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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的公理

(2007-10-05 11:45:43) 下一个

    宇宙间似乎应存在着一个公理,万事万物都遵循的规则。否则,宇宙何以亘古恒常。这个规则就是“因果”,有因必有果。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世人既然能够接受“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为什么却不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呢?原来,我们往往忽略了时间这一因素。小小一粒种子,都要经过整个夏季,才有收获。何况人类行为的果报呢。但遗憾的是,世人难以突破以一生为限去分析问题,仿佛生命只有这几十年光景。其实,我们的生命在这一次生死之前,不知经历了多少次生死,在这一次生死之后,又不知要再经历多少次生死。而因果律,是不限在这一生一世上作用的。因为人生百年,在宇宙的时间长河中只是沧海一粟,如白驹过隙,稍纵即逝。水中的一个浮游生物,以人的一天为一生。比我们人类高等的生物,看我们人类的一生恐怕也只是他们的一天吧。这样看来,我们还会耿耿于怀地去计较今生的善恶因必须要在今生结善恶果吗?“不是不报,时辰未到”。佛曰: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后世果,今生做者是。翻译成白话文就是,要知道你现在为什么是这样的结果吗?因为你前生就是这样种的种子;要知道你下一世什么样吗?只要看看你现在做的就知道了。 
    明代大学士王日休说:“若不信此语,何不以目前之事观之?人生所以有贫富,有贵贱,有苦乐劳逸,有荣辱寿夭,其祸福种种不同,虽曰天命,天岂私于人哉?盖以人前生所为不同,故今生受报亦不同。而天特主之耳。是以此身谓之报身。报身者,报我前世所为,故生此身也。……譬如人有功罪于外,当受赏罚于官府。官府岂私于人哉?特以有功当赏、有罪当罚而主之耳。岂以赏罚无故而加于人。世间官府,犹不以赏罚无故而加于人,况天地造化,岂以祸福而无故加于人乎?是知以前世所为有善恶,故以福祸而报之也。以其不能纯乎善,故不得纯受其福报。乃有富贵而苦夭者,有贫贱而寿乐者,有荣宠而悴辱者。其为果报,各随其所为。如影从形,如响应声,纤毫不差。故云:种桃得桃,种李得李。未有种麻而得豆,种黍而得稷者。唯种时少,收获时多。故做善恶时甚小,收福祸之报甚大。”这里有一个概念,就是善报和恶报的“果”都比“因”多。不能不令我等战战兢兢。想起三国时刘玄德的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初读时还不以为然,现在则思之凛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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