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ndo 博客

谢谢来到Rondo的博客。
个人资料
rondo (热门博主)
  • 博客访问:
文章分类
正文

“互不相欠”和“互不相久”

(2012-12-21 13:01:06) 下一个


 
  今年初,Y女士买了一套房屋。可在付了30余万元的首付款后,她不想买了,并愿意承担5万元违约金及部分中介费,拿回剩余的20多万元房款。

  卖家L先生也同意解除合同,答应款项在3个月内返还。可两人却因为一张收条闹上了法庭。

  Y女士起诉说,L先生只还了她20多万元,仍有2万余元没还,多次催讨无果,她只能起诉,要求L先生连本带利再还她3万元。

  而L先生提供了一张收条,说当时他手头有些紧,很难如期归还全部款项,Y女士知道后,主动提出减免逾期利息并另行补偿部分金额。于是他将能筹到的钱都给了于女士。Y女士出具了收条,并注明双方从此互不相欠。

  但Y女士说,收条上“互不相欠”实为“互不相久”。她是在L先生的胁迫之下出具的收条,为了先行拿回一笔欠款,特意将字写得潦草,以证明收条并非其真实意思的表示。

  法院分析认为,收条上“互不相欠”虽书写不够规范,但“互不相久”显然语意不通。书写错别字不能作为她受到胁迫的证据,且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其出具收条是受到胁迫所为,因此法院认定Y女士是主动放弃了近3万元余款,判决驳回了其诉讼请求。
 
 

[ 打印 ]
阅读 ()评论 (6)
评论
油菜心 回复 悄悄话 有钱人,瞎折腾!
走马读人 回复 悄悄话 久欠--add more interest :)
颐和园 回复 悄悄话 一横一勾没画到位,就差那四分之一秒的功夫,居然造成3万美元损失,不可思议。
ezbots 回复 悄悄话 Oh boy. do not want go there.
rondo 回复 悄悄话 哈哈,你的问题问的好。当然是中国。
ezbots 回复 悄悄话 where did this happen? US?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