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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工资单上的个人所得税外,人们在消费的时候也间接向政府上了税,主要是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前两种税收几乎是针对所有的商品和服务的消费,后一种税收是针对特殊商品征收的特别税。比如买一包中华烟,出厂价中45%是消费税,还有17%增值税,二税相加超过60%。
纳税流水线:从公司到社会
你缴纳的所得税远不止工资单上代扣的那项
方一迪是新近毕业的硕士,在中关村一家民营企业上班。参加工作之前,方一迪想不到,他拿到工资的第一件事不是请朋友撮一顿或者买点什么纪念一下,而是去请教财务:为什么少这么多。
财务打印的工资单让方一迪初步知道,单位除了发工资,还在代扣个人所得税。
方一迪应该知道的还不止这些。当他在某个单位卖力干活时,当他上街买包香烟或者搭乘地铁时,当偶尔背包旅游时,他也在缴税和被扣税,只是这种扣除不像在工资单上那样明白标出来。
工资单虚实
“怎么才这么点钱呀?肯定是财务把我工资算错了。”这是方一迪在去咨询财务的路上的想法。
事情很简单,方一迪就职的中关村这家民营企业给他承诺的是固定月薪6000元,一年后再根据情况给绩效工资。到月底方一迪去查工资卡时,发现卡里只有4233.35元钱,这让他着实吃惊。方一迪家不在北京,在公司附近租了间中档居民房,月租 2000元。工资发下来让他心慌,除了房租,他每个月的实际可支配收入也就2000多元钱了。吃、穿、交通、交际,这点钱怎么够!
出纳给方一迪打印了工资单。工资单显示,6000元工资中,扣除项目包括:住房公积金792元、养老保险480元、医疗保险123元、失业保险30元、意外保险24元,最后一项是个人所得税317.65元。
出纳解释,根据累进税率计算,方的工资总额中减去1600元(2008年3月1日后为 2000元)免征额和“五险一金”后为2951元,这2951元中,500元征收5%的个税(计25元),1500元征收10%的个税(计150元),剩下的951元征收15%的个税(计142.65元),共计317.65元。也就是说,方一迪的工资一分钱也没算错。这个结果让他很泄气。
方一迪是学动漫制作的,偶尔给都市报写点介绍国外动漫产业发展现状和经验的文章,每个月的稿费有2500元钱,但他拿到手的却是2262元。打电话到报社去问,对方告诉他,扣掉了238元个税。
与自己公司的出纳熟悉以后,方一迪便去咨询出纳,报社的说法是不是事实。出纳告诉他,他拿的稿费没错。除了工资外,个税征收还包括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稿酬所得等。因此,即使在他租房的2000元中,也暗含了房东需要缴纳的个税部分。
各项所得纳税的税率不同。比如,他的房东所收的2000元房租,适用20%的比例税率,房东需为此缴400元个税。稿酬所得每次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以后计税;超过4000元的,减除20%的费用后计税。稿酬纳税税率为20%, 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因此,他的稿费应该上缴(2500-800)×20%×(1-30%)=238元个税。
北京奥林匹克转播有限公司连续3年被北京市地税局评为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先进单位。该公司财务总监高东辉告诉《瞭望东方周刊》,她所在的公司有220余名员工,其中外籍员工将近90名,外籍员工的个税起征点是4800元(个税起征点1600元+ 3200元附加减除)。总的来看,由公司代扣代缴的个税占公司工资总支出的20%左右。
高东辉说,这个比例一般在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会不同,而且与每个企业的业务结构、薪资结构都有关系。比如,在高科技企业,高收入员工多,代扣代缴的个税额度相应就高,而劳动密集型企业则与之相反。
德勤会计师事务所(中国)专注个税事宜的税务总监王欢在与一些外资企业客户的交谈中了解到,很多外资企业会为其派驻到中国的外籍雇员承担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此项费用有时可占公司费用的50%。
目前北京实行个人所得网上申报纳税。高东辉所在的公司没有给员工做税收策划以合理避税,他们会按税务局要求,一般于每个月7日前将上月的个人所得税的明细申报信息由网络提交,并通过银行自动划款的方式缴纳到税务局。主管税务局会将明细申报信息与缴款信息核对一致后,根据企业要求于每月20日左右出具员工个人的个税完税凭证。
高东辉要求她的下属每个月都要主动给员工打工资单,因为,“他们有权知道自己被代扣了多少钱”,“工资单是最好的说明书。”
企业代扣也是一种国外通行的方式。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中国)税务部合伙人张伟伦介绍,美国的企业财务会在年中帮员工先代扣代缴一个预估税额,年底员工自己带着纳税资料再到税务局申报,多退少补。“这样比较人性化。”
