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参加一个会,无巧不成书的是,我的几个多年没有见过面的朋友也在那里。由于附近没有什么食店,他们几个聚在一起时就嚷嚷着饿。一天下午,我突然善心大发,告诉他们我回去给他们弄一锅蛋炒饭来,哥几个乐得都把肥眼眯成了一条缝,还不停地嘱咐我,再多放些虾仁在炒饭里,我满口答应,驱车向家的方向驶去。
第二天,我正在河边散步,突然被一个穿粉白条相间T-恤衫的人迎面抱住,他的大肚腩紧紧地贴在我结实的小腹上:
"哎呀,老朋友,我的肚子太撑了,谢谢你昨天的蛋炒饭哈!"
接着,他爆发出一阵如雷的笑声。。。。。
我突然想起,昨天我答应人家送炒饭的,怎么回到家就把这事忘得干干净净了呢? 我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但又觉得很好笑,也就情不自禁地跟着人家傻笑起来。。。。
"做梦娶媳妇了?" 一声炸雷在耳边响起,原来我的笑声惊动了另一个房间的领导。这时我才从大梦中清醒过了,但笑声依然无法立即止住。领导一脸复杂的表情,盯着我看了一会儿,见我只笑不语,没趣的捧着她的书走了出去,我像获得大赦的囚徒一样,任凭自由的快乐在心中升腾。我重新睡回原位,想接着去找我的朋友们,至少做些解释,而且很迫切地希望能在梦里找寻到他们,哪怕是他们其中的任何一个,再让他把我的歉意带给大家。可是半天我都无法入睡,而且越急就越睡不着。
什么狗屁领导,让我在朋友们面前欠下一笔不大不小的人情债,而且永远都无法偿还。
后来我又迷迷糊糊,似睡非睡的折腾了半天,但见到的都是些无关紧要的人。你别说还真的和一个漂亮的女孩说了会话儿,挺暧昧的,但没有发生什么故事。
而我的朋友呢? 我还欠了他们一顿炒饭呢?
朋友,有债快还。而且答应人家的事,就不是小事,就是一笔债,如果做不到,就千万别答应人家,否则就是欠了人家的,别人可以当真,也可以当成玩笑。但你必须认真,否则时间久了,你就不会再有朋友了。到那时,你就会追悔莫及,良心上也会终日不安的。
做人还是实在点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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