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加州一家综合律师事务所的paralegal,我在职业移民部门工
作了将近5年,积累了很多为职业移民(主要是大学和公司的研究人员)申请绿卡的经
验,包括国家利益豁免(EB2NIW),杰出人才(EB1A:AlienwithExtraordinary
Ability),杰出教授/杰出研究人员(EB1B:Outstandingprofessor/researcher),其
他像RFE,AAO,MotiontoReopen还有ScheduleAGroupII,I-129(H1B),I-539,
I-485,I-756,I-131,I-824等职业移民范畴内[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