看不见的税单
谈到日常开销,方一迪告诉本刊记者,他现在已经养成记账的习惯。上个月,他在食物方面的开销是920元,买香烟花掉120元,买酒花掉88元,买了一件便宜的衬衣花掉160元,交通费花530元。
方一迪不是很清楚CPI统计包含哪些项目,但他可以肯定的是,“我个人的CPI数值太高,根本降不下来”。
在“个人的CPI”之中,其实也包含了个人纳税成分。上海交通大学副教授魏陆说,大多数人根本不知道,除了个税之外,人们在消费的时候也间接向政府上了税,其中主要是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前两种税收几乎是针对所有的商品和服务的消费,后一种税收是针对特殊商品征收的特别税。这些税虽然不算个税,但最终通常也由个人承担。
比如,消费者买一包中华烟,出厂价格中有45%是政府征收的消费税,还有17%增值税,二税相加占出厂价格的比重超过60%。
“我们出国的时候,在免税商店看到的烟比国内要便宜得多,这是因为在免税商店的烟是不征收消费税和增值税的。我们去饭店吃饭,在支付的饭费中,有5%是饭店老板作为营业税交给政府的。这些税由于不是直接对个人征收的,我们的感受不明显,但实际上最终主要是消费者承担。”
魏陆介绍,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的一个税种,2006年国家对其征税范围进行了调整。在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消费税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消费税有多个征税项目,既有比例税率,也有定额税率,比例税率分为10档,最高为45%,最低为3%,此外还设计了8档定额税率。
因此,方一迪上个月在日用、出行、购物等方面的开销都已经缴了税,其中烟酒两项还缴纳了消费税
个税往何处去
12万元以上个税申报,其实就是综合自行申报的一个演练
“两年调高400元不是个办法,应该一步到位调整到5000元。”全国人大代表、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在2008年两会上说。
“12万元以上个税申报,其实就是综合自行申报的一个演练。中国个税制度改革依然任重而道远。”上海税务系统内部一位官员告诉《瞭望东方周刊》。
2008年3月初,历经争论之后再次上调的个税起征点,和经过修改的所得税法,并没有令各方欣然。个税往何处去?能否直面其“调节贫富,寻求公平”的初衷?
减少300亿元是值得的
2008年3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减除标准即俗称的“起征点”从1600元提高到2000元,对一些人而言,这意味着工资单上扣税少了几十元,甚至没有了“扣税”这一栏。对国库而言,则意味着减少了300亿财政收入。
根据国家统计局2006年的有关数据,起征点调整到每月2000元,工薪阶层纳税人数占全国职工总数的比例将由50%左右降为30%左右,大部分工薪收入者因收入达不到减除费用标准而免予纳税,中等收入者的税负也将大大减轻。
说起个税减除标准调整,温州中小企业促进会会长周德文欣慰之余有些辛楚。“工商税、所得税一直以来都是企业最主要的税负,除此以外还有个人所得税,尽管这一块所占比例不多,但是还是很有分量的一块。”由于工人本来收入就有限,很多企业把原本工人应该缴纳的税款纳为己任,这样一来也增加了企业的开支。
“工薪费用减除新标准的实施,减除了企业的一些负担,对一些中小经营者和个体私营者来说影响就更为明显了。”这在劳动力成本上升、银行信贷紧缩的背景下,也算个难得的利好消息了。
在社会的热议中,专家们的反应显得冷静。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研究员杨志勇、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博士后陈林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不约而同地谈到,免征额提高对国家税收的影响不大。
杨志勇解释,在中国整个税收体系中,个人所得税仅仅占到收税总收入的7%,不是税收体系中最重要的部分。免征额上调是会带来财政收入约300亿元的损失,但这是在财政收入可承受范围内的调整。
“随着时间的推移,未来个人所得税在整个税收体系中发挥的作用会越来越大。”杨志勇说,“因此在其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之前,把握好现如今这个有利时机,把个人所得税制度中方方面面都调整好是很值得的。”
陈林对《瞭望东方周刊》记者表示,目前个人所得税制度是有很多不完善需要改进的地方,一些纳税义务人原本存在漏税、甚至偷税的问题,有些单位也并未严格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由于点多面广,流失的税额分别来看并不是很大,造成法不责众,税务机关很难下大力气进行全面清查整治。
“起征点提高了,国家税收收入有所减少,但也减少了征税成本,还可以腾出更多精力加强较高收入人群的个税监管工作。这么做还是很值得的。”陈林说。
起征点提到5000元?
