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地认定男女之间有真正的友谊,使我葬送了可能是我真正意义上的初恋。
那时我已经大学毕业,在一间国营电子厂工作。这工厂有两千多员工,其中绝大部分是女工,而我是该厂仅有的三个本科毕业生之一。我们在女工当中很受欢迎,这是不争的事实,但那个时代,男女关系远不如现在这么“融洽”,所以,我跟女工的交往基本上只限于工作。很快,一个漂亮的女孩引起了我的注意,我们有了别人能看出来的“多一点”的交往。过不了多久,认识我的人都跟我调侃,说我跟她“拍拖”了,每次我都很认真地回答,我们只是朋友。私下里,我跟她去看戏,去逛街。实际上,那时的情人们能公开做的一切我们都做了,只差越过“界限”那一步。我心里也知道,我很喜欢她,但是,脑子里面总有一个声音告诫我,你们是朋友,你们要保持真正的友谊。为了防止感情进一步深入,我要她叫我“哥哥”,她虽然不愿意,还是照办了。两年多时间,我们就这样保持着来往,直到有一天,她告诉我,她要结婚了。
那一刻,我真正体会到,我我爱她,需要她,我要她嫁给我。然而,她说,“太晚了,不可能的!”。她结婚后,我们的来往就很有限,也不可能再象以前那样亲密了,因为我们都是“保守派”。我曾苦思苦想了很长时间,结论是:我为了证明“男女之间有真正的友谊”这一自己经常重复的论点,牺牲了自己的情感。当然,我也曾想,是否我对她并没有足够的爱?不管怎样,我不再相信那自己曾经捍卫的“真理”了。在以后的很多年,和朋友们谈及这个问题时,我都是持否定的观点。虽然有自己的“现身说法”,但还是无法让大家确信,男女之间没有真正的友谊。
我们一直都保持着联系,但极少见面。即使见面了,也只象普通朋友一样。所以,我后来也想,或许男女之间是能有真正友谊的。特别是今天这个时代,年轻人有几个女朋友是很平常的事,跟其中第某一个保持“纯洁”的友谊,应该不是难事。真的是这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