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里昂·菲尔普斯(William Lyon Phelps) 著 胡涣 译
每个人,无论其国籍、性别、年龄、人生哲学、以及宗教信仰如何,都希望自己能快乐。所以快乐的定义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话题。其中最精彩的定义之一是我在耶鲁上四年级时由校长德怀特给出的:“最快乐的人是有着最有趣的思想的人。”
这个定义把快乐放在了它应该在的地方:内在而非外在。快乐应该象品德一样不取决于外界事物,而是性格的一部分。假定你找到一位州议员,给他五百块钱,让他给某个议案投赞成票。结果他把你赶了出去。这能说明他有品德吗?还不能,这只能说明你用五百块钱买不了他。假定你一个月后又去见这个人,给他一百万,让他和他的家人这辈子都衣食无忧。如果他听了这话开始犹豫,他已经堕落了。他不仅没有品德,而且不知道什么叫品德,因为他的品德不是基于任何内在准则,而是基于诱惑的大小。诱惑小时他还可以抵抗,诱惑大时他的灵魂就滑向了危险的边缘。这样的品德就像在没有危险的时候显得勇敢,在一无所有的时候显得慷慨,在万事如意时心情愉快,在被礼遇时彬彬有礼。
还好,在每个州议会里还有那么一些人,他们没有定价,不会被收买,不管贿赂大小都毫不动心。这些人是真正的有品德的人。同样,也有这样一些年轻人,不管把他们放在巴黎还是宾汉普敦(注:美国东北部小城市),放在晚上三点还是白天三点,跟坏人在一起还是跟好人在一起,都同样令人放心。为什么?因为这些年轻人不会让时间、地点、还是旁人来决定他们的行为。他们的行为标准是内在的。
快乐应该尽可能 - 虽然并不总是可能 - 像品德一样,其得失不是取决于外在环境,而是取决于内在准则。有的人拿着快乐就像愚蠢的妇人手提着鼓鼓的钱包走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一样。第一个见到她的手疾眼快的贼很容易就会让这妇人和她的钱包分家。如果一个人的快乐就像这钱包一样是个外在的东西,仇敌、天灾、或者任何一点每个人都会遇到的不测风云,也就很容易让他与他的快乐分家。
我们每个人都有敌人。我自认为是个还算平易近人的人,但还是有很多人,在他们听到我的死讯的那一天,会大大松一口气。我不管是现在还是到那时都对此毫不在意。我不会让别人,尤其是那些不管我怎么做都会敌视我的人,来决定我是否有个平和的心境。如果有人告诉你别人说了你的坏话,而你听了就郁郁不乐,你就把你心灵的钥匙交给了别人,让别人来决定你是否快乐。我坚信在这个问题上你自己应该有决定权。如果你知道有人恨你而你并不生气或难过,而是觉得可笑,因为你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而还是招致了怨恨,这情景不是有点滑稽吗?如果你能体会到这点幽默感,你就进了自由王国了。
人不可能每时每刻都无比兴奋,不可能每天早上一醒来就像一条挣脱了锁链的小狗一样活蹦乱跳。如果你天天都如此,别人大概会觉得你神经不正常。但我相信如果有正确的人生哲学,人完全有可能在他的个性中建立外力不可长久摧毁的快乐之源。你当然还是会时不时有不愉快,也许由于身体不好、有为难的事、或是朋友忽然离世,但你不会永远挣扎在苦海里,你会摆脱忧郁,因为你的内心有来自有趣思想的不可征服的快乐。
