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是个中西方思想集结交汇的中心. 是个每天都在讨论自由民主的城市. 但到底自由是什么呢? 自由是在不影响他人的前提下做自己想做的事,说自己想说的话. 但是自由不是为所欲为, 自由也有底线. 陈冠希有拍照的自由.如果照片会对他人造成极大不良影响的话, 我们是否还会对这种自由给与正面的评价.
最让人费解的是,香港媒体在事件发生之后将所有枪口指向的那个发布照片的人. 对, 他是不应该发布令人恐慌的照片, 但他罪不至死. 香港警方随便抓一个人定罪的做法更令人对香港的司法公正产生疑惑. 事实上我们更应该把目光投向那个拍照的人----陈冠希!!!身为一个公众人物,一个在西方受过基本教育的人却做出如此不堪之事, 是一种羞耻,是对自己人格的侮辱!!! 我们可以说公众人物也是个凡人,也有情欲, 也可以有自拍的兴趣. 但是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必须有一份对社会的责任心, 而作为一个年轻的公众人物更需要为当下的年轻人树立一个健康良好的榜样. 而陈冠希这种行为是一种对社会极不负责,千夫所指,让人发指的行为!!!
为什么陈冠希拍这些照片呢? 是炫耀! 一种极不正常的炫耀! 是一种心理变态的疾病!! 是一个禽兽不如的行为!!!! 他一手摧毁了自己美好的前程. 更可怕的是, 这起事件伤及某些当事人的感情以及事业,甚至生命!!!
这起事件最可怜的是那些错爱陈冠希的人, 包括栽培他的人(父母和亲人)和他的歌迷影迷, 还有那些在他照片中出现过的女性们. 这个人渣使她们无法抬起头做人! 我们应该在道德的法庭上宣判陈冠希的死刑!!!
奉劝所有女性朋友, 爱一个值得你付出的男人. 奉劝所有男性朋友, 可以风流,但绝对不可下流!!!
不知道你说什么.
警方逮捕一个人并不等于是给他定罪, 定罪是法官的事
自拍可能是错, 不一定是罪
恶意散布的话应该也只是版权问题,很难说有什么大罪。
希尔顿的性爱录像也是同样,人要自拍,没人能管。
我觉得陈还不如趁着机会捞一把,至于那些女配角们,人生的代价,玩不起就不要玩,早想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