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子如是说(4) 再婚嫁美公民,子女移民年龄有何规定?
(2007-10-09 16: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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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嫁美公民,子女移民年龄有何规定?
问:我和一位美国公民在中国结婚后,持K3签证来美调整身份,广州领事馆同时也给我儿子K4签证,随同我来到美国。当时儿子未满21岁,但只差几天,来后很快就过生日满21岁。我丈夫把我和儿子的申请I-485表送出后,儿子的申请几个月后被退回来,原因是我和美国丈夫结婚时,我的儿子已满18岁,不存在继子关系,不能调整身份。我已拿到绿卡,我不知道儿子的怎么办,他快大学毕业了,没绿卡很麻烦。
公民为未成年子女提出申请没有超过21岁,就属于亲属移民的第一优先,不需排期。所以我搞不明白界限是18岁还是21岁。我们当时问了广州领事馆,他们说儿子可以随我一起转身份,可来了这就不行了,我现在该怎么办?
1. 如果美国公民和外籍人士结婚时,外籍人士的未婚子女不超过18周岁,该美国公民可以按照继父与继子女的关系提出移民申请,只要该子女不超过21周岁,该申请都属于第一优先,不需要配额;
2. 美国领事馆可以为你的儿子发放K4签证,这符合美国的移民法律,但由于你的儿子在申请绿卡时已经或接近超龄(21周岁),因此移民局不能受理。
你可以用你的绿卡为你的儿子做移民申请,但你的儿子需要做到以下几点:1)在等待期间不能结婚,除非你成为美国公民;2)在等待期间你的儿子必须保持在美国的合法身份,否则即使你的移民排期排到,他也不能在美国境内申请绿卡.
以上のアメリカ移民に関する文章の内容は有力な所から転送しまし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