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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真是多事之春,一会中国人杀了印度医生,一会美国警察抓中国外交官.这类涉及华人的有关问题,已经有许多文章出现。对于中国人杀了印度医生,基本上大家没有什么太多争议:为他的做法表示遗憾。而对于美国警察抓中国外交官问题的看法,可能会有不同的观点。因为海外有些华人非常痛恨共产党的政府,所以这些人一定感到兴奋。而多数华人会为美国警察的举动感到气愤。
撇开爱国爱党,或者痛恨共产党问题不谈,这里只想客观的谈谈个人看法。不妥之处,或者不合君意之处也请包含。
从新闻报道来看,这件事情来龙去脉还是比较清楚的;中国外交官开着没车牌的车,被警察追赶,而且没有停下。最后到了中领馆车库,警察逮捕了中国外交官。
透过这些表明现象,我们还是能看到这个简单事件后的一些问题。
在任何国家开车,无车牌都是非法的。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外交官,这点基本知识应该具备。外交官代表了一个国家的形象,也代表了这个国家人民的形象。如果连基本的法律和常识都不懂,或者明知故犯,那是说不过去的。从另外一个角度看,这样的行为也是丢了中国人的脸。建议外交部给此人记大过一次。
过去也有过几次和中领馆人员接触的机会。多数工作人员是通情达理的。但也有个别人,官不大,却气势凌人,具体就不说了。当然,这并不是针对中领事,美国在上海的领事馆也有类似的情况,而且往往发生在那些中国雇员身上。
再说说美国警察。
就本事件来看,当警察发现无牌汽车,给予警告,跟踪,逮捕都没错。错就错在被逮捕对象是有外交豁免权的外交官。而且让逮捕过程中让被捕人受伤。
这位带女眷的外交官怎么看都不像是会对警察生命有威胁的罪犯。而且说明是外交官。在这种情况下,用对付罪犯的手法进行逮捕太过份。美国警察,且不说大到类似上届纽约警察总头那类罪犯存在,总的来说利用职权,烂用武力现象经常存在。枪杀黑人新郎,暴力虐待老人,妇女嫌疑犯常有发生。在美国,很少有人会认为警察是和蔼可亲的。
警察的待遇是不错的。尤其是当上侦探这类职务之后,配车,开车自己不用出钱。加上15-30%的固定年薪补助,加班费,以及其他福利,是一个很不错的工作。当然,他们要面对罪犯,付出的是个人安危,所以这些待遇也无可非议。问题出在有这样的工作之后,如何来尊重人权。比较中国和美国的人权,单单就警察行为来看,个人不觉得美国警察比中国警察好到哪里去。在中国,你可以和警察商量,而美国,你一开口,一句话不合适,警察就会利用妨碍公务罪来逮捕你。加上最近通过的亚历桑那州移民法案付给警察的权力,警察行事会变的越来越肆无忌惮。唯一感觉美国警察比中国警察态度好的是海关。比较北京海关警察和美国海关警察,北京海关警察态度让人讨厌。
从美国警察抓中国外交官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民主的国家里,也有许多不可思议的粗暴的反人权的现象存在。要保护好我们自己的利益,最好的办法就是尊纪守法。
俗话说的好,惹不起还躲不起乎?
如果事情是这样的,大家预测一下中华网民什么反应?
1 美国警察滥用暴力,您给出了一些例子;如果您看看国内,又怎么评价人民警察呢?
