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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总的武林故事003、004

(2006-06-12 21:33:56) 下一个

003
西门无名是江湖上的后起之秀。天下听说过他的名头的人很多,真正见过他的人却极少。西门无名还记得,三年前刚刚从赤狼谷出来的时候,他最倾心的事就是提着一把剑到那些名门大派的门口挑战,武林中谁的辈分越高,谁的地位越尊崇,他就越喜欢向谁挑衅。与他遭遇过的江湖名人一般只有两种结局:要么死在他剑下,要么跪在他剑下。

如今,金圣帮的白色羽箭已经让人闻风丧胆,但是见过帮主西门无名本人的却寥寥无几。其实见过他本人的人很多,只不过大家都不知道那就是西门无名。比如碧莲帮的帮主百里无忌,按照羽箭传书上的约定,来到湖上酒家“太白舫”见面,商议与金圣帮结盟的事宜。在太白舫百里无忌的眼里只有趾高气昂的帮务总管刘剑,却浑然不知刘剑身后那位其貌不扬的酒保,就是令江湖上三教九流闻风丧胆的西门无名


004
在那并不遥远的过去,“灯火酒绿、花花世界”是中国人一厢情愿地给外国贴上的标签。可是仅仅二三十年之后,世道便整个翻了过来。人们说二十一世纪是亚洲的世纪、中国的世纪,秦擎认为这个定位绝对不是夸张。几年的老总生涯让他时常有站在颠峰、一览众山小的感觉。

在“人上人娱乐中心”六楼拐角的一套不起眼的小套间里,秦擎把跑步机设到最慢一挡,人在传动带上大步走着。他面前不远的墙上悬着一面宽屏电视,正在播放《大长今》,不过声音都关掉了。秦擎身边,一个皮肤白皙、身材高挑的女孩子,正照本宣科地大声朗读着“通用电器”的老掌门杰克·韦尔奇的新书《赢》。秦擎就喜欢这样,一面看着默片古装戏里的美女们花枝招展、一惊一咋,一面听人朗读畅销书,这叫生活事业两部耽误。

“秦总”,一个女中音在门口响起。说话的是秦擎最得力的办公助理林丽羽

“怎样?”秦擎的眼光并没有离开墙上的屏幕。

“HC的人已经来了,一共两个,不过只有那个老外跟着老戴上去了,还有一个中国人留在楼下大堂里喝咖啡。”林丽羽说着,

走过去拿起遥控器换了个台,屏幕画面切换到一间布置考究的大房间。过了一会,几个人走进了镜头,秦擎认得其中三个都是自己的手下,领头的就是太极传媒的CEO戴岱

秦擎点了点头,停掉健身机,对那个刚才朗读的女孩子说:“Lili,倒杯橙汁来。对了,给你林姐也来一杯。”

那个叫Lili的女孩子是秦擎的生活秘书,当即温顺地答应了一声,又问到:“老总,橙汁里要不要加伏特加?”

“行,少来点。”

“林姐呢?”

“一样啦”

Lili到里间准备饮料,秦擎便问林丽羽:“那个老外是HC的副总,楼下那个中国人又是什么来头?”

林丽羽拿起遥控器又点了一下,镜头切换到一楼大堂。她盯着屏幕看了片刻,指着右侧一个坐在沙发里的人说:“就是他。这人名叫易马查,是HC在上海分部的一个经理,从美国海归两年了。这人拉广告还算有一手。”

“嗯,既然是个经理,今晚一起来不会只当个跟班”,秦擎若有所思。他又仔细盯着屏幕看了一会儿,指着易马查说:“这家伙带着耳机,你猜他在听什么?”

