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老三文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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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美国人怎样断彭宇撞人案

(2007-09-10 20:46:12) 下一个
张老三一进办公室就发现美国人大卫趴在桌前专心致志地盯着电脑屏幕。大卫是远东法律事务所美国分公司 兼职律师,精通中文,最近出差,会在老三所在城市逗留两天。

“大卫,你在看什么呢?那么专注。”张老三问道。

“我在看网上对彭宇案的讨论,蛮有趣的。”大卫回答。

“噢?你也知道彭宇案?如果这个案子放在美国,根据美国法律,会是什么结果呢?”

大卫哈哈一笑,喝了一口杯子里的咖啡,“其实要美国法官判案,彭宇照样赢不了。”

张老三眼睛一亮,“此话怎讲?大卫,请你慢慢道来,老三洗耳恭听了。”

“噢,是这样,美国案子分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其判案标准截然不同。民事诉讼中,只要法官认为原告方的诉讼请求有百分之五十一的合理性,即判原告方胜诉。而刑事诉讼却要求百分之百的合理性,原告方可胜诉。最典型的案例是辛普森案。由于一个证据的不确定性 ,不能达到百分之百的合理推断,辛普森嬴了刑事诉讼,即他是无罪的;但是,在民事诉讼案里面,法官认为原告方的理由比被告更为充足,即超过了百分之五十一,所以判辛普森败诉,辛普森需赔偿被告几百万美金。”

“大卫,你讲了这么多,还是没扯到彭宇案呀。”张老三有点糊涂了。

“老三别急,这个彭宇案在美国算作民事诉讼,只要法官认定原告老太太有百分之五十一的诉讼合理性即可宣告老太太胜诉。彭宇难以胜诉的关键是,他是第一个下公共汽车的人,而老太太正摔倒在他下车的路线上。至于是谁先撞谁以及派出所所长的伪证对该案的判决不会有什么决定性的影响。所以说,如果是美国法官判案,彭宇也会败诉。”

“大卫,老三可不认同你们美国人的办案手法。要是彭宇没有撞人,老太太自己摔倒的,那彭宇岂不冤枉赔了四万块钱吗?”张老三愤愤地叫道。

大卫推了推夹鼻眼镜,一脸坏笑:“老三,你呀!Too simple, Too naive。 民事诉讼本来就不能保证百分之百的正确嘛。民事诉讼的败诉只不过是金钱损失而已;而刑事诉讼确关系到掉脑袋或是进监狱了,所以要慎重又慎重啊!在美国,谁也不会因为辛普森赔偿了几百万美金而为他叫屈。”

大卫接着又说:“我看你们中国人太关注民事诉讼,太不重视刑事诉讼了。比方说,1980年,北京法院因泄露国家机密罪判处被告魏京生有期徒刑17年。魏京生因在公园对一外国记者说,参加对越反击战的解放军人数超过40万人。40万人是否为国家机密,如果是,被告又是从何而得到没有说明。另外有个案例,1978年,湖南长沙中级法院判处一被告死刑,罪名是被告用一分钱硬币在一标语牌上画了一个叉,那块标语牌上写有当时国家主席华国峰的名字。从这两个案例看,刑事案件的判决太草率了。”

“噢,老三,我这里再要提一下,从彭宇案来看有几个问题值得注意。一是,你们大陆司法的公信度大打折扣了,这也是司法腐败的一个结果,到后来,以至于即使法院的一个正确判决也会招受众多的非议。二是,你们的普法教育需要加强,与其说全民学习三个代表,八荣八耻,不如学习一下基本的法律常识。”

张老三的疑团顿时化解不少,“ 听说彭宇准备上诉。大卫,依你看,此案会有个什么结果呢?”

大卫哈哈一笑,“现在政府正处于骑虎难下的地步,判彭宇败诉不是,胜诉也不是,因为有舆论的压力。依我看,彭宇是不会上诉的,最后会有一位神秘的人物,可能是位私人企业家悄悄地走出来帮彭宇付了这笔四万块钱的赔偿款。这样一来,整个社会就和谐了。”

张老三听到这里,毛塞顿开。“大卫真是牛人一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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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zhang.laosan 回复 悄悄话 回复chick的评论:

谢谢chick的热心评论。其实生活中,有没有David这个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David的观点是基于美国法律判案的标准。

张老三确实碰到过像David这样精通中文的美国律师。

张老三希望通过一些案例的讨论,把美国的办案理念介绍给对法律有兴趣的各位朋友。起个抛砖引玉的作用。

再次谢谢!


chick 回复 悄悄话 Is this David a real figure? or just a fictitious character only to voice your own comment?

Anyways, just curious. what this David says is true and insightful.
飘来飘去的老叶子 回复 悄悄话
definately agree with David 's comment, i think the

cout's judgement is legally right, one has to protect

himself first and then try to be n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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