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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何妨以不了了之

(2010-07-23 06:59:23) 下一个
何妨以不了了之
斜插茱萸醉瑶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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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寺院中,常有吟咏山水,感悟人生的对联,在佛教文化中独放异彩,读后给人以启迪。但有些时候,对联内容涉及到佛教的教义,如果对佛教不够了解,读起来就颇感困难。例如西蜀宝光寺有清代何元晋的一联:
世外人法无定法然后知非法法也
天下事了犹未了何妨以不了了之
此联亦寺联中的精品。卅多年前春游宝光寺读到它,连一知半解都谈不上,但觉得此联有趣而熟记下来。之后半辈子流落南疆,艰苦备尝,后期有幸在哲学、美术的研究中与佛学结缘,使我对该联有所领悟。今回故乡重读此联,尤幸佛缘,灯下命笔,以飨同修。
上联淡一个“法”,下联谈一个“了”;上联涉及佛教的根本教义,下联涉及处世的根本态度。
有生灭烦恼的有情众生及其生活环境称为世欲世界,又称世间,“言世间者,可毁坏故,有对治故,隐真理故,名之为世。堕世中故名为世间。”(《成唯识论述记》卷一)如果超出这生死轮回世界,就是出世间,出世间的人,称为世外人,即得道之人。
世外人如何认识这个世界呢?这与“法”有关。何谓法?《成唯识论》中说:“法谓轨持”,“轨”,指世界上的一切现象部有一定的规范,是可以认识的;“持”,是指万事万物都有自身的特性。宇宙天体的运转,山河大地的变迁,分子原子的分裂组合,人世间的真假、美丑、善恶,都有特定的自性,能让人产生理解、感悟。然而,一切事物部不是孤立的,而是有条件的,有因缘的,都是在普遍的联系中存在,而且都处在永恒的生灭变化之中,所以,一切现象虽然有其自性可以认识,却不可能是恒常不变的,没有真正的实体,世界只不过是心识的变现,法也就不是一种固定的、僵化的概念,即无定法可言。
《金刚经》中说:“无有定法名阿褥多罗三藐三菩提,亦无有定法如来可说。何以故?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不可说,非法,非非法。”
可见,正等正觉不是什么固定的法,不应该执着于法,也不能用言辞概念去理解它,如来所说法,即不是法,也不址非法。
通常人们在判断问题时,总要沦个是非,总喜欢执着一面,习以为常,在思维方式上自然与上述的说法相悖,联中的妙趣当然难于领会。让我们再回头看联中的四个法字。通常人们会以为佛所说的法是某种理论或某种概念,如果人们对周围世界和人生有所感悟,即对“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有所领会,那么就将逐惭放弃对自然和人生的程式化、逻辑上的理解,有法而不执着于法,也不执着于非法。佛所谓的法就是超越于法和非法之上的,是“无所住而生其心”的结果。
大自然日出日没,花开花谢,人生有悲欢,世态有炎凉,天下事一起一落,有因有果,因果相续,因因无始,果果无终,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世间有几样事情了了?在这变幻无穷的宇宙人生中如何才是真正的了?古往今来,事物总是了而未了,不了而了,似了非了,了了还了,总在了与不了的矛盾中运作,任人去追逐,永远沦陷在了与未了的烦恼之中。若要超越这穷的烦恼,则即不执着于了,也不执着于不了,只有与了和不了都彻底了断,才是真正的了。
按禅宗的观点来看,“世外人”并非“不食人间烟火”者,“万法是一心,一心是万法”,人只要除却妄念,自心顿现,即心即佛,即凡即圣。既然人人都可以成佛,则联中的法趣和了义,人人都可以领悟,普通人与世外人只有一步之遥,何不息诸缘,休万事,静观世变,闲看人忙,得一片菩提树下的清凉,步一方心路铺就的人间净土呢?
然而这也并非唆使人远离尘世,回避矛盾,而是要随缘任运,放之自然,事来与之相融,事去而心随空,提得起,放得下,了却尘缘,真心显露。回头再看时,虽然也是眼横鼻竖,柳绿花红,此番景象,却与未了之前迥然不同。
再说对联的文字功夫也是绝伦的。平稳工整,一泻直下,读起来顿错有致,爽口清心,而且上下联中的四个“法”字和四个“了”字,并不觉得冗繁重复,反倒觉得顺理成章,因为四个字的含义不是一样的,一字一层,一字一趋,通到最后,正反了然,磊落大方,不留一点拖累。四个法宇,几乎贯穿了佛典的精髓,四个了字,几乎道透了入世的隐秘。如果说,上联涉及佛教的教义而显得庄重、稳健、沉静,下联则贯穿在人情世故中尤觉轻松、活泼、洒脱,一张一驰,一竖一横,天道人道,尽在其中,任人品味,耐人深思,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若是愚者见了,想来也会开发出仁智之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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