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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没有理解错的话,王石关于捐款的谈话要点有两个:一是万科作为公司捐200万够了;二是万科的员工(当然包括他本人!)捐十元也就够了。捐款是心意的表示,不能以捐款多少来衡量爱心的分量。认同这观点属于大多数,但他们还是要声讨王十,我想是因为王十说话的时机选错了!
我看很多网络上的评论,似乎把万科公司看成是王石的个人财产了。我不知道他的股份有多少,但万科作为上市公司,其财产是属于全体股东的。
也有不少评论过于强调责任和义务的字面意义了。我认为,责任和义务不是一成不变的,义务是由法律监督实行的责任,而责任是由道德来规范的义务。在很多场合,责任和义务是难以分清其界限的。
不管怎样,现在,我有理由相信,王石个人捐款不超过10元。难道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