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里的灯还是亮的好
(2012-07-07 16:5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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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应是东方道学者之作。故事中那种嘈吵式夫妇关系是现实婚姻中占大多数,不嘈吵的占少数,如鱼得水的应是极端个案。对于不和谐,不愉快婚姻的处理方法基本上有西方,东方的不同(道德文化标准不一样)。
老番很随便说出口:“甜心,我爱你。“但也很容易离婚,一句性格不合便搞掂;结婚时对神立下不离不弃的誓言早就忘得一干二净。他们也认为 “屋里的灯还是亮的好”,但可以另找人去亮,而且会比行动不便的亮得更快。所以美国人离婚率有百分之六十强;不少人还离了两次以上。
老中不易说 “我爱你。” 因为会给人一种下耙轻轻的感觉,老中的婚姻观念基本上是一种没有誓言的承诺(这是西方人不能理解的没有宗教信仰作支柱的承诺);即使到头来没有感情,但道义上的责任还在。会尽量看对方的优点,好处;再加上认命,便把它忍下来了。认识一对夫妇,抗日战争期间失散,最后等到双方三十六岁时才重逢结婚,互爱之情不算不深。奇怪的是婚后经常吵架;后来男去台湾工作,女的在美工作并抚养儿女。七十岁时,男退休返美,准备与老妻环游世界;可是其妻突然中风,经抢救,变成能听不能讲,下身不遂的半植物人。其夫不离不弃陪她余生十一年。在旁观察,悟出一点道理,夫妻吵架不一定感情不好,只是公制和英制的性格不合而已。即使真的感情不好,也不一定用离来解决的。夫妻相处久了,会变成一种习惯,一种依赖;很奇怪,屋里那盏灯非他去亮便不感温暖。(至于”新的一代便很不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