“看起来象在听MP3,不过说他是在监听楼上老戴他们的动静,也不是不可能。”

秦擎笑说:“太有可能了。咱们可不能让这家伙太逍遥了,你去找个人招待招待他。对,就叫潘胖子去。TMD,人上人的总经理潘奇亲自出来招呼,这姓易的也算有面子了。”

林丽羽会意,立刻拿出手机出来张罗。秦擎把电视画面又换回刚才那间华丽套房,现在处于画面当中的正是HC的副总裁爱得明。秦擎将音量开了起来,于是十六楼“太上皇套间”里的那场谈判便在他的全盘监视之下了。秦擎看了一会儿,对谈判进展还算满意。

HC集团的旗下养了一支超级狗仔队,因此他们的八卦杂志《无哩头》周刊办的十分红火。秦擎一直想把这份周刊抓过来,今晚的谈判,《无哩头》周刊是个关键。

那位爱得明先生倒并非徒有其表,肚子里还有些货。语言不是问题。虽然爱得明的普通话不太流利,但基本上可以沟通。实在说不清楚时,他们就讲英语。被秦擎提拔到CEO位置上的戴岱也是个海归,在加拿大的皇后大学拿的MBA,据说那在加拿大是数一数二的MBA了。秦擎的英语不大灵光,因此这种场合下对林丽羽十分倚重。林丽羽本来是美国一个小公司派驻上海的负责人,后来被秦擎挖了过来。这林丽羽三十多岁了,模样顶多算得中人之姿,她得秦擎重用,大半是因为才干。

Lili很是知趣,知道老板要办公务,早就退了出去。秦擎与林丽羽边喝饮料边看电视,气氛一直很轻松。猛然间,秦擎的心里一阵发毛,不由自主地从靠背椅上直起身来。原来电视屏幕上,爱得明的眼光忽然直勾勾的盯着自己。他与林丽羽交换了一下眼色,知她也察觉出异样。谈判的太上皇套间里装有多个窃听器和摄像头,对准爱得明的这只镜头装在戴岱所坐的沙发旁边的小茶几上的猫头鹰雕像的眼睛里,难道被爱得明看出来了?正疑惑间,忽又听得电视里爱得明用清晰的普通话说到:“今晚我想见见秦总。”

秦擎“腾”地站起身来,脑子里飞快旋转着。他有两个疑问:第一,他今晚在这里“旁观”谈判,是昨天才做出的临时决定,他本来是要去广州的。那么爱得明怎么知道秦擎今晚会在这里?第二,就算爱得明是个商场奇才,猜到大老板会来监视谈判,那么他盯着镜头的举动又如何解释呢?看来爱得明不但知道镜头在哪里,而且通过镜头直接向秦擎发起了挑战。

事情只有一个解释:出了内贼!那么究竟谁这么大胆子呢?秦擎盘算了一下,觉得内贼并不难找,因为知道他临时改变计划的人不过那么四五个,一查就查出来了。


 秦总的武林故事003 (武侠增补版) by 卜鹰 

“三天后正午,太白舫,邀君共商武林大计。 ——西门无名”
家人取下信交给百里无忌,信上寥寥数语,可见写信人惜字如金。
这不是普通的信,这是最近江湖上崛起的金圣帮的“白羽热血令”。江湖上传言:凡是接到白羽热血令的帮派,帮主必须严格按照令中的指令去做,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五通教”教主史逍遥随手把这白羽热血令付之一炬,结果三天后,被人发现死在了自己练功的秘室里,一剑封喉。
“快斧帮”帮主胡仑自从去了嘉兴楼,就再也没人见过他。
……
江湖上已经有大大小小十二个帮派成为了金圣帮的分舵,更有几个平日里为害一方的小帮派直接被金圣帮灭了门。
“唉,西门无名……”
百里无忌忽然发现命运总爱作弄人:
无名,无名,偏偏名动天下;
码头上整日里晃悠的马大帅,头上不离他的大箬笠,不知道的以为习惯了遮阳挡雨,知道的都清楚那是怕摘了箬笠吓到别人;
有次随手赏了后街菜市口的一个小乞丐二两散碎银子,谁知那小子跪地谢道:“……,我钱满贵此生必报老爷大恩!”他钱满柜,呵呵。
百里无忌,自己真的能无所顾忌么?
百里发现,自己真的是越来越留恋自己所拥有的这一切了。

宴席草草的结束了,孩子也被嬷嬷们领回了房间,望月亭只剩下百里一个人。
月已当空,月色将这个世界涤荡得澄澈起来。
明月照耀我精诚!
虽说干的是刀头舔血的勾当,百里认为自己并没有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而从金圣帮的所做所为来看,西门无名也不是心狠手辣之辈,所做之事自己似乎还有些欣赏。
管他呢,后天先会会这条神龙再说。

