,就要死得尽量不痛苦,还要死得体面。就连那杀父奸母的昏君杨广,临死的时候还要体面一点儿呢,更何况俺们这些坦坦荡荡的君子呢?
上面那些人的死法不足为取,但是属于生命的自然终结,也属于合情合理。可是下面那些例子的死法,实在是不可效仿,简直是愚不可及了。
那个双料博士蒋国兵,怎么死不好,非得从高速公路的桥上头跳下去!那么聪明的一个人也不想一想:那从高空摔下去的人,再被许多辆高速驶过的汽车碾过,将会是什么一个样子!实在是自辱其尸啊!
俺 80 年代在本溪钢厂实习的时候,亲眼看见一个炼钢工人从一个高台上跳进 4000 度的钢水里!妈呀!那人一生惨叫,那钢水上头一股青烟,然后就什么都没有了!那个景像,俺多少年都忘不了!人就算是不想活了,也不能那么死啊!实在是凄惨无比、令人毛骨悚然啊!
还有,前年在俺们多伦多,有一对儿恩爱多年的洋人夫妻,在他们 76 岁、已经患上癌症并且到了晚期的年纪,手拉着手冲向一辆飞驰的校车,老太太当场就死了,老头被送进了医院,没过多久也死了。这种死法令俺和许多人感动得痛哭流涕。但是俺还是不同意这样的死法——太惨烈!
在瑞典北部的山区,住着以打猎为生的村民。当一个人老了,扛不动猎枪的时候,亲戚朋友就和他聚在一起,喝酒、吃肉,唱歌。然后那个人在其他人的一片祝福声中,独自走进了冰天雪地的森林里···第二天,亲戚朋友们把他冻僵了的尸体找到,埋葬在墓地里。这种死法很悲壮,但是也挺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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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的死法都不是令俺感到满意的选择。因为都太可怜、凄惨、悲壮、残酷···如果一个人不能在笑声中死去,如果一个人不能在睡梦中死去,如果一个人不能在不知不觉中死去,那么,安乐死就是最好的人生终点的选择了。
在瑞士有一个叫‘ Dignitas ’的自杀诊所,在成立 11 年的时间里,已经帮助了 868 个人在没有痛苦的情况下,离开这个世界了。
半个月前,英国一对同患晚期癌症的老夫妻,就选择了在这家诊所离开了世界。男的是 80 岁的彼得·达夫。生前做红酒生意,很成功,非常富有;女的是 70 岁的佩内洛普。他们走的时候,穿着整齐,心情看起来很愉快。跟邻居、亲友打招呼的时候,就说自己旅游去了。就这么一去,再也不回来了。他们的女儿后来在证实这件事时,夸奖她的父母做了一件‘美丽的而令人难忘的事’。
俺在老房子时的一个邻居,一对叫做托尼的夫妇也是这么走的。还记得他们当时很愉快地来跟俺道别,说是去欧洲旅游了。他们走的时候,根本不像身患绝症已经到末期的样子。在俺看来,他们面色红润、身体健康,挺像去参加体育运动比赛去似的。他们也是一去不复返了···
在俺看来,这没有什么不好。恰恰相反,这是他们人生最明智的选择。
人,应该有勇气放弃。放弃那些曾经是很宝贵的东西,比如高官、比如财宝、比如女人、比如身外一切有价值的东西、比如自己的生命。这,并不是轻言放弃,而是在没有其它选择的情况下的一种无奈的、和最合适的解决办法。
俺是一个具有孔雀特点的人——喜欢把自己最美好的一面展示给别人。所以,俺不会让自己拖到生命尽头的那一天,俺不会瘫痪在床上、让别人无休止地料理;俺也不会躺在床上、身上插满了管子、房间里充满了痛苦的叫声、让所有爱俺的人都心碎。如果不能在睡梦中一觉醒不来,如果不能在笑声中死去,俺也会去选择安乐死。俺就是想让所有知道俺的人,在回忆俺的时候,总是有一种深深的思念···
别自作主张,
出生不由己,
入死亦同理。
当年应该用的是摄氏温度,两千度不到一点,没有四千.加拿大也是用公制单位的吧?
文章大体上还严肃,不明白为什么中间突然冒出一些"驴头","狗熊"这样不伦不类的"古人云"?
同意妳的观点。俺会在健康的时候事先准备好解决自己的办法。一旦像妳说的情况发生,也能解决自己——这是下下策。
反正,留尊严给自己,留美丽给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