2 也许您看过人民警察在抓捕毒贩或者危险罪犯时的即时拍摄,管你屋里都是什么人,先按倒在地,上铐子,然后蹲在墙角先。美国警察天天在一个拥有几亿只枪支的国家里执法,执法者拥有很大的执法权,否则还有谁敢干这个职业,因为工资并不高。而且,德州的民风在美国是比较彪悍的
3 美国警察执法以中国警察的标准判断是非常粗暴的,不过他们也是这么对他们自己人的,所以作为外国人的郁领事应该知道并且在第一时间停车等候处理。
再次重申:外交层面,闯使馆车库抓人,美国理亏。美国国务院会说SORRY的,不过郁领事的仕途基本到头了,除非后台很硬。毕竟中方也不希望这样的TROUBLE MAKER。至于美国警察是否会处理,要看执法是否过度,如果没有,那么应该不会有太多事情的。如果执法过度,郁领事可以以个人名义起诉,会有成百上千律师愿意干这个官司的。
引(erdoslily):"你怎么知道,如果休斯顿市长开没挂车牌的车,警察不敢管???你是按照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推测,还是你真有证据可以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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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我上班的(很大的一家)公司,市警察追进门抓人,...后来,当地的警察局就被我们公司大大的教训了一顿...再也不敢跑近来追人了!
美国有太多的例子,小警察是绝对不敢碰大头的!
只是有人少见多怪,盲目迷信美国日常操作.太理想化了! 笨!
这是一件政治事件!
美国保守派在显示"威风"吧!
报复中国不升值人民币.
这是很无聊的大国行为! 尤其是在世界博览会开幕只时.
楼主在文中引用了中方的证言:据其自己说是"停了5分钟,警察没动静,才又开上路”。这样的情况下,警察会怀疑为逃犯或者重罪的嫌疑人,因此标准执法程序是拖下车,按在地,带上铐子,再说什么身份问题。所以,那时候郁领事说明身份也没人听。因为给你机会说,你却开车跑了。当然,美方入馆抓人就属于外交上的事故了,美国政府一定要对中国说SORRY的,但民事上,如果郁领事想赔偿,恐怕没有希望,如同当年赵燕一案一样
美国警察也就是欺负老百姓比较凶悍,真遇到美国政府的高官也一样菘
还有一点,这位副领事说警察打了他的脸了。这警察会勾拳?怎么就打到他的脸了?难不成在“争持”时他面对着警察?因为(by book)警察必须指令“嫌犯”背对警察,没有威胁行迹后,才可接近事拷。是不是副领事转身面对警察“严词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人员豁免权”时,遭到强行拘捕?只有现场双方人心里清楚了。不过副领事说其脸,脖子,胳膊手的伤恰恰说明了警察在抗拒阻碍制服(threaten w/ force)时,所强力因对的制服部位。
总结:中方不能说有错,正如外交部发言人所说: …中国外交部、驻美使馆、驻休斯敦总领馆已向美方提出严正交涉。我们注意到美国务院发言人表示要严肃看待此事,正在对事件进行调查,保护所有在美外国外交及领事人员的安全至关重要。中方敦促美方遵守《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和《中美领事条约》,尽快查清事件经过,追究美方当事人责任,确保中国驻美外交领事人员及馆舍不受任何侵犯。我们坚决维护中国驻外外交领事人员的合法权益。
但这里牵扯到中美文化意识差异,我们国内大家都有共识,党是大于一切地,领导着法,指挥着枪,廉养着政府,兼代表着全体人民,祖国是母亲,党就是父亲。所以要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媒体说说,给外人看看可以。但实际的现实生活中是不可能的。大家心知肚明(傻瓜,年轻的不太理解,只有后果自负了)。而就党政官员心里明的跟一面镜儿似的:这法律本就是为(我们)人民服务的,怎么到休斯顿就本末倒置,要人符于它呢? 这逻辑上就乱了,不要说国内,就是走到世界各地也是说不通哦。再着了,中国自古就有“不知者不为过“。不懂法本因该就没有过的,而且我方都到休斯顿总领馆副总领事这级别上了,怎么就为行车走路这么一小点儿法律上意识差异,而如此羞辱?这样想来,翻来覆去,里里外外,怎么说都说不过去。说不定这些警员是别有用心,得查查呢! (一真实事情:一农民工进省城,经认识人承包了市委的杂小项目”工程“。三包两承的后来居然开上了市委的一辆小破货车,一日与警车相蹭,警察听其音,观其衣,视其车,就于争持中押其走,农民工反叽 – 你不睁开眼睛看看我是什么车?警察定睛,逐放之。可问警察看到了什么?)
