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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臭万年

(2019-10-17 10:11:49) 下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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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海平兔
华夏极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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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太平洋~~

 
 Re: 天涯芦踪(三) ReplyEdit this post


相信紫老实话实说
充分点明她的困境
真实谈不上败笔吧。。。

千金如此爹是啥人
卖鸡几句似非善人
人算天算命运玩人。。。

wulikanhua wrote:
张大诗人,
你把老芦当喜蛋(毛鸡蛋)?好有诗意!
 

Quote:

gongchang 写道:

我也学学雾兄,鸡蛋里挑一根骨头。我总觉得老芦文中这句话“ 听有人说她女儿后来当小姐了”是这篇回忆文章的败笔,有些画蛇添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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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17 9:19 * Shop the CND Store: Cameras, Books, ...  ProfileSend Private Message to 林海平兔Send Email to 林海平兔
wulikan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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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 天涯芦踪(三) Reply

弓长,

芦嫂软磨硬泡,说服了父母,嫁给了老芦,证明了她慧眼识珠的功力。

不就是说老芦变相的从芦嫂父母处拿到了委托书?而没有学孙先生宋小姐跳窗私奔?


 

Quote:

gongchang 写道:

老芦经历了胡敏,小风和其他我们不知道的若干个候选人以后,挑选了芦嫂,找到了最佳的选择。芦嫂软磨硬泡,说服了父母,嫁给了老芦,证明了她慧眼识珠的功力。于是老芦和芦嫂幸福地生活着,给草地上,特别是芦荡的网友们,也带来了这么多的欢乐。

 

 

 2019/10/17 9:18 * Shop the CND Store: Cameras, Books, ...  ProfileSend Private Message to wulikanhua
林海平兔
华夏极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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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 天涯芦踪(三) ReplyEdit this post


哈那是春伢子惹人爱
丈人慧眼识春委托女。。。

和共和国木有啥关系
毛霸西湖风水已败啦。。。

哈咱生离西湖早于毛
西湖幸而安然于毛爪。。。

wulikanhua wrote:
兔妹,西湖恋在民国和人民共和国之交是悲剧,
但是发生在人民共和国在小春身上就是大喜剧!

林海平兔 写道:

哈雾兄民国生人民国法
西湖恋先败时局后孔封。。。

陋习臭抖
必将玩完。。。

习肥毛病
遗臭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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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 天涯芦踪(三) ReplyEdit this post


哈雾兄民国生人民国法
西湖恋先败时局后孔封。。。

老蒋比毛强体面些有限
小蒋倒是替他爹提点气。。。

习近痴相反败他爹阴德
他爬上去唯一强在他爹。。。

左右爪都闹不清竟充帝
一带赤路妄想昏搅地球。。。

孙中山日本遗女全不管
比郭沫若遗群娃强有限。。。

紫老现如今全家艳阳天
紫少遗情害她一地鸡毛。。。

wulikanhua wrote:
https://iask.sina.com.cn/b/16549164.html

中华民国有婚姻法,是1930年12月26日公布,1931年5月5日施行的《中华民国民法·亲属编》,这是我国第一部实际施行的婚姻法,这部婚姻法对结婚年龄的规定是:男子十八岁,女子十六岁方可结婚等。 

瑶是1933年出生,不知道她的生日。 1949年4月可能还不到16足岁。在中国虽有法律,民间并不一定遵循。如一夫一妻外,可能还有小妾。但是一般的体面人,???在表面上还是执行法律的。 如蒋介石要与宋美龄结婚,先要登报与发妻毛氏离婚, 把外室陈洁如送去外国。 

茅与余在当时应该也是新派体面人物,面子上的事情还是要的。私奔总是不光彩的。如果茅不到16岁,余更有罪。 所以要取得茅父母的委托书是一种安全的考虑。 只是想不到接下来国共战争的形势变化,造成50年的分离。这些例子实在太多了,前几年台湾方面出了几本有关家族分离的书。

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像留美海归宋小姐那么的浪漫。 另一方面,孙先生也是一个风月老手。以前看到过有人写到,宋蔼龄先当孙的秘书,曾自称孙夫人。后为孙嫌弃,又搭上其妹妹。这就是宋父最最为生气的原因。
 

Quote:

luzi49 写道:
可不是吗,委托书是个啥东东?有法律效力吗?当年咱们的国母宋庆龄从楼上窗户爬下来跟孙大炮私奔了,也没听说有啥委托书哈  

瑶16岁时还是个孩子,对爱情对世事不可能有多少成熟的判断,不过是随波逐流不能自已罢了。50年后的寻觅虽然动人,但拔高到旷世之恋就荒唐了  

老芦在京时的同事H是个真情种,为了刻骨铭心的初恋而独守终身,虽不值得提倡,但让人从心底敬佩!
还有飞行员倪叔是老芦最赞赏的真汉子,为了真爱可以舍弃一切,称得上是“一身铁骨,敲起来铮铮的响”!

