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很看不惯三毛的某些做法:“她在关庙下跪求签,这是那一门子的基督徒呢?她迷信星相命运之学,这又是那一门子的基督徒呢?”以西方标准衡量,三毛做法确实不妥,但在中国,正是宗教信仰者的常态,不过李敖向来是以最高道德标准去要求别人的‘大思想家’,他的不满与不屑是可以理解的。李敖的不满其实还有:“ 三毛跟我说:她去非洲沙漠,是要帮助那些黄沙中的黑人,他们要她的帮助。她是基督徒,她佩服去非洲的史怀哲,所以,她也去非洲了。我说:‘……史怀哲不会又帮助黑人,又在加那利群岛留下别墅和‘外汇存底’吧?你怎么解释你的财产呢?’ 三毛听了我的话,有点窘,她答复不出来。她是伪善的,这种伪善,自成一家,可叫做“三毛式伪善”。
然后大师笔锋一转,直扫金庸:“提到他儿子死后,他(金庸)精研佛学,已是很虔诚的佛教徒了。我说:‘佛经里讲……但大体上,无不以舍弃财产为要件。所谓‘舍离一切,而无染着’,所谓‘随求经施,无所吝惜’。你有这么多的财产在身边,你说你是虔诚的佛教徒,你怎么解释你的财产呢?’金庸听了我的话,有点窘,他答复不出来……他是伪善的,这种伪善,自成一家,可叫做“金庸式伪善”。”
李敖所言并非没有道理(我也认为金庸算不得纯正的佛教徒,其思想太杂,但其底色非儒非佛,反是道家),只是由李敖嘴里说出,未免滑稽。最起码金庸与三毛的财产都是辛劳所得,还算干净。他们没有李大师的本事与面皮去侵吞朋友的财产。
1979年李敖的老友、《文星》创办人萧孟能因债务问题离开台湾,临行将总值约2500万新台币的所有财产(包括自己的印章)当然交付给交往近20载并时时以‘仗义’标榜的老友李敖,甫料半年后萧孟能返台,李大师已将所有的房产、股票、文物收归自己名下,少年李敖颇具‘GC’主义觉悟,差一点就参加了党组织,50年代还想着偷渡返回大陆,壮志未酬,竟在万恶的资本主义台湾上演了一出‘剥夺剥削者’的大戏,壮哉!猗欤盛哉!叹观止矣!
可恨的是大资本家萧孟能不甘心失去自己过去的天堂,竟然丧心病狂地以‘侵占与背信罪’将大师告上法庭。大师凭藉自己的‘讼棍’本色,发挥了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在法庭上巧舌如簧,挥斥方遒。无奈萧孟能手中握有铁证,再加上大师当时的妻子胡茵梦作证:亲见李敖将萧的财产据为己有。大师被判‘侵占罪’,入狱6个月。好在那笔财产未被剥夺,终于回到了以李敖为代表的人民手中,考虑到房产、股票、文物(包括乾隆御批、傅抱石、吴昌硕、齐白石的画作)一直在升值,80年的2500万到今天应有逾亿之谱。
犹记得李大师亲临北大,捐出150万巨款为胡适塑像,四处宣扬,现在好像‘地球人全知道了’罢?
瞧啊,这个人!自己身负‘侵占罪’,居然挨个质问他人:“你怎么解释你的巨额财产呢?”,这种修养惟有‘请随便’总统“以最高道德标准要求自己”的自我表白才足以与之比肩而立、笑傲江湖!
明乎此,我们才有可能理解大师的倨傲:“要找我佩服的人我就照镜子”!
我读李敖大作早在20年前,他在大陆初无藉藉之名,跟柏扬、龙应台不可同日而语,那时我对李敖钦仰之极:不意‘燕赵悲歌之士’复见于今日,古之李贽,前之鲁迅,不能过也!稍稍认清此公嘴脸则是6、7年前,晚间听电台采访李敖,谈天宝旧事,大师的高论令我震惊,我甚至怀疑那是否真的是李敖的声音。
初读《金庸式伪善》一文,分明记得后面还有这样的意思:“金庸风度极佳,听了我的恶言,似乎并无愠色。但此前金庸在《明报》著文,对我评价甚高,这次回香港后,《明报》就开始诬蔑、诽谤我”(大意如此)。我刚才查了原文,寒舍三本李敖作品集收录此文,但这段话居然不见了,全没了!李敖向来惜字如金,一张上厕所的便条也要收入《大全集》,好好的文章咋就整没了呢?