谈到这一举措对于不同收入人群的影响,陈林称,“影响最大的还是那些徘徊在免征额周边的工薪阶层。尽管他们缴纳的税收有限,但是现如今物价水平的显著上涨,对于他们来说,那几十块钱还是很有分量的。如今不缴了,毕竟可以减轻一点生活负担,因此老百姓还是很支持的。”
从800到1600再到2000,个税减除标准三年来已经进行了两次调整,但是很多纳税人显然对此并不满意。在这次调整之前的讨论中,许多网民就主张减除标准提高到5000元左右。在今年的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正式提出议案,建议将个税工资薪金减除标准提高到5000元。
宗庆后的提案博得了不少赞同之声,但也引起了一些争议。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仍然认为自己的主张是合理的。他表示,他的员工对这个建议都很赞同,认为说出了他们的心里话。
面对质疑,宗庆后认为,在杭州5000元只是中等收入,如果收入不到5000还要交税,是说不过去的。“要培养中产阶级,就要对中等收入人群少收税。”他说。
周德文的看法与宗庆后的提案遥相呼应。“免征额还是应该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尤其现在物价水平这么高,免征额应该随着当前消费物价指数的变化进行一个合理适时的调整。”
本刊记者了解,在去年12月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就有一些常委对减除标准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任克礼、任茂中等委员大都认为应该提高到3000元左右。而杜宜瑾委员和列席会议的缪昌文、吴明楼等代表都进一步提出,应加快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适时全面修订个人所得税法。
从改革税率做起
“个税制度改革的重点还是要从改革税率体制做起。”杨志勇一针见血地指出。杨介绍,目前我国的工资、薪金所得实行的是累进税率,从5%~45%,共分为9级。也就是说扣除2000元的免征额后,工资、薪金超过10万元的,须交45%的个人所得税。而最低的一级,仅仅增加500元收入就要增加一级税率。
“现在的问题不仅是起征点偏低,税率结构也有问题。所谓的累进税率,‘进’得太快,就是征收间距过小过密,计算复杂,更对于中等收入群体直接造成很大税负压力;‘累’得太高,最高边际税率达到45%。这样高的税率对于真正的富人大老板往往是无可奈何(他们的避税手段很多),如果真的严格执行下来,对于新生的中产精英阶层倒可能是毁灭性的。什么是高收入人群,年入12万元的标准也显得不适当。”陈林对《瞭望东方周刊》记者表示。
“中国的个税征管,目前主要还是针对工薪收入群体,也就是有单位的人,代扣代缴的主体,也是劳务和工资。”上海税务系统一位官员直言,“可以说,现在的个税申报模式,最主要的目的还不是征税,而是让大家先有纳税的意识,为以后条件成熟作准备。按照税务系统内部的说法,12万元以上个税申报,其实就是综合自行申报的一个演练。”
杨志勇就此分析说,未来个税的发展方向还是从分类所得税制向综合所得税制过渡。这样既能保证公民量能纳税,把工资、薪金更好地用于医疗、教育、家庭购房支出等方面,同时还能保证税收能够更好地发挥调节收入差距、兼顾社会公平的作用。
“个税可以具体调整的地方还很多。比如现行个人所得税制以个人为单位,没有考虑到家庭支出的需要,扣除项目偏少,且没有考虑到住房、医疗、教育等大笔支出负担。这样的个人所得税制没有做到以人为本,不利于社会和谐和民生改善”。
这与德勤会计师事务所(中国)税务总监王欢的看法相同。王欢称,除偏高的超额累进税率,目前中国个税征收中未能考虑合理的个人因素,如:家庭赡养的人口、房屋贷款等大额消费的费用扣除,这也使得最终的个税税率较高。
他认为,应该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适当扩大扣除范围,提高扣除标准,统一境内外扣除标准待遇,将按月计税改为按年计税,同时允许以家庭为单位申报个人所得税。
杨志勇还认为税收应更人性化,应树立为纳税人服务的观念,让民众明白税收的用途,让民众知道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每年4月份的‘税收宣传月’就应该更名为‘税收知识普及月’,用纳税人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税收知识。”
在改进税法、加强监管的同时,政府也要积极改善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不断健全民主政治和法律保障,这是政府征税权力的隐含义务,不能仅仅强调纳税人单方面的义务。“小小税单,体现了国家与公民的庄严契约。”陈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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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为上岗:
A,http://www.google.com/search?sourceid=navclient&ie=UTF-8&rls=SUNA,SUNA:2006-07,SUNA:en&q=%e7%a6%bb%e5%a9%9a%e4%b8%ba%e4%b8%8a%e5%b2%97
B,http://news.xinhuanet.com/comments/2005-08/28/content_340958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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