同样的月色里,还有一个人在沉思。
青石桥边的“有家酒馆”里只剩下一个客人。
一袭青衫,不甚华丽,也不粗劣,身材说不上伟岸,面目也算不上英俊,唯一特别的他那双朗星般的眼睛,那眼神温暖得能融化祁连山顶千年不化的顽冰。
酒馆不是很大,却给人极敞亮的感觉,里面的灯火温暖而亲切,原木方桌干净却泛着油光,能在瞬间诱起人最原始的食欲。

青衫人的面前摆着几样小菜:熏鱼、肴肉、酸辣白菜、茴香煮豆,一坛约有斤半的烧刀子已下了大半。
在离他三张桌子外的柜台边,小老板尤颐首也在喝酒。卤水牛腱、黄瓜沾酱,陈年的女儿红。
此刻,他们酒已半酣,尤颐首正在用笛子吹奏着一首轻曼的曲子,哀婉却不沉重,悠长但不飘忽,淡得如月色里远山的影子。
有家酒馆有三怪:
其一、老板尤颐首自己就是这里的“常客”;
其二、酒馆里的堂倌都是些有年岁的人了,而且平时看不见他们,但当客人一坐下,就会有一个堂倌出现在你面前,仿佛他已微笑着站在那里几个世纪了;
其三、老板跟堂倌对客人很亲切,但绝少兜搭,布好菜,上完酒后,只要你不抬手招呼,你就会觉得他们只是不远处的一团空气,而你也是他们眼中的空气,你可以随意在这个空间里做你爱做的事。

青衫人就是西门无名。
发完白羽热血令后,他就来到这里,过自己的中秋节。
他喜欢这个小店,这里的氛围能让他放松;
他喜欢这个小店,这里有他钟爱的如火的烧刀子;
他喜欢这个小店,这里的小老板尤颐首会在适当的时候为他吹奏他喜欢的《杨柳》。
青石桥边青衫客,
仲秋邀月共影酌。
玉笛又起怨杨柳,
金樽与尔共蹉跎。

西门无名来自赤狼谷。
赤狼谷位于玉门关外祁连山、弱水和西巴丹吉林沙漠之间。
世上原本没有赤狼谷。
西门五岁那年,师傅带着他救了一只受伤的母狼——“红袍”,在西门的悉心照料下,红袍很快恢复了健康,成为西门的小玩伴。充足的营养和西门的训练使红袍体形硕大,牙尖爪利,智力超群。
两年后的一个月圆之夜,红袍消失了。
后来带回了一窝小狼仔。
一晃十年过去,红袍在经过不断的兼并重组之后,居然成为一支由三百多只狼组成的狼群的首领。它带着这支狼群游荡于祁连山、弱水和西巴丹吉林沙漠之间的戈壁和草场上面,驱赶着游牧民和商旅,一时间,这八百里山川草场,居然成为一方净土。
“……,一出玉门关,快马西行莫留恋。……”据说这句歌词说的就是途经赤狼谷地界的状况。
丝绸之路上的商队对此话深信不疑。曾经有一只商队的首领人送外号“河间韩大胆”的,在这地界露宿过一次,结果第二天天刚亮就仓皇而逃。事后,他对外只说了一句话:“那一夜,营外的荒野是沸腾的。”
红袍的王国居然是个大同社会!
西门发现,红袍的狼群竟然实现了“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理想境界。它使草原的狼群变得有秩序,使其统一,狼群也因为统一越来越强大。
更奇怪的是,草原并没有因为狼群的强大而破败,相反的,比十年前更加繁茂,更加生机勃勃。没有了羊群、牛群,鹿獐狍麂多了起来,燕雀鸠鸡到处都是,弱水冬季也不再干涸,戈壁、荒漠似乎也越来越小,红的、黄的、蓝的不知名的野花越来越多的盛开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