如果最快乐的人是有着最有趣的思想的人,那头脑就比财富和健康这两大福分更重要。我从来没说过金钱是粪土,因为如果我这么说,我就太伪善了。钱是好事,但并不是快乐最重要的决定因素。如果是的话,那所有的有钱人就都会很快乐,但实际上很多有钱人并不快乐,而很多穷人日子倒是过得很开心。健康的重要性当然也不可轻视。人没病就意识不到健康的重要。不注意自己身体的人是叛徒,因为一个人对社会有用的程度会因为健康问题而大打折扣。但健康仍然不是终极答案。有病的人会觉得他们身体好了之后会非常快乐,牙痛的人觉得世界上每一个牙不痛的人都很快乐,但事实并非如此。有人身体好得很,但并不快乐,而有的人肢体残缺,但其言谈举止之间都能流露出一种发自内心的快乐。他们战胜了环境、肉体、以及他们自己思想中的绊脚石。
如果我丢了我所有的钱,我会很难过。但这不会永远夺去我的快乐。如果我被车祸压断了右腿,我也会很难过,但这也不会永远夺去我的快乐。为什么?因为我的快乐不是在我的钱包或腿上,而是在我的头脑里,性格里。爱尔兰剧作家约翰·欧文在战场上丢了一条腿。我问他如果在现状与四肢健全而不会写作之间作选择,会选哪一个,他毫不犹豫地说这没有可比性。当一条腿的作家比当两条腿的四不象对他要有吸引力得多。“当然,”接着他若有所思地说,“我还是很想念那条腿的。”
还有一点很重要:如果最快乐的人是有着最有趣的思想的人,那快乐应该随着年龄而增长。
我知道这个说法跟很多人的意见南辕北辙。多数小说、诗歌、和大众观念都认为青年是人生的黄金时代。我还是个大学生时,一位名人在给我们的讲座上强调说,“年轻人,好好珍惜这四年吧,这是你们今生最快乐的日子。”这个观点给我们印象很深,但正如很多别的耸人听闻的观点一样,是错的。我和我的同学们已经大学毕业四十年了,其中绝大多数现在都比当时更快乐。
我读过很多法国小说,里边经常可以看到把一个四十五岁的女人形容为“这辈子已经过完了。”四十五岁这辈子就过完了?为什么?因为陌生男人不再看她了。不可否认,有人爱慕、有人献殷勤、有人恭维漂亮感觉是很好,但这就是一个女人生活的全部吗?对这类说法,我们只有透过表面看下去才能看到其实是对人格的一种侮辱。
如果有人坚信青年是人生的黄金时代,那照这个说法引伸下去,没有人比大学生和年轻新娘更可悲的了,因为他们已经达到了人生的顶峰,摆在他们面前的是五十年的下坡路,五十年越来越黑暗的日子。
有些中年妇女一谈到他们逝去的青春时就很悲伤。我认为五十岁的女人感叹二十岁不再来就像二十岁的女人感叹三岁不再来一样可笑。而确实也是有那么一些傻瓜认为孩提时代是一辈子最快乐的时候:“我真希望我再当一回孩子!”放心吧,你的愿望很快就会得到实现。
所谓青年是人生最快乐的日子的说法是基于对快乐的错误定义。很多人认为身体没病、心里不愁就是十全十美,而当人年纪渐长时病也多起来了,心里事也多起来了,所以他们认为青年时是最快乐的。我们当然都是动物,但我们不仅仅是动物。对动物而言,这个说法是对的。但动物没有人的最重要的天赋:人的心灵可以不断成长。
那些认为孩提时代最快乐的人是不自觉地采用了动物定义:孩子最快乐,因为他身体健康,无忧无虑。冷了有人给他盖被子,饿了有人给他饭吃,悃了有人抱他上床。这不假,但有时候他不悃却也会被放到床上。阳光灿烂的日子总少不了影子。我个人倒是倾向于有点病痛和烦恼,但是可以自己决定上床睡觉的时间。孩子像奴隶一样要依赖别人。如果你更想当一个身体健康、有吃有喝的奴隶而不是一个独立的人,你是会更喜欢儿时而不是成年。孩子生理和心理上的主动权都操在成人手中。他们比孩子强壮,可以强迫孩子干任何事。而他们的智力对付起孩子来则更是绰绰有余。让我来举例说明。
我六岁的时候,有一次和一个跟我差不多大的孩子玩球。那是我的球。更准确地讲,是我爸爸给我的。我一不小心,球滚到了街上,被一个大孩子拿起来了。我说,“把球还给我,那是我的球!”
