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人涮了!而且涮的不轻!而且是被自己的同胞!心里真是憋着一股气。
一个经营自家餐厅的中国女人数月前请我帮她找房。因其年龄大我十几岁,我称其大姐。该大姐一开始就说认准我了,说我一个孕妇不容易,她帮我赚个奶粉钱。看其也是做生意的,生意人不就是要的信誉吗,所以也没签代理合同。前几个月我还是怀孕后期,每次带她看四五处,至今至少也有四五十处吧,其它没看但做市场比较打印出来的就不计其数了。有好几次她看好了要我帮其压价,压完价,又不要了。
生完孩子,正在做月子,她又来电话要看房。我说等我满月后。前几天,带她看好房,她要事成后回扣。我告知公司没这先例,自己也没这权利作主。此大姐没说啥,第二天我帮其递上offer,被告知,人家已经让另一经纪递了!
要说我也不是初入江湖,但一遇到自己同胞,就放松了戒备。乔听了特别惊讶和气氛。公司里做了十几二十年的同事,也极少碰到这样的,但说听说亚洲人特别爱讨价还价,但这不是bargin的事,言外之意太缺德了!
当然了,对于这样的人也可采取法律行动。教训是-下次一定要先签代理合同再帮人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