西门无名只有师傅和师兄陆夫子这两个亲人。
他知道自己该还有其他亲人,但习惯了谷里的生活,也不觉得要有其他亲人存在的必要。
十八岁那年冬天,大雪封山,谷里虽说温暖,但是也没有足够的活物来满足狼群的给养。红袍和它的狼群消失了,过了五、六天肚满肠肥的狼群居然赶了一群羊回来。羊群由于过度惊吓和疲劳,入谷后没多久就先后死去,好在,它们也不挑三拣四,凑凑和和的也就捱春天。
师傅为此事大发脾气。取出一些银两要西门沿着狼群的足迹,去把这些银两送给遭受损失的人家。
西门并不明白师傅为什么生这么大气,看到红袍卧在边上只是狺狺的呜咽着,满是委屈,还多少觉得师傅有些小题大做。
东行三百里,西门无名才找到被狼群洗劫过的那户牧民。男主人受伤卧床,女人、孩子们绝望的诅咒着,哭泣着……
西门不忍面对,将银子放在毡房门前就匆匆离去了。
初入尘世,百里忍不住绕了个弯,去几十里外的榷场转了转。
由于气候恶劣,榷场也不怎么热闹,遍地是卖儿鬻女的饥民,满脸菜色,眼神居然和那群羔羊一样麻木、绝望。当权为富者们对这一切也熟视无睹,日日花天酒地、纸醉金迷。
同样是人,为什么境遇会如此不同?
西门回去后问师傅。师傅摇头叹息,眼神里流露出一丝痛苦,可什么也没说,就让西门回房休息了。
从此,西门开始有了心事,他无法抗拒外面的世界的诱惑,他无法抗拒自己内心要去改变外面世界的冲动。
终于有一天,西门忍不住对师傅说他要出去改变人间的这一切。这时,他又看到了师傅眼中那抹他熟悉的痛苦。
师傅什么也没说,领他到了谷中的深潭边,随手丢了一块石头进去说:“什么时候你能在石头未沉底前击碎它,我就放你出去。”
一晃又是三年,西门终于击碎了一颗正在下沉的石子。
师傅什么也没说,回屋取来一把宝剑和一个装了些盘缠的包袱交给他,说了一句:“为师只能给你这些了。”然后便进了屋。
陆夫子倒是不舍,谆谆的教导着,什么只能相信自己了,不要轻信他人了诸如此类。
红袍一路跟着他,直到他接近官道,这头畜牲才意识到西门竟是要一去不回了,依旧是狺狺的呜咽着,眼中似有泪光。
走了很久,他还能依稀看见山坡上红袍的影子,还能隐约听到那凄厉的狼嚎……
还未入世,便先经历这分别的意气消磨,真是很让西门沮丧。

没出十天,西门的盘缠就快要在榷场的饥民群中散尽。摸着怀里仅剩的几两纹银,西门开始害怕去那个地方了。更让他泄气的是,那些被他资助过的饥民,十之八九过了几天就又回到原来的老地方去做着以前同样的事情。
“钩子”赌坊。
在西门口袋里剩下最后一两碎银子的时候,他看到了钩子赌坊的幡牌。
榷场的赌坊不怎么讲究,赌坊前面是茅草棚,棚下放着几张八仙桌,每张桌旁站着一个庄家,供一些下层赌徒玩色子。大棚后面是赌坊正屋,只是一组土夯建筑,十分宽大,里面是经营牌九之类的比较文雅赌博方式的场地。
西门需要银子,所以他站在桌旁下了一注。
结果,他输了。
夕阳以它神奇的手法,给这偏僻的边陲小镇镀上了一层金色,金的茅草屋顶,金的土墙,金的人,金的牲畜……
西门无名站在街头,看着这金色的世界,不知该往哪里去。
这时,钩子赌坊的正屋里忽然传出一阵喧闹,接着一个衣着华丽、气宇轩昂的青年人被四个打手推推搡搡的拽了出来。
“你们出老……啊……”,千字还没出口,青年人就挨了一拳,身子马上虾米般的弯了去。四个打手站定位置,正准备一阵胖揍。
“住手!”西门无名一声断喝,跳入圈内,护住年轻人。
住手?这四条汉子显然不是那么听话的主儿,一拥而上,可是当他们都躺下的时候,不住手也只能住手了。
赌坊里一群打手簇拥着一条蓝衣大汉鱼贯而出。
蓝衣大汉看了看地下几个呲牙咧嘴的手下,然后看了看西门无名,一抱拳说:“在下“断魂钩”吴戈,敢问朋友台甫,上下称呼?”
“在下西门无名,看到这位兄台在贵地输钱又挨揍,一时看不过眼就出了手,多有得罪。”
吴戈不知西门深浅,于是就顺水推舟道:“既然兄台这样说,我吴戈也是个爱交朋友的人,就不追究了。贵友在本坊输了五百两,我扣下一百两我兄弟养伤,再退给贵友一百两作为安抚如何?”
西门无名没料到事情是这个样子,就顺水推舟的应允了。

