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F-1學生簽證知多少﹖zzz
(2007-09-12 16: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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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F-1學生簽證知多少﹖
美國任何一個政府認可的正式學校,如果要招收外國學生就讀,必須向移民局申請。如果獲得批准,即獲得經移民局授權簽發I-20表(資格證書)的資格。而且至少有一名移民局和使領館認可的指定官員負責處理外國學生事務,這名官員被稱為「學校特派員」華人學生一般稱為「學生顧問」,由於移民局很難直接管理全國數十萬外國學生,所以學生有關身份方面的事務,由這名學生顧問直接管理。
學生顧問的另一基本職責是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移民局報告學生的有關情況,如該學生是否繼續在校註冊,或者有無非法工作,是否全時就讀,有無轉學等等,以供移民局例行掌握學生情況,或者在學生違反規定時作出決定或處罰,如吊銷簽證甚至勒令出境等。
F-1學生簽證特點﹕
1.簽證有效期長,一般為5年有效,持該簽證一旦進入美國,只要保持註冊學生身份,居留期可長達8年。而且,如果沒有特殊情況,簽證不用延期。
2.該簽證在有效期內,可以自由出入美國,只要不構成中斷學業,在出入時間上沒有限制。
3.a可以攜帶家眷共同赴美﹔b可以有限地工作,也可向移民局申請工作許可。
4.如果因為健康或學術上的原因,可以減少課程或學時,不必進行全日制學習,同時仍然保持其學生簽證,而且不用向移民局申請獲准,只要有學校的專任官員書面認可。
5.如果取得大學畢業以上的學位,進而通過職業移民申請綠卡,比其它非移民簽證有更多的有利條件。
持F-1學生簽證,按規定可以從事的工作有:
1.校內工作。由學校提供的工作或其它為學校服務的機構如自助食堂、小賣店等提供的工作。但和學校構成業務關係的不屬於這一範圍,如為學校修建宿舍、校內郵局等,工作時間為每週不超過20個小時,但放假可全時工作,校內工作無須經移民局批准。
2.作為獎學金部份的工作。如果你獲得一份獎學金或助學金,但條件是承擔某項工作或部份工作。在這種情況下,工作的地點即使在校外,也無須經移民局批准。
3. 校外特種工作。這種工作只限於參加試點研究計劃的雇主,該雇主只有在連續60天無法雇到合適的美國工人,方可向勞工部提出申請雇用外國學生。被雇用的學生一般只要學業優良,經學生顧問申請批准即可,無須獲移民局批准。不過,獲得這種資格的雇主不多,因此一般學生很難找到這種機會。
4.實習工作。實習工作分為兩種:課程實習和畢業實習。
課程實習指在註冊學習開始後第9個月至畢業時這段時間與課程有關的工作實習,課程實習期一般不超過1年。畢業實習指學業完成後的工作實習,最長可達1年。對畢業實習的申請,移民局和學校都必須批准,但在畢業前曾有過1年以上的課程實習工作,則無資格獲得畢業實習工作。
5.因經濟困難而申請獲准的工作。持F-1簽證的學生,在學校就讀1年以上,如因出現不可預測的經濟困難,按規定申請工作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