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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从没刻意写过博客,现在没法发帖了,只能先耕耘自己这一亩三分地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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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VT朱海洋案“这个女生我认识”作者声明

(2009-01-26 04:07:55) 下一个
真假未知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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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T朱海洋案“这个女生我认识”作者声明

实在无法容忍网络的一片谩骂之词,对于自己曾经的一篇回帖造成如此恶劣的影响,我深表歉意。

本人与杨新同学交往有限,认识肤浅,对她的了解大部分基于传闻。当日发帖完全基于不完整记忆和部分出处不详传闻,而后自己也意识到某些不可靠内容不宜网络宣传,于是几小时后删除原篇。不幸其中内容已被好事者多方传播,后被各方媒体断章取义,并对某些传闻内容大做文章。虽然我其后在某些转帖中表明,希望楼主不要扩大传闻,但一切已无济于事。

本人在此声明,“这个女生我认识”帖中,除标注为交谈内容,或加以引号的细节为事实,其余皆为传闻,本人未做任何基于事实的调查,且消息来源可靠性欠佳,请各方媒体不要引用。

在此感谢!

并对自己曾经错误发帖给杨新同学造成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

默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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