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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生也有牙,而雉也无牙,以有牙碎无牙,耶~!但是要记得刷牙,否则会有蛀牙,蛀牙导致无牙,无牙则置身碎于有牙之险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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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先尊重游戏规则,再来谈兽首问题

(2009-03-03 11:29:13) 下一个
2009.03.03
来源:http://work.cat898.com/dispbbs.asp?BoardID=1&replyID=2703538&id=2703538&skin=1


  1860年9月,英法联军进犯京畿,怡亲王载垣奉命前往通州与之谈判。席中,中方扣留英法谈判代表巴夏礼以下38人,其后并虐杀其中二十余人。这成为日后联军火烧圆明园的重要原因。

  150年过去了,以破坏规则为奇谋,继承怡亲王“谅可必操胜算”幻梦的,仍然大有人在。

  战争与和平,各有各的规则。比如两国交兵不斩来使、比如不得屠杀平民,就是战争的规则,有的后来用书面形式固定了下来,比如1929年的日内瓦公约。但是如果你首先破坏了规则,比如虐杀了来使、或换下军装混入平民,再来对对方罪行做什么控诉,未免多少有点理不直、气不壮。

  战争是政治手段的延续,是人类历史的常态,而战争又无非是侵略或者被侵略,当彼之时,哪里来什么正义非正义。中华民族如果没有先辈的征伐杀掠,又哪来今天八九百万平方公里的锦绣河山。就是欧洲内部,也有上千年的侵略和被侵略,欧洲博物馆里,放着掠夺而来的邻国重宝的情形也所在多有,哪里还有打上门来要这样的陈年旧账的?

  和平时代,又有和平时代的规则,比如WTO。你要当有序的国际社会的一员,就必须遵守这样的规则。如果要讨回据说在圆明园被掠夺的东东,也就必须遵守这样的规则,摆事实、讲道理。法院起诉、参与拍卖、外交交涉,都是遵守这样规则的一部分。

  你当然可以认为兽首是赃物,但是你既然上法庭,就必须遵守法庭的规则,摆证据、讲法律。第一你必须说明白,为什么150年前外国人设计制造的、在一个皇帝私人园林里的东东,该算是你的。第二你必须举证,何以见得兽首是人家抢的。连圆明园的专家自己都讲:“有史料记载,之前兽首喷水系统就坏了,咸丰的母亲下令把它们拆下放到库房里。所以,兽首有可能是通过别的途径在别的时间流传出境的”,法庭上当然更不可能举出任何证据。第三你必须证明,你这样要求是有国家和国际法律依据的。可看看为中方辩护的任晓红律师是怎么讲的:“法律上依据为零,无论怎样辩护,无论谁来辩护都为零”。

  所以我们也就不必问官方为什么坚决不肯当原告了。一言以蔽之,无理无据,丢不起那人。

  法律上没法证明兽首是赃物,嗯嗯完全不妨碍你继续认为兽首是赃物。但是既然认为是赃物,你就不应该参加拍卖,不管拍到还是没拍到、或者流拍,你的行动本身,就是在认同被拍卖物的合法性。

  认同了规则、参加了游戏,你就必须遵守规则。你不遵守,从小里说,从此进入国际拍卖行的黑名单;从大里说,让中国人替你蒙羞。国际各大媒体的标题上,写的可不是蔡铭超,而是中国人;国际网民热烈评论的也不是蔡铭超,而是中国和中国人。既然他的行为得到这么多中国人的认可,作为代表,也还真是不冤枉。既然可以在这次拍卖不守规则,那当然也可以下一次再发生,只要一个感情借口就可以;既然可以在拍卖中不守规则,那也可以在其他商业行为中不守规则;既然商业行为中会发生,那当然也可以推广到其他国际关系中……

  拍卖流拍,佳士得不过是得不到这项拍卖的佣金,并没有其他损失;而中国和中国人的损失,又岂是虚拟的心理满足,所可能弥补的?

  一个德国网民留言说:“我能够理解中国这样的做法——如果它只是一个弱小民族”。只因为150年前园林里的几个水龙头,民族肾上腺素就如此奔放地喷发;而仅仅几个月前,微软不过是想给盗版者提个醒,就在这同一个国家,引起滔天愤怒的声讨。国际社会怎么可能相信,这是一个负责任的民族、负责任的大国?

  更何况,这又恰好是在大炼钢铁中、在史无前例里、在洛阳铲下,亲自毁掉了亿万倍价值的祖宗遗产的那个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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