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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鸣:什么是全人类的道德“金律”?

(2009-01-09 22:19:44) 下一个
2009-1-9 12:24:10
来源:http://www.blogchina.com/20090109653157.html

我在前面的文章中曾经多次严正地指出,孔儒为中国人编造的“道德”是奴隶的“道德”,是家畜家禽的“道德”,是蚂蚁和蜜蜂的“道德”,而根本就不是真正人类的“道德”。孔子在其留下的经典之中,包括在他的弟子们为其所编的《论语》之中,他曾经叙述或论述过的几乎所有的“好听的话”、“顺耳的话”,全都是经不起认真推敲的骗人的话。

前不久,安徽电视台沸点摄制组请我去参加了一个关于《要不要继承儒家传统、要不要请官方继续为已经死去的孔家后裔“衍圣公”确封继承人》的辩论会的现场录像。在辩论场上我是反方的第一号。很遗憾反方的另外两位只不过是“但是派”的非完全反方。我的观点是坚定的反方,既坚决反对继承儒家传统,更坚决反对由官方去继续任命新的“衍圣公”(就像任命新的“达赖”或“班禅”一样)。很遗憾,这根本就不是什么“辩论会”,而是由主持人一边倒,而且到会的“观众”也基本上是一边倒的“表演会”,更令人遗憾的是,还让不懂事的孩子们参与做其中极其有害的“人质”。我今天的文章主题并不在评论或抨击这场“表演会”,而在引出“正方”某辩友的一个重要的“命题”,并对这个命题作出我的严重的反驳。(这种“反驳”在“表演会”上是没法进行的,一者主持人不让,二者时间的确也不允许,毕竟是“表演会”而不是真正的“辩论会”)

该正方辩友提出了一个什么重要的“命题”呢?他说:“西方人都把孔子所说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视为全人类的‘道德金律’”。

我们要问,《论语》中孔子所说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能够成为全人类的“道德金律”么?必打着“西方人说”,其实,又有多少西方人真正懂得中国孔子的“胡说”呢?还不是中国儒家文人们自己在向全世界胡吹乱说!包括正方辩友把曾有多少位“诺贝尔奖金获得者们认为,只有孔子的思想能够挽救全世界”的谣言又胡吹了一遍。诺贝尔奖金获得者真懂得孔子吗?即使这个“谣言”是真的又如何?中国儒家文人们从来不知道如何讲理,“拉大旗作虎皮”的本事却是天生的,从过去拉帝王将相的大旗,到今天又祭起了“外国人”和“诺贝尔奖金获得者们”的大旗。

我的回答是:不能,不仅不能,而且事实上,在中国过去的两千多年的历史之中,这一句话最能骗人,何况实际上孔儒并没有为中国人建立起任何具有真正人类(社会)意义上的“道德”,而只有“非道德”、“奴隶道德”、“蚂蚁、蜜蜂道德”、“家畜、家禽道德”,或至多只有家庭内部血缘意义上的私道德,然而这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道德,因为道德只能是人类社会意义上的道德。为什么这么说?

首先我要明确指出,什么才是全人类(社会)真正的道德“金律”,也即最高的道德律,或最具有道德的道德律?我来告诉大家,这个“道德金律”即“人人生而平等”。正是在这个“道德金律”的基础之上,才能产生其他的道德、其他的法律、其他的人类社会的更丰富的精神追求。没有这个“道德金律”,人类社会的一切“高尚”的追求,都将是完全的“空谈”,或者索性就是“骗人”。肯定了这一点的情况之下,我们再回过头来看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能够等同于“人人生而平等”吗?不能,为什么不能?因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需要有严格的前提的。需要有什么严格的前提?需要有“己”和“人”是否真正“平等”的严格的前提;还有,对“不欲”和“施于”的意义必须作出严格限制性的规定;第三,对于“欲”和“施”也必须作出严格意义的交代。

