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外留学生群起抗议西方媒体对西藏片面报道公开信内容:
(2008-03-22 01:5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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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外留学生群起抗议西方媒体对西藏片面报道公开信内容:
尊敬的西方( )电视台,
我们是新一代的中国青年,我们怀着美好的理想来到西方世界,学习西方的先进科学技术,也学习西方的民主和法治制度,同时希望促进中国和西方各国的友好关系,促进中国现代化的进程。我们生活在你们说描绘的美好的“民主”、“自由”和“尊重人权”的世界里,因此我们没有任何官方背景,所以请你们不要再将我们简单描述为“受政府指派”等,我们深深热爱“民主”、“自由”和“人权”等信念,因此我们是新一代的中国公民,我们代表着中国新一代的公民社会,因此再次强调我们不隶属于任何党派。
在三月份西藏地区发生的骚乱中,可以说我们的“民主”、“自由”和“人权”理想在你们的报道中被粉碎,我们的世界观受到了极大的困扰。因此我们需要理性地向你们求教一些问题:
(1)你们不断宣扬说中国镇压和平示威,但是墨写的谎言档不住血写的历史,在全球化时代大量拍摄的照片和录像都显示了骚乱者使用了极其残忍的暴力,或是用大刀劈死老人,用火烧死妇女,用石头砸死无辜的少年。无论骚乱分子杀害的是谁,也无论是汉人,回人,还是藏人,我们都从人类的基本良知出发谴责这样野蛮的 “暴力”,我想,这是符合贵电视台和西方的人权标准的吧?但是贵电视台把赤裸裸的杀人、烧人暴力称为“和平示威”,称为追求“民主、自由和人权”,你们的 “人权观”和“民主观”是否发生了混乱,还是西方的“人权”逻辑本来就是这样理解“人权”的,如果是这样,我们作为现代的文明公民是很难认同的,请原谅我的冒昧。
(2)退一步来说,如果示威人士追求的是“民主”、“独立”或是“文化自治”,请问是否为了这样的目标就可以去烧死其他公众?是否为了这样的目标就可以用到割杀妇女儿童?是否为了这样的目标就可以到银行进行抢窃?如果你们觉得是可以的,那我真要向你们重新学习什么是“法治”,什么是“人权”,什么是“文化自治”了!我的问题是,如果一个美国印第安人或是夏威夷人要求独立的话,他是否有权利烧死其他美国人?如果一个德国巴伐利亚人想要独立的话,他是否可以到柏林去把一名妇女用石头砸死?如果一个科西嘉人要追求从法国独立的话,他是否可以到巴黎去把银行砸碎?如果一个北爱尔兰人要追求从英国独立的话,他是否可以刀砍斧劈其他公民?如果一名魁北克的居民想要从加拿大独立,那是否意味着他可以去渥太华的闹市抢劫焚烧?如果一名澳洲土著居民想要独立的话,他是否可以把一名澳洲白人妇女活活打死?如果你们觉得这样的行为是可行的话,那我们在西方学习到的“自由”、“民主|”、“人权”、“法治”的理念就快要崩溃了,所以我们要喊出“民主SOS”,“人权SOS”,“法治SOS”,请你们为这些你们天天使用的词语正名,请你们洗刷这些词语因为你们的举动带来的玷污。
(3)当越来越多的证据显示骚乱者使用了极其残忍的暴力的时候,甚至达赖喇嘛这位“和平先生”也开始暗示有暴力发生的时候,我们真的好伤心,因为我们发现你们突然一夜间——好像商量好的一样,你们把“和平示威”突然改成了“人民起义”,我们好半天都没回过神来。我们本来等待你们承认错误或是部分承认错误,结果却是你们把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混淆起来运用,当骚乱者杀人时,你们硬说是“和平示威”,当铁证如山的时候,你们又说“人民起义”,当明天如果有暴民烧死人的镜头传出来时,我估计你们又会说“杀人是有理的,因为他们是革命者,革命者就可以杀人”。在这里,我们体会到一句名言“谎言重复一千遍,就会成为真理”。我们仔细想了想,历史上好像只有戈培尔先生的宣传部采取过如此低劣的宣传手段,因此为了西方媒体的名誉计,为了“民主”、“自由”、“人权”这些神圣的词语计,希望你们能够出来作出说明。
当然,我们明白西藏的事件是你们心中的好机会,以为千载难逢的机会来了,所以你们采取集中宣传、铺天盖地的手段,海外的藏人在你们有意识的聚焦下暴力气氛十足,国内的骚乱者也是在你们的配合和高明的心理暗示下取得了源源不断的动力。你们的报道的确是暴力的催化器,是杀人不见血的机器。但是,今天的我们,海外中国人,以西方为师的中国人,希望向你们请教民主人权的ABC,同时也希望你们对你们的报道进行反省,并诚恳地向中国人民谢罪,为了不践踏你们每天挂在嘴上的“民主”、“人权”和“自由”,我们海外华人诚恳希望得到你们真诚的回答。当然,你也可以忽略我们,或者再次使出指鹿为马的绝招,那我们就必须要继续以合法手段来捍卫我们的“人权”了。
恭 上
海外华人留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