他说,“现在不是你的了。我拿到了。”
我说,“但这球不是你的,是我的!”
“它不再是你的了。”
他说的对。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那球。我唯一能做的事就是坐在地上号啕大哭。我还想再当一回孩子吗?
也在差不多那时候,我有一次拥有了一个三分银币。那时三分钱还是挺值点钱的。我不想一次花掉这么多钱,就想把它破开。我走进一家很大的菜市场,请一个店员给我换成三个一分的。他瞥了一眼这枚小钱,甩出一句,“我们商店没有零钱。”我只好出了商店,站在人行道上发愣。这时一个胖胖的爱尔兰人走过来,看到了我,就问我是怎么回事。
“我有一个三分银币,但是换不开。”
“为什么你不到商店里换呢?”
“他们没有零钱。”
“你怎么知道?”“他们告诉我的,先生。”
“孩子,跟我来。”
我把我的小手放在这位爱尔兰人的巨大的手掌中,一起进了商店。正巧又碰到了告诉我没有零钱的那位店员。爱尔兰人严厉地说,“这孩子想把他的三分钱换开。”
大大出乎我的意料之外,那位店员客气地说,“当然可以!”说罢他打开抽屉,给了我三枚铜钱。这是我有生以来最大的惊诧之一。后来想想,我的结论是如果你没有影响力,就没有零钱。事实可以改变,而起决定作用的是当事人有没有本领施加影响。现在我零钱也有,影响力也有,可不要再当一回孩子了。
快乐绝不仅仅是运气,而是取决于很多因素。一个人应该像运动员准备比赛一样来为快乐作好准备。勤奋锻炼,减少受伤机会,竞赛成绩自然会好。人只有两个去向:变老或死亡,所以成功地变老非常重要。况且我发现尽管悲观者宣称人生没有意义,但他们中的绝大多数还是会耗到生命的最后一秒钟。看到这么多男人和女人都很怕变老,我觉得很可悲。他们被恐惧束缚住了。很多人在看到他们头上的第一根白发时都吓呆了。人头发变白其实没有必要害怕。如果头发变绿或变蓝,那倒是应该去医院看看,而头发变白只不过是因为头皮里白色素太多,不冒出来不行。别为你的白发羞耻,你应该为它感到自豪,就像为你的国旗而自豪一样。看看这个世界上成千上万的人都在经历着的不幸,你应该很庆幸你能活到长出白发的时候。
有的傻瓜会说,“我是希望我老了还能像年轻时一样漂亮迷人。”这不可能。我们得承认老人不漂亮迷人。漂亮只属于青年,而且是青年最重要的魅力。诗人勃朗宁认为青年漂亮迷人是因为他们如果没了这个就会让人难以容忍。年轻人是这个世界的装饰品,这就是我们喜欢他们的原因。他们身体苗条,行动敏捷,美丽动人,因为他们如果不是这样的话就没有人能容忍他们的存在了。如果小伙子和姑娘们,除了无知以外,还白发苍苍,谢顶肥胖,满脸皱纹,再加上个双下巴颏,那真是太恐怖了。但是造物主的安排是让年轻人外表迷人,而给他们时间来增长智慧和见识。然后他们就可以用自己的聪明才智来生存,同时丢掉迷人的外表。小孩子坐在你腿上,伸手来拿你的手表,你会说,“好孩子,这个不能拿呀!”但如果有个三十岁的人伸手来拿你的手表,你会送他进监狱。我们长大时别人对我们的期望值会更高,所以没有人比一个已届成年而心智还像孩子的女人更可悲的了。这个文明社会里没有她的位置。
就算有人能到老还能漂亮迷人,这充其量也就算是一种退却、一种投降,而不应该为决战到底的生命斗士所接受。与其勉强维持着外貌而变老,我们能不能充满期盼地变老,胜利地变老呢?完全有可能。约瑟×丘特决不是个盲目乐观主义者,而是个极其老练事故的人。可是他七十多岁时有一次在纽约的一次公开演讲中宣称人生最快乐的阶段是七十到八十岁:“我建议你们加快步伐,赶紧加入这个行列。”
让我们再来看看另外一个流行的观点:我们年纪大了之后就失去了所有的幻想。这话倒是一点不假。我觉得我现在就没有任何幻想。即使有,我会很高兴今天就把它扔掉。你丢掉一个不切实际的幻想会怎么样呢?