最后,50多年了,老芦的艳阳天早已成了雾霾天,没啥看头没啥说头了,还是请老雾说说精彩的围棋之恋吧,雾半仙,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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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17 8:28 * Shop the CND Store: Cameras, Books, ...  ProfileSend Private Message to 林海平兔Send Email to 林海平兔
LX
华夏极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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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 天涯芦踪(三) Reply

前两天刚看到这篇,还是很唏嘘的。时代大背景下的情节主线应该都是真实的。细节被回忆扩大化了是很有可能的。

偶倒也能理解他们一个六十几一个七十几终于联系上后女方坚决不见面的决定。他们脑海中的彼此永远定格在豆蔻年华青春年少时,就这么带着彼此这个印象走完一生或许更好,都那么大岁数了,老了,伤不起了。

让咱比较动容的是那位老先生的嘱咐:彼此交换三个朋友的联络方式。。。如果你三个月没收到俺的信就是已经不在人间了。。。从这点上说见不见面也无所谓了,本来就已经在彼此心里惦记了半个多世纪深入骨髓了,人在或不在,都总在心里了。

当然如果是偶,肯定还是会像老芦一样选择怎么也要见一面的。咱属于那种需要某种 closure 的人,有无必要另一回事。
 

Quote:

wulikanhua 写道:
旁人来看,西湖恋是傻。但他们是真诚的,是刻骨铭心的。五十年后是“发于情,止于礼”,非常理智的,不能因初恋而再毁坏两个幸福家庭。用眼泪来冲洗自己心中五十年的沉疴是正确的。 忧郁在胸,怨天尤人的倒反而要”神经分裂“?

倒是《九九艳阳天》反映的是一种畸形的心态。主人公对初恋的心结一直不能消去。 如今“富贵不回乡,如衣锦夜游”,身为美国博士,体制内高位,第一次衣锦还乡,除了宴歌苼舞,被捧如上客,最念念不忘的是要去初恋处显摆一下。最好对方像朱买臣的前妻,在众人前求你原谅她,求你重复旧情, 你就倒一碗水在地,让她知道”覆水难收“? 悔恨终生?

 
Quote:

luzi49 写道:

50年后,终于费尽千辛万苦,找到了初恋,天天抱着电话两头哭,就是不见面,有没有神经分裂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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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而不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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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likanhua
华夏巨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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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 天涯芦踪(三) Reply

张大诗人,
你把老芦当喜蛋(毛鸡蛋)?好有诗意!
 

Quote:

gongchang 写道:

我也学学雾兄,鸡蛋里挑一根骨头。我总觉得老芦文中这句话“ 听有人说她女儿后来当小姐了”是这篇回忆文章的败笔,有些画蛇添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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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17 7:53 * Shop the CND Store: Cameras, Books, ...  ProfileSend Private Message to wulikanhua
gongc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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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 天涯芦踪(三) Reply


我也学学雾兄,鸡蛋里挑一根骨头。我总觉得老芦文中这句话“ 听有人说她女儿后来当小姐了”是这篇回忆文章的败笔,有些画蛇添足。
 

Quote:

Axiang 写道:
老雾,我是十分推崇老芦的这篇"九九艳阳天"的,因为老芦的感情非常真挚,胡敏儿也是一个可爱的女孩,她当初的选择无可非议,那根本就不是一个重视知识的年代。后来老芦去看胡敏儿也不是为了显摆,是真情所致。可爱就可爱在胡敏儿:还君情卡双泪垂,恨奴当年不识君!      

