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侃几句奥运项目的设置
这次北京2008年奥运会,经查阅,比赛共设28个大项、302个小项。田径比赛共设 47 枚金牌,其中男子 24 枚,女子 23 枚,是北京奥运会产生金牌最多的项目。游泳 34 枚金牌,是金牌第二大户。田径金牌虽然多,但是也不过占金牌总数的 15% 左右,并不算很多,况且比赛小项目也颇繁杂,赛跑、跳远、跳高、铁饼、标枪等,而且田径是体育运动的根基,在全世界也很普及,在我看来,47 枚只嫌少、不嫌多。游泳也这样,34 枚虽然占据了 11%,但是考虑到其普及性 (沙漠戈壁地区除外,呵呵) 和观赏性,34 枚并不过分。像别的某些比赛项目,例如蹦床,我还不知是怎么回事,若论普及程度,我猜可能还不及我们小时候踢毽子呢,呵呵,所以不说也罢。
但是让我们看看奥运其它几个大家比较熟悉的金牌大项目:举重、射击、拳击、柔道、摔跤、跆拳道,我心里就犯嘀咕了,是否觉得金牌太多了些呢?这其中举重占了 15 枚金牌,射击 16 枚,拳击 11 枚,柔道 12 枚,摔跤 18 枚,跆拳道 8 枚,其中拳击、柔道、摔跤和跆拳道这四类空手格斗的项目,金牌加起来49枚,竟然超过了田径或游泳,而且有些项目并没有设相应的女子比赛项目,例如拳击,女子摔跤金牌也设得很少 (和男子项目相比),否则金牌更多,以后达到 60 枚一点都不稀奇,很可能指日可待,这差不多是游泳金牌的两倍呢。
在我看来,一项运动是否应该列入奥运比赛项目、在奥运中设立多少金牌,应该有几个主要因素决定,其一是普及性,这个无须多说;其二是观赏性,本来嘛,奥运就是为娱乐服务的,是不是?正如跳水、体操一样,金牌虽然不少,而且并不算非常普及(几个人从10米高台上跳下过?几个人能握住单杠来个回环?),但是这样的运动和游泳一样,俱备很强的观赏性,所以设立不少金牌也不算过分;第三呢,就是项目本身的重要性,例如赛跑和蹦跳,这是体育的根基,就算这样的运动再不俱备观赏性,奥运也是应该予以必要的重视的,这有些类似于一个国家对基础研究的投入,这种投入是睿智和理性的,尽管基础研究 (纯科学)没有市场效应,只有技术才有市场效应,但是基础研究是技术的载体,正如上世纪的文明实际上就是量子力学的文明这个说法一样。我想这三个标准(当然还有别的主要因素),应该不会招来很多反对吧?
第四个标准----当然是个人观点----就是,尽管理论上奥运只应该涉及竞技体育,和什么宗教、政治、哲学、历史文化等无涉,但是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是超然的,所以奥运项目的选择,也应该对那些能弘扬真善美的项目有所偏爱,对那些过于涉及暴力血腥的项目,应该有所保留甚至应该有意将它们逐步淡出大家的视野。当然,奥运没有这个义务去弘扬真善美,但是弘扬真善美确实能使得奥运能更加闪闪发光。当然,我这个说法可能显得很模糊,歧义很大,因为什么样的项目算血腥一般的项目?这个比判定某个项目是否普遍难多了。但是,“这个说法可能显得很模糊,歧义很大”只不过是具体操作上有较大的困难而已,这和奥运原则上是否应该疏远那些比较血腥的项目是不同的话题 (尽管相关),对不对?
好了,言归正传,假设我们同意了这四个标准,那么我来说说我为什么觉得想举重、射击、空手格斗这样的项目金牌太多了原因。自然,这是一孔之见。
先说射击。也许我不喜欢暴力血腥的东西,不喜欢战争,所以连奥运在射击这个大项上设立 16 枚金牌也比较反感。尽管古人告诉我们兵器乃凶器,圣人不得已而用之,但是就我们这些凡夫俗子看来,枪就是杀人的工具。现在设立了步枪、手枪、飞碟,以后是不是还要加冲锋枪项目?何况就观赏性而言,我也没有觉得射击有什么好看的,我看真还不如射箭。
再看看举重。幸亏奥运会只计算总成绩 (挺举和抓举加起来算),否则金牌就是 45 枚。但是就算只有 15 枚,这也够多了,篮球足球各自才两枚呢。要说观赏性和普及程度,举重和跳高有什么区别?差不多吧,尽管我觉得跳高还好看一些。可是跳高才两枚举(男女各一),举重15枚,真是岂有此理。这举重为什么有 15 枚 (甚至,可以设45枚) 呢?其原因大家都知道,举重项目和体重有关,依照运动员体重而将好端端的的举重项目剁碎,分成7、8个级别,剁成了七、八段。有人会说,体重大的一般肌肉就发达,通常体重80公斤的就比体重50公斤的能举起更重的,所以将举重运动剁成了七、八段是有道理的,这对50公斤的更加公平,对他们是某种照顾。这话是没错,但是让咱们类比一下跳高吧,理论上,一个人能跳跃的高度是/他/ 她的弹跳高度加上其重心高度,所以,在同样弹跳能力的前提下 (何况,只要身高不太高,例如高到姚明那个高度,身高高的人弹跳力应该强一些吧),身高高的人就比身高矮的跳得更高,所以为了照顾矮个子,保证公平性,奥委会是不是也要将跳高比赛按照身高设立几个级别,例如 0-160厘米,160-170厘米,170-180厘米,180-190厘米,190-200厘米,200厘米以上六个级别?
其实举重级之“可恶”,还不止这些。本来嘛,在力气差不多的情况下,矮个子就比高个子占优势,所以在选才上,教练肯定会挑选那些又矮又壮的。这里我没有拿运动员身材取笑的意思,本来嘛,身体受之于父母,论好论歹都是父母馈赠的礼物,拿这个说事儿本来就没有啥意思。但是,举重运动却将一批身材难看的人聚集在一起,确实是事实,对不对?如果举重运动仅此而已,倒也罢了,问题是这些可怜的 (也许这个词语不合适)运动员为了在这项运动中生存下去,每天不得不出几斤汗,每天抓举百十公斤无数次,久而久之,本来矮壮的身材,就被练成了个纺棰形,说来说去都是被这举重害的。特别是那女子举重,其实是像很残忍的运动,你看那些运动员都被练成了什么样子?都只有十几岁,大不了二十出头,本来还是花季少女的年龄。我可以想像某位市长会让自己的女儿去练游泳,但是你能想像哪位市长会让自家的千金练举重吗?像陈燮霞这样能得枚金牌的,挣了点名声和奖金,倒也算是对她自己的天赋和勤修苦练给了个补偿,问题是陈燮霞背后有无数没有功成名就的,这些人无疑是悲剧。本来么,竞技体育残酷,成者王侯败者草寇,谁选择了举重,除非有人逼着谁干,原也算谁自己的某种选择,但是正是这举重,特别是女子举重,害得无数人身材变形,这是不争的事实。依我看,这举重,就应该学习跳高,干脆就设立男、女各一块金牌,谁要的去拿好了,让大家拼个你死我活......
还有那拳击、柔道、摔跤和跆拳道这四类空手格斗的项目,金牌加起来49枚金牌,够多了吧?其原因和举重一样,按照体重设立了很多级别,而且有些血腥暴力的色彩 (特别是拳击),还有那柔道之类,至少我就怎么也没有发现哪里好看了,却不知东洋鬼子如何那样着迷?算了,这里没时间了,懒得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