现在我们就来一步一步作出分析。

孔子的“己”和“人”是“平等”的吗?显然不是。子是一个“周礼主义者”,或按照我前面文章的说法,他是一个“天命的血缘宗法等级的专制主义者”,“克己复礼”是他的最高的追求,并以“仁”来对此进行最高的命名。可见,孔子决不是一个赞成“人人生而平等”的人。既然如此,他所说的“己”与“人”只能是不平等的,至少是不必平等的。这样一来,这句话的毛病就立即显示出来了。如果“己”是统治者,“人”是老百姓,是被统治者。于是“己所不欲”可以理解为“统治者”“不欲”丧失“统治权力”,而“勿施于人”,即统治者不把“丧失统治权力”的“不欲”“施于”“老百姓”。这句话怎么理解?老百姓原本就没有“统治权力”,更何以“不欲”“丧失统治权力”?如此看来,这句话明显具有糊弄老百姓、“欺骗”老百姓之嫌。这使我想起了一个民间故事。国王问阿凡提,在有道德和有金钱两者之间,你选择什么?凡提说,我选择有金钱。国王教导阿凡提说,你错了,你应该选择有道德。阿凡提说,不是我错了,而是因为我和您是不一样(不平等)的人,所以我们都只能选择自己最缺少的东西。显然这是话中有话:国王最缺少道德,所以要选择有道德;而阿凡提最缺少金钱,所以要选择有金钱。实际上孔子所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中的“己”和“人”之间,又何尝不是如此呢?也即是说,孔子不是明明白白如同上述故事中的“国王”那样在蓄意欺骗(普通)人(老百姓)吗?

说“不欲”和“施于”。不平等的“不欲”和同样不平等的“施于”,它们在“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之中所构成的行为能够必定是“道德”的吗?显然不是,实际上更多的是构成不道德。这在上面的例子中,以及更多的事例中都可以看到。正是因此,孔子在《论语》中的这句原话,如果要让它真正成为“道德金律”的话,就将不能不对原话中的“不欲”和“施于”进行严格意义上的限制性的规定。这样一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命题还能成为“道德金律”吗?当然不能。

最后,对于“欲”与“施”,按照上面同样的道理,也同样应该作出严格意义的限定。如此一来,问题就显然变得越来越复杂了。所以看来,孔子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种“表达”,还能成为全人类的“道德金律”吗?显然是更加不可能。

在前面的文章之中已经严正地指出,孔儒们的“主义”是惟一的“天命的血缘宗法等级的专制主义”,抱有这种“主义”的人们,本身即是坚持人与人之间的严格的“不平等”,从而有严格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有严格的“克己复礼为仁”,这种坚持严格的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人能够为全人类提出有价值的道德伦理吗?更又何来“道德金律”?这简直是痴人说梦。中国文人和中国人就是如此地做了两千多年的痴人的(有道德的)“梦”,而且至今都没有从(有道德的)“梦”中醒来。

不要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能成为全人类道德的“金律”,即使用它来作为真正的全人类道德金律的“人人生而平等”命题的注脚,也嫌罗嗦,或用词不当,从而必须对其中所用的词汇进行严格意义下的重新限定。然而老子在《道德经》中所表达的“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的命题则不然,它不仅可以直接与“人人生而平等”命题的意义相当,而且还可以成为该命题的内容更丰富的注脚。所以,在我看来,老子的“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才真正是全人类的“道德金律”,是与“人人生而平等”完全等价,甚至还更具有精确意义表述的“道德金律”。我请那些痴迷孔儒的人们醒醒吧,孔儒既不能给你们以信仰的智慧、知识的智慧,也同样不能给你们以伦理道德的智慧。它能够给予你们的惟一只有愚蠢和欺骗,彻头彻尾的奴才、家畜家禽和蚂蚁蜜蜂的愚蠢,和圣人、统治者对你们的欺骗。让我们大家一起来动手,彻底铲除孔儒的纯粹有毒害的(愚昧和欺骗的)“文化”祸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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