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喜欢把问题绝对化,因为这样简单,是个解决问题的捷径。比如,如果我们不喜欢一个人,就绝对地把他贬为一无是处。如果我们有权势,甚至会把他杀掉。如果我们不喜欢一个事物,就把它彻底禁掉。反之,如果我们喜欢一个人,就把他推崇至极,甚至称之为“万岁”。如果我们喜欢一个东西,便疯狂地追求它。比如知识。知识固然好。但如果一个人盲目地知识,岂不如同闭门造车,又有什么用呢?再一个例子就是金钱。金钱当然也是好的。但这并不是绝对的。真正好坏要看:第一,钱是怎样来的?这是目的与手段的关系。第二,钱是怎样用的?这是拥有与责任的关系。是挥霍于个人炫耀与享乐,还是象盖兹(Bill Gates)或巴菲特(Warren Buffet)那样奉献于对人类有意义的事上?
这些例子都说明一个问题:凡事都要有制约,不能绝对。这一点,大致上讲,我们中国人比西方人(尤其是讲英语的)要差的多。当然这句话本身也不绝对。“大致” 意思是大多数人关于大多数事。从大的方面讲,西方人治国有道懂得平衡制约各方面的权力,使国家能长治久安。从小的方面讲,比如我们在电影《乱世佳人》中看到了过去美国南方白人家中使用黑人奴仆的情景。白人主子对黑人奴仆并不滥发淫威,还是满有尊重和节制的。再一个小例子,就是对待子女的观念。我们中国人强调的是父母的拥有权和子女的孝顺。西方人强调的是父母的责任和子女的幸福。
无论中国人还是西方人,都是人。本性并没有差异。那么为什么在对待和处理问题上有着样大的差异呢?乃翁拙见:西方人把绝对充分地给了神。除了神是绝对的,其他都不是。中国人却将绝对拿在自己手中滥用。
谈到神,可能会触动了一部分人的神经。所以,我愿意再多解释一下。如果我们能虔诚地信神,那当然好。否则,若能科学地相信其道理也是一个很大的进步。据我所知,盖兹本人也与多数中国人一样,不信神,只信科学。但他尊重神。他也带着他的儿女去教会,认为圣经是为人的基本道理。其实,乃翁感觉(无确据)大多数西方人应与盖兹类似,不信神本人,只信神的道理。这岂不与我们中国人相信仁义道德的信法是一样的?既然如此,鉴于我们已经用西方现代观念取代了无数的中国传统观念,我们为什么不能用神的道理取代仁义道德呢?
"西方人把绝对充分地给了神。"
写得特别好!值得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