 
Quote:

gongchang 写道:
雾兄,我觉得你有些求全责备了。我觉得“显摆”绝非老芦的本意。见一面我觉得无可厚非,胡敏也一定不会介意。胡敏把明信片还给老芦的细节,说明了她也没能忘记这一段刻骨铭心的朦胧的爱。只是当时时代的现实,没能让二人走到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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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likanhua 写道:
旁人来看,西湖恋是傻。但他们是真诚的,是刻骨铭心的。五十年后是“发于情,止于礼”,非常理智的,不能因初恋而再毁坏两个幸福家庭。用眼泪来冲洗自己心中五十年的沉疴是正确的。 忧郁在胸,怨天尤人的倒反而要”神经分裂“?

倒是《九九艳阳天》反映的是一种畸形的心态。主人公对初恋的心结一直不能消去。 如今“富贵不回乡,如衣锦夜游”,身为美国博士,体制内高位,第一次衣锦还乡,除了宴歌苼舞,被捧如上客,最念念不忘的是要去初恋处显摆一下。最好对方像朱买臣的前妻,在众人前求你原谅她,求你重复旧情, 你就倒一碗水在地,让她知道”覆水难收“? 悔恨终生?

 
Quote:

luzi49 写道:

50年后,终于费尽千辛万苦,找到了初恋,天天抱着电话两头哭,就是不见面,有没有神经分裂症 

 

 2019/10/17 7:39 * Shop the CND Store: Cameras, Books, ...  ProfileSend Private Message to gongchang
红桃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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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 天涯芦踪(三) Reply


老雾这贴高!在此之前我是100%赞同老芦的:早恋,荒唐的委托书,历经50年千辛万苦找到了竟然不见面!不可理喻!!呵呵,现在知道委托书还是需要的。

老雾是不是也珍藏着一份或几份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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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likanhua 写道:
https://iask.sina.com.cn/b/16549164.html

中华民国有婚姻法,是1930年12月26日公布,1931年5月5日施行的《中华民国民法·亲属编》,这是我国第一部实际施行的婚姻法,这部婚姻法对结婚年龄的规定是:男子十八岁,女子十六岁方可结婚等。 

瑶是1933年出生,不知道她的生日。 1949年4月可能还不到16足岁。在中国虽有法律,民间并不一定遵循。如一夫一妻外,可能还有小妾。但是一般的体面人,在表面上还是执行法律的。 如蒋介石要与宋美龄结婚,先要登报与发妻毛氏离婚, 把外室陈洁如送去外国。 

茅与余在当时应该也是新派体面人物,面子上的事情还是要的。私奔总是不光彩的。如果茅不到16岁,余更有罪。 所以要取得茅父母的委托书是一种安全的考虑。 只是想不到接下来国共战争的形势变化,造成50年的分离。这些例子实在太多了,前几年台湾方面出了几本有关家族分离的书。

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像留美海归宋小姐那么的浪漫。 另一方面,孙先生也是一个风月老手。以前看到过有人写到,宋蔼龄先当孙的秘书,曾自称孙夫人。后为孙嫌弃,又搭上其妹妹。这就是宋父最最为生气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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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zi49 写道:
可不是吗,委托书是个啥东东?有法律效力吗?当年咱们的国母宋庆龄从楼上窗户爬下来跟孙大炮私奔了,也没听说有啥委托书哈  

瑶16岁时还是个孩子,对爱情对世事不可能有多少成熟的判断,不过是随波逐流不能自已罢了。50年后的寻觅虽然动人,但拔高到旷世之恋就荒唐了  

老芦在京时的同事H是个真情种,为了刻骨铭心的初恋而独守终身,虽不值得提倡,但让人从心底敬佩!
还有飞行员倪叔是老芦最赞赏的真汉子,为了真爱可以舍弃一切,称得上是“一身铁骨,敲起来铮铮的响”!

最后,50多年了,老芦的艳阳天早已成了雾霾天,没啥看头没啥说头了,还是请老雾说说精彩的围棋之恋吧,雾半仙,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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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弘韜,字黌弢,號紅桃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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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代周刊 · 2006年度風雲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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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17 7:34 * Shop the CND Store: Cameras, Books, ...  ProfileSend Private Message to 红桃6
Ax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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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 天涯芦踪(三) Reply

老雾,我是十分推崇老芦的这篇"九九艳阳天"的,因为老芦的感情非常真挚,胡敏儿也是一个可爱的女孩,她当初的选择无可非议,那根本就不是一个重视知识的年代。后来老芦去看胡敏儿也不是为了显摆,是真情所致。可爱就可爱在胡敏儿:还君情卡双泪垂,恨奴当年不识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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