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资料
  • 博客访问:
正文

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启示的几点社会问题

(2018-11-02 12:51:44) 下一个

      公交坠车视频如此惨烈,15条生命瞬间消逝, 令人不忍卒睹。 此次事件, 看似偶然, 但略一分析就会发现, 其实具有某种必然性, 必然性就在于几点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中!

 

一.          公交司机基本职业培训不足。

 

  遇到不讲理想闹事的乘客如何应对,应该是公交司机职业培训中必备的基本课程!  做为一身系几十名旅客安全的公交司机,在这种时候,  最合理的处理方式就是先安全停车,等不稳定因素解决了再上路,若解决不了,就报备公司并让乘客换乘下一班次。 ???这应该是常识吧!而这位司机师傅显然不具备这个基本的常识。

 

二,乘客缺乏维护自我生命权意识, 更缺乏维护文明社会秩序 的公德意识。

 

公车吵斗,本身就是严重损害社会文明秩序的行为, 作为文明社会之一份子,抛开维护自我安全不说,  每个人都有制止这种社会乱象, 维护社会文明秩序的社会责任。 无一人阻止这场吵斗的事实, 说明公众缺乏维护文明社会秩序 的公德意识。

 

 更为甚者, 此女在高速行进的公车上公然与司机吵斗, 其实已经严重侵犯了所有乘客的生命权, 从争吵到大打出手, 肯定是有一段时间过程的, 此间车上的人却竟然无一人阻止悍妇  (不管此女平时如何平和, 此刻只能以悍妇名之!),  说明乘客是何等缺乏自我生命权意识!

 

推测无人阻止的原因:

 1,怕惹事上身, 所谓“明知不对,少说为佳;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之谓也! 此极端自私的中国文化糟粕, 已经浃肌沦髓,深染当今广大中国民众的性格, 许多人甚至视之为人生智慧, 不以为耻, 反以为荣, 广教亲友, 遂成社会主流文化性格。 如不改变这种自私的文化性格, 公交坠江类事件以后仍必层出不穷! 

 

2、冷漠自私的看客心理:鲁迅当年深恶深痛的那些杀人看众,于今不仅未减分毫, 反有日益壮大之势!窥得他人隐私或丑闻, 见得他人痛楚及不如意,  便快意于心,当成自己人生之享受者, 所在多见。 否则如今花边新闻何以如此之多又如此昌盛!

 

殊不知, 天道好还, 因果之报, 如影随形。 既然大家都以自私为智慧, 无维护社会公德之心,  无自我生命保护意识的自觉, 则共同受害, 也总是要必然发生的, 不发生在公交坠江,也要发生在毒食上市!如此惨烈的代价, 不知道能否惊醒一些自私的国人!

 

三,政府彰扬公德意识缺乏力度, 打击社会丑恶缺乏威慑力, 是野蛮丑恶行径横行于世最主要原因。

 公众缺乏挺身而出的公德意识, 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政府在彰扬公德打击社会丑恶方面的无作为! 公权力如果不能有效的惩恶扬善, 其实就是在造恶惩善!大家也许还没有忘记令人痛心心寒的河源市东源县吴伟青救人反被诬、自杀证清白事件吧! 有谁知道那个诬人致死的周老汉受到了什么社会惩处?! 同类的还有南京彭宇事件 , 助人为乐的彭宇,被反诬为撞人肇事者, 闹上法庭, 法官竟然问:不是你撞的, 你为什么送他去医院? 这种来自公权力的自由心证的愚蠢而邪恶的发问,  只能扼杀社会的善良, 助长社会道德的滑坡!“以后谁还敢做好事?” 这句彭宇案后愤懑至极的一问, 将承载着中华文明的耻辱记录而鸣响在人类良知的叹息中, 永远不会消逝!

 

 四, 政府执法机构太俗情, 缺乏必要的严苛和尊严 

只有法律富于尊严,公民才会尊重文明的社会公众秩序!前有报道,一对夫妻带一个男娃去美国玩,那孩子在飞机上又叫又跳还打人,其父母却视若无睹,一日本人找这对夫妇理论,其夫竟然动手殴击对方,空姐把他们拉开,下了飞机美国警察就等着他们,直接逮捕问罪。在国内如发生类似事件, 估计大多数情况也就是调解双方大家和气了事! 如此处理, 看似富于人情, 实为纵容野蛮!因此, 国家应该严格立法:比如规定殴打运行中的公交司机追究刑事责任,无论是否发生事故, 都要严惩不贷。其他设计公众安全的行业(比如疫苗生产, 食品卫生之类) 均类而立法, 一旦法立, 即雷厉行之, 绝不怙情,则此类公众事件, 必被明显遏制!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