美方错在哪:从警员的心理角度看,首先他看没有车牌的车(没经验,为何不超到前方再回来查一查有没有前车牌?),心想,喓!还真没见过没车牌敢出来开的。…慢着,么不成有猫腻?先示警令其打住,车开的还真鬼祟,我一人,又无法查出其出处。立马报告请近处同事快赶来增援。不好!开逃了。还真是个典型的教科书里描述嫌犯!会不会带枪?还好增援也跟上了,胆壮了许多。哎哟,进楼下的车库,可不能让其进楼里,否则找起来麻烦,我们的危险也大,而且公众安全…楼里人不会遭挟持什么的吧?坏了,他怎么不听从我们的指令,竟然一下从车里出来,面朝我们,是靠近?他嚷嚷什么?面对Law还理直气壮地,他以为他是谁?Above law? Are u kidding me, in this country no body’s above law, I don’t care who u (天王老子) are! 他手没有枪吧?他想掏什么?不会是枪吧?他是想抢我的枪?不能不防!我们训练纪律是… 对!抄其面,出其不备-Tackle… ,强制脖颈,反拷。All secured.真松口气了。现在静一下,听他说… 什么?什么?外交官?这就奇怪了,按常理不会心理有鬼的呀?他为什么要跑(run away)?当时讲明了,要省多少事儿啊!得儿,无论如何先松拷。唉,我会有麻烦吗?我可是照本宣科,一丝不苟的,大家伙儿都看着来着,录像都有证奥!我天里来夜里去,无时无刻put my life on the line 呢!我还是三缄其口。有什么让律师们折腾去吧。
如果警员是这样的心历程,那其错在没有掌握好法律字面与其精神的平衡。还是太嫩了点儿。有待时间的磨练。如果不是,那就要查查,会不会别有用心?因私偱法?
汲取的经验:美国是一个judiciary society. 媒体再怎么说,当事方是忌讳公开谈及具体细节的,因为无疑为对方提供有懈可击的口实。所说“一说就俗“,就是了。出口的话,要再收回来就难多了。每每看到副总领事,总领馆发言人,外交部发言人的话,都叫人心里不好受,惭愧的感觉。本来嘛,不说,少说,将来有理可进不为晚,而真是调查完不利时也可退,息事宁人不为迟。像他/她们这样一次次如同扒光自个的衣服,越说越亏,真不成人家在暗处,我们在明处,仗还没开,咱已是一丝不挂,让人家横挑鼻子竖挑眼的亮起着。真叫人不弅。不能说给中国人丢脸吧,反正觉得疙応。个人方面国内乡亲父老来这边儿,或这块儿兄弟姐妹千万记着,可不能学此例子。可不能在警察讯你时拔腿跑了。撑住腿肚子,冷静的弄明白其说什么呢,听不懂就说不明白,你要能笑更好。说是伸手不打笑脸人,到那片儿都灵。要有不明规矩犯事的,千千万万别以不知为借口,求人原谅。因为知法是你的责任,不知就是你的错了,还告诉别人,那不叫人家鄙视你吗?这种时候就只有打掉牙往肚里咽,该罚该惩我是没一点脾气(为此吃得教训不提了)。
对老外,凶一些,就对了!
哈哈哈!
做完以后,就叫外交部发言人说: "很遗憾!"(We're sorry!)
然后目的就达到了!
外交就是如此简单的事吗! ...中国人缺少"现代西方的先进"文明啊!
大概李肇星懂得这一套.
再哈哈哈!!!
看到这段新闻报道没有?竟然有这种外交官:车子后面有没有车牌无所谓?
另外,你去看看图片,那个车库的外表,真的跟普通的民居没什么两样,这几个警察看来是资浅的菜鸟,犯这种低级错误也不奇怪了,休士顿的警局的确要检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