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祂賞賜那尋求祂的人。(希伯來書十一章6節)
你與神的關係,主要取決於你對神的信心。當你來到祂的跟前,必須相信祂的存在,且相信祂就是那位在聖經中啟示祂自己的神。你一定也要相信,當你懇切地尋求祂,祂會回答你。如果沒有這種信心,你不可能討神的歡喜。無論你的道德水準多麼高超、做了多少好事、為祂說了多少話、為祂作了多少犧牲,倘若沒有信心,你不可能討神的喜悅。有時我們想以宗教活動替代仰望神的信心。基督徒可能自認是神的「好管家」。事實上,卻是憑眼見而活,不是憑信心行事(希伯來書十一:1)。除非能掌握所有資源,否則他們可能會拒絕去行神的旨意。你可能會說:「我愛神,但我很難全心相信祂。」這麼一來,你根本不能夠討神的歡喜。你不可能在內心深處質疑神,卻又同時享受與神相交的悸動!信心不會為你除掉現有的問題,但信心能夠使你在困境中,仍然相信神。信心是基於你與神的關係,不是基於你的周遭環境。有些人可能會說:「我不是那種有信心的人,我這人比較實際!」然而,把信心建立在神的身上,是再實際不過的!再也沒有比把自己交在神手中更安全、有把握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