每次你丢掉一个幻想,你就会有一个新见解。见解与思想比幻想更有趣,所以会更让你欣喜。实实在在的世界、男人、和女人比那些由无知和愚妄描绘出的图景更值得让你了解。有人告诉我们青年之所以最快乐是因为他们戴着玫瑰色的眼镜看世界。但我没有任何想戴玫瑰色眼镜的欲望,并且我还可以证明你也不需要。让我们来看看我们在政治经济学中的老熟人:供需法则。需求决定价格。大家都想要的东西肯定比没人想要的东西贵。假如你今年夏天去欧洲,到那里的商店里去买一副高倍望远镜。结果售货员建议说与其买望远镜,你不如买一个万花筒,你用它可以看到非常鲜艳美丽的图案。你一定会说,“你当我是孩子了?我对这些五颜六色不感兴趣!”“我知道,但是距离才产生美感。你看到五英里以外的一条船时,它漂亮得就像只天鹅一样。但如果你用高倍望远镜来看,你会看到破洞、补丁、甲板上晾着的衣服、以及别的很多不够赏心悦目的东西。你肯定不想知道这么多真相。”你绝对不会同意这个说法,明证是你随处都可以买到廉价的玫瑰色眼镜,但望远镜的价格会随着放大倍数而直线上升。如果我们为了看到真相而不是幻觉肯花大钱,我们就必须抛弃幻觉带来快乐的说法。随着我们年纪的增长,玫瑰色逐渐褪去,我们才越来越清楚地看到了人生的真相,因此也就觉得它更有趣。
还有人认为人变老时就失去了热情。这个说法对有头脑的人完全不适用,并且有一个严重的错误:它把没有热情和没有激发起热情的事混淆起来了。让孩子激动的事常常提不起成年人的兴趣,这并不能说明成人不会激动,而只能说明他们不会被孩子气的东西激动。我小时候最快活的日子是七月四号独立日,因为那天妈妈允许我半夜就起来,到街上大喊大叫,直到天亮。想想看,每天晚上一到了八点就被强制上床睡觉的我,早上三点就可以起来到大街上扯着嗓子大叫!那真不是一般的欢喜。假如现在你跟我说今天晚上我可以半夜就起来大喊大叫直到天亮,我谢绝。这说明我没有快乐和热情了吗?当然不是,这只说明我不想半夜三更爬起来。在那快活的独立日,天亮以后我会放一整天的鞭炮,决不疲倦。那时常常会有一个很老的人 - 他可能有三十二岁左右 - 走过来,我就请他一起跟我来分享放鞭炮的快乐,而他总是婉言谢绝。“可怜的人!”我想,“他这辈子算是完了。他再没有快乐了。”我那时真是很难想象三十岁以上的人会有任何开心的事,他们只不过是每天都活在一个一成不变的套路里而已。
三岁的女孩得到一个洋娃娃礼物会很开心,而如果她长到十七岁时有人送她一个洋娃娃,她会觉得受了侮辱。这并不说明十七岁的女孩没有了快乐和热情,而是说明她的热情原来是在洋娃娃身上,而现在则是转到了别的事情身上。
如果最快乐的人是有最有趣的思想的人,那我们的快乐会与日俱增,因为我们会有越来越多有趣的思想。理想的人生就像爬一座高楼:爬到一半时看到的风景要比在底层时好。上得越高,视野越宽,风景也就越美。教育的真正价值也就体现在这里。高等教育不见得会使人变得更有效率,但是可以丰富人的性格,增加人的精神财富,从而使人快乐。这是为年老体衰以至于动物原始欢愉的丧失而设置的最好的保险。不管我们有多少亲人和朋友,在某种意义上说我们每个人都注定是要过一个孤独的生活,因为我们在这世上存在的每一天都是跟我们自己在一起。因此我们绝对有必要给自己增加点智慧和美的品味,从而在我们思想空间的四壁都可以挂上引人入胜的画幅。做一个有趣的人比做一台高效率的机器要强得多。很多人被杯中物毁了他们自己,因为他们不能忍受跟自己相处。每当他们不得不与他们空无一物的思想独处,他们就必须用刺激物来让他们忘掉那已经荒芜的内心世界。还有很多人则是冲向电影院,或者是找点别的什么能让他们忘掉自己的事。
