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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允许我们组织个家庭.

(2007-12-20 16:31:06) 下一个
我叫庄则栋,在‘文革’后期犯了严重政治错误。76—80年被隔离审查4年。在中央的关怀下,1980年9月解除监护,同年10月去山西,在山西工作近三年,1984年8月分配到北京市少年宫任乒乓球教练工作。1985年2月和鲍蕙荞离婚.
1985年夏季,在北京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和日本姑娘佐佐木敦子相遇。她是我16年前在日本结识的友人。她生在中国,长在中国,父亲为了中国的建设1962年病逝在中国,1967年,母亲领着她们兄妹6人回到了陌生的祖国——日本。从1978年起她常驻中国,在伊藤万公司任职。她热爱中国,她同情我、鼓励我,后来我们相爱了,到目前我们相爱一年半了。我给上级打报告要求结婚,回答是:“你掌握国家机密,不同意结婚。”但,我们真挚地相爱着,感情非常深,我已十几年不参政,是个时过境迁之人。今年,我已47岁,佐佐木敦子43岁(未婚),时间催人老,佐佐木敦子已征求家里人的同意,愿意加入中国国籍,放弃日本国籍,来华定居和我完婚。根据中国国籍法规定,她完全符合条件。请领导上批准,允许我们组织个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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