这样,西门和刘剑就成了好朋友——那个衣着华丽的青年人。
刘剑是江南富商之子,往来于南北之间做着茶马生意。
从刘剑那里,西门了解到了江湖和江湖的规则。他要出名,就必须去击败那些有名的人,踩着他们的头颅,一步步走向江湖的颠峰。
西门击败了一些帮派的掌门人,从无名变得有名,但是他觉得这并不是他想要的。在江湖,要想成功简直太容易了,从某种意义上说,他对江湖人的意义并没有红袍对于整个狼群的意义更重要。
于是,西门创立了金圣帮,创立了主旨为江湖的“兼并重组”的百羽热血令,他要做江湖中的红袍,实现江湖中的大治。
五通教是个邪教,他手刃了教主史逍遥,遣散了教众;快斧帮胡伦是条汉子,但为人暴躁,西门让他败得心服口服,甘心隐姓埋名在帮内潜心研武,由他人去整编了快斧帮,……
西门是个很有魅力的人,由于自幼都没受过举止礼仪方面的熏陶,他很不习惯总是以人上人的姿态出现,接受帮众和他人的膜拜。刘剑倒是更有大家风范,也非常喜欢陶醉在那种被人仰视的目光里。久而久之,西门也乐于让他出去狐假虎威。这样,或许更好。
碧涟帮是个在江湖上威望和金圣帮不分伯仲的帮派,帮主百里无忌行事深得一方百姓的称颂。随着百里无忌年龄的增长,帮派的经营日趋保守,在金圣帮兼并其他帮派时,总是一派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势。

人在江湖,身不由已啊!
西门从笛声中回过神来,尽管他不愿直接和这样的帮派发生冲突,可是此刻,金圣帮如同深海里的鲨鱼,只有不断游动,不断吞噬,才能维持活力,否则,就会灭亡。

八月十八,太白舫。
三天的时间已经够做很多事。
多到恰好能让百里无忌掌握到“金圣帮去太白舫负责同他交涉的是帮务总管刘剑,西门无名通常会在暗中观察”这样的消息而已。
百里决定给金圣帮一个下马威。
百里无忌是太白舫的老客,大老远掌柜的就出来招呼:“欢迎,欢迎,百里帮主,三楼有请,刘总管已经包下了三楼”。
百里无忌微一颔首便径直上了三楼。只见一个衣着华丽、气宇不凡的青年人迎了出来,身后跟着一个不太象堂倌的堂倌。

“西门帮主,久仰,久仰!”百里一抱拳,先发制人道。

“喔?!误会了,百里帮主,在下总管刘剑。”刘剑脸上略过一丝不快。

“噢,原来是刘总管啊,幸会,幸会”,百里佯做懊恼状:“敝帮马总管最近越来越不象话了,整天也不知在忙什么,他是知道今天我们两帮有要事商议的啊,要不,我着人去请他过来?”
说完大马金刀的兀自坐下,看也不看刘剑一眼。

“啊……,这个,这个西门帮主临时有事,又不想怠慢帮主,所以安排在下先来陪着,望百里帮主见谅。”刘剑心里一百个不痛快,嘴上也只有敷衍着。

“既是这样,我就等他半个时辰了,半个时辰后他若不来,那可不是我爽约了!”百里无忌得理不饶人,“小二,去泡壶上好的龙井!”

“好……咧……!”果然不是荏茬儿,扮作堂倌的西门无名暗自赞叹。一边嘴里应承着,一边下了楼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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