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有我

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
个人资料
正文

夏至随想

(2019-06-20 23:23:09) 下一个

冬至饺子夏至面,传统中夏至要吃面。记得以前在上海一般这个时候已经进入梅雨季,花生酱芝麻酱拌冷面是夏天里的美食。夏季,人出汗太多,根本没什么胃口,由醋开始,加一勺花生酱,再添一勺芝麻酱,撒些葱花,伴着油冷冷的冷面不失为一道爽口的夏季美食。当然如果能有现炒浇头,那就锦上添花了。

记得以前四川北路上有家面馆,他家的炒腰花是一绝,每次去都点这个。有时候老板会直接去菜场买一副腰子,也不知他怎么就能那么快把腰子处理干净,没有一丝骚味儿。热锅一炒,那个味道我到现在都记得。

真的很久没有吃过现炒腰花面了,那时的我应该是个二十出头的姑娘吧。上下班骑自行车,有时候加班晚了,就到他家点碗热腾腾的先炒腰花面。上海的秋冬湿冷,那种冷是冻到骨头里的,冷得直让人心往下沉,尤其还要骑车回家。吃上这么一碗热气腾腾的面条,心暖了,手上腿上也有劲了,骑车回家也不再那么孤单。

我这个吃货看来不只是到了丹麦变本加厉,在上海时也一样啊,哈哈。现在回想起小时候的一些场景,基本上都和吃有关。妈妈做的年夜饭除了酱鸭,怪味花生,八宝饭还有四季烤麸,腌笃鲜,烤子鱼等等。高中同桌的妈妈包的菜肉馄饨那真得是地道,除了肉还有笋,虾,香菇末,味道鲜得让我到现在只要一想起沈家妈妈的馄饨,口水就不自觉地在嘴里打转。另一个沈家妈妈做的桃子果酱也是馋得我到现在都复制不出来,其实想想那会儿沈家妈妈用的都是快要烂掉了的桃子,可她到底加没加糖,加了多少糖,我不知道。记忆力的味道伴随着我,似乎融入了我的血液里。民以食为天,我想就算我有时间有能力走遍全世界,尝遍各种美食,我记忆力的美食始终在我心里,是它们慢慢地滋养着我,让我成为现在的我,一个标准吃货,不仅爱吃,也爱捣腾食物。色香味俱全的美食,谁会不多瞧上一眼,谁不想尝一口呢?

食色性也,人呢,吃饱了就会有其他的想法。昨天,蓝婆婆问了婚姻和爱情的区别,我试着答题吧。爱情是一种感觉,有很多人爱上了恋爱中的自己,而不是对方,更不是爱情本身。为什么我一上来就这么强调这一点呢,因为爱情是荷尔蒙,是一种不可能长久存在的冲动。曾有研究表明,爱情的保质期最长18个月。

再来说说婚姻,婚姻是双方依照法律建立的一份契约,有义务有权利,并以责任为前提的一种平等契约。婚姻以爱情为前提,假设爱情最长保质期18个月这个条件成立,那么婚姻最好是在爱情保质期还没过的时候缔结这份契约最为妥善,对吗?至少在爱情还保鲜的时候结婚不失为一种对婚姻的保险。婚姻更是两个家庭的结合,小两口结婚,双方家庭或多或少都会参与进去。只是参与度是个很精妙的参数,各人有各人的考量,前提是在不影响夫妻关系的前提下。

中国有句俗话,清官难断家务事。这话太有道理了,因为日常琐事真的是可以把人打趴下的,平日里的小打小闹在情绪激动得时候会一下子升级到鸡飞狗跳的地步。所有恩怨情仇各种狗血电视剧不知上演了多少次,而且现实生活里只有比这些烂电视剧更狗血的剧情。

爱情既然是感觉,那么谁能保证结婚后这感觉不会再次出现?关键在于,出现之后的应对。很多时候,心动了不代表就要有所行动。管的住自己才是真本事,婚姻需要双方共同经营才能保证生活里有笑有闹地过好每一天,不是吗?爱情和婚姻本身不矛盾,矛盾的是人本身。太多情绪如果不自控,那么不论爱情还是婚姻只会离去。生命曾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这几句耳熟能详,但什么样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呢?有框架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在框架内你可以随意挥洒自由。这个框架我认为就是法律,一旦触碰法律底线,那么自由就灰飞烟灭。

我们生活的这个地球有规律地春夏秋冬更替,法制国家下生活的人们有序地生活着。虽然世界纷扰,问题层出不穷,但是至少在法定范围内遵纪守法地生活着的人们还是可以日出而更,日落而息的吧。爱情婚姻也好,自由也罢,只要不触碰法律,这一切都是可以安然地做到的。

回到夏至和吃的话题吧,今天是夏至,如果天太热,那就吃一碗有点酸,有花生芝麻酱拌着的冷面吧,适时而食不失为一种养生,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民以食为天,适时而食是学食品分析的老爸生前一直念叨的一句话,没想到在他离去那么多年后我才体会到这话的真谛。能有所感悟,应该没有愧对我这爱吃,爱捣鼓吃的老爸。看样子,我得想想怎么复制老爸的巧克力花生了,这东西绕在我心头太多年了,就算是为了让女儿和先生尝尝,我也得想办法给复制出来。

好了,一早挖了那么大个坑,大伙儿使劲填坑吧,大妈我要开工啦。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