高等教育,或者说心灵的滋养,对女人比对男人更加重要,因为女人独处的时间更多。男人一辈子一多半的时间都是像狗一样跑来跑去。但女人则不然,即使是在妇女解放的今天。让我们来看一个女孩的例子,她在一个快乐大家庭中长大,有很多朋友和邻居。她每天都在各种愉快的游戏和活动中轻松度过。后来她嫁到了新泽西,她丈夫每天早上乘7:37的火车去纽约上班,晚上6:48才回家。这位少妇从一个幸福之家一下被抛到一个陌生的城市,每天独守空屋。如果她没有任何精神寄托,没有任何有趣的思想,天知道她该怎么办。
我无意低估舒适生活和年轻迷人的好处,但如果悠闲自得和无忧无虑就等于快乐,那最快乐的一位将既不是一个男人也不是一个女人,而是一头美国母牛。牛在欧洲还得拉车,而在美国牛和狗是真正闲适的淑女和绅士。看看一头典型的美国母牛的一天,我们就会发现她与一般人眼中的理想生活已经相差不远了。她早上起来,尾巴一翘,一天的厕所问题就解决了。这比起人类来真是有无比的优越。女人一天平均得要花上四十五分钟来穿衣化妆。哈丽特·马蒂诺小时候在听到她这一辈子每一天都得刷牙时被惊呆了。她后来活到了九十岁。母牛不用刷牙,也不用剪发,不必去买得体的高档时装,也不必随处都得拎着化妆盒。尾巴一翘,她的一天就可以开始了,而她的早饭已经在等着她了。她既不用亲自下厨生火,也不必因为厨子不辞而别而恼怒。草是她的主食,其上的露水是她的饮料。进餐大约一个小时后,她会若有所思地凝视着远方,想想那边的草地是否长得更旺更绿,是否值得劳驾走一趟。
她会花上三个小时来琢磨这件事。中午,她散步到小溪边,下到齐腰深的溪水里,饮水沐浴。然后她庄严地走到树荫里坐下,开始反刍。她的上颚静止,而下颚则有节奏地转动,表情安详平静。牛反刍时的表情与美国女孩嚼口香糖极为相似。每次我见到其中一个情景就决不会不想到另外一个。牛的眼睛大而有神,脉脉含情,无忧无虑。她们决不会因为内省或烦恼而不安。她们之间没有不可知论者、原教旨主义者和现代派的争论。她们不会在晚上辗转反侧,不能成眠,想象她的儿子是不是在某个遥远的城市投奔了魔鬼的怀抱。给人类带来痛苦和折磨的诸多思绪,在她们那里都不存在。我见过很多的牛,而在她们的大眼睛里从来没有见过任何的困惑。她们平静的面部表情从不流露出警惕或惊慌。她们甚至从来不感到厌倦。她们已经成功地超脱了叔本华的“人只能在失望与无聊之间作出两难选择”的著名论断。
既然美国母牛的一日已经展现出大众所期望的理想生活:舒舒服服、没有痛苦、没有忧愁,我们谁不想变成一头牛呢?可是大概很少人会愿意把自己变成牛。这只能说明一件事,尽管人生有悲伤、有困惑、要操很多的心,但还是比牛的平静生活更有趣、更值得过。多一分有趣,就多一分快乐,而最快乐的人是有着最有趣的思想的人。
嗯, 好文!谢谢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