不会是有些事过于敏感罢?李敖要刻意回避什么呢?
金庸于1979年赴台,参加‘国建会’,与李敖的晤面应在此时。巧合的是当金庸赴台晤李之日,正是萧孟能将财产交李敖后离台之时。半年后东窗事发,李敖因‘侵占他人财产’被告上法庭,官司打了很长时间,或许是出于对李敖作为文学大师地位的尊重,《明报》对此案相当重视,进行了深度报道。那时的金庸还没搞懂‘记者应该向军队学习’‘加强纪律性’的真理,想来《明报》记者睁着眼说瞎话的训练不足,报上连篇累牍的当然都是李大师‘侵占与背信’的光辉业绩了……
李敖所说的‘诬蔑诽谤’指的该不会就是此事罢?
金庸的度量我也感觉稍嫌不广,但我也实在看不出李敖的宽宏大量。这次会谈,李敖“接着谈到他写的武侠,我说胡适之说武侠小说“下流”,我有同感。我是不看武侠的,以我所受的理智训练、认知训练、文学训练、中学训练,我是无法接受这种荒谬的内容的”。李敖又在撒谎!他50年代在台大读书,后来在国军服役,经常给马戈等朋友写信,多次谈到正在阅读《射雕英雄传》,我看不到他对此书有一句贬语,莫非当时大师尚未完成“中学训练”?
李敖入狱前,有一本巨著正待印行,已经收了几十位读者的订金。此书被查禁,李敖乃庄严宣告:此后自己的全部著作,无偿地赠与这些老读者。此后李敖笔不停挥,著书百部。但赠到20本时,李大师不干了!——据说获得了这些人的谅解。此后当然还是一手交钱一手交书,大师的巨著可值钱了,大师的诺言又顶个球?
三毛私下对李敖表示要到非洲援助小战友,李敖就质问“:“史怀哲不会又帮助黑人,又在加那利群岛留下别墅和‘外汇存底’吧?你怎么解释你的财产呢?’” ,金庸刚说了自己皈依佛法,大师就问罪:“你有这么多的财产在身边,你说你是虔诚的佛教徒,你怎么解释你的财产呢?”。意思很显豁:二人只有放弃全部财产才行,才能免于‘伪善’之讥。 那么,你李敖自己做出的承诺,就等于放屁吗?
当时我给李敖算了一下,实现自己赠书然诺,所费不赀,但也用不到他财产的百分之一。李敖以自己的东北人身份为傲,自诩‘讲义气重诚信’,怎么会小气到这步田地?他骂陈水扁那句‘小店’(小格局、)痛快淋漓,只是大师照镜子时居然对自己的那副‘小店’尊容毫无察觉?
三毛与金庸的伪善也许是真的,那么你李敖这种行径又算什么?真恶?真善?伪恶?善伪?无以名之,只能归为“李敖特色”!
150万新台币是什么概念?折合成人民的币也就30几万,给胡适先生塑像,买原(石)料哪用这么多钱?只是以胡先生‘中国文艺复兴之父’的地位,总得找位真正的雕塑家罢?给人30万报酬拿得出手吗?(附注: 《李敖有话说》第二百四十五集:“这笔钱折合成人民币是三十四万六千三百二十元,这个钱大概可以(?!)够建一个铜像了。”
傅国涌指出金庸比较“抠门”,此语绝非诬蔑。但金庸好歹给香港大学捐1000万港币,给嘉兴一所中学捐310万港币。论财产,金多过李,但多不到40倍罢?较之李敖,金庸真是“乐善好施”得很了。
金庸与李敖都是我少年时代无限尊崇仰慕的大人物,30岁以后才明白人是复杂的,人也是会变的。‘可爱的不可信,可信的不可爱’。
我曾经希望金庸能把孔子讲人到晚景‘血气已衰,戒之在得’的话,多读多想几次。对李敖,恐怕孔子的另一句话更适合:老而不死是为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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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20 23:10:51 |
李敖有话说第二百四十五集 “该款应交由乙方凤凰电视台的老板刘长乐先生代表李敖先生捐赠,送给北京大学作为胡适先生制作铜像的专款专用建设基金。这笔钱折合成人民币是三十四万六千三百二十元,这个钱大概可以够建一个铜像了。。。。现在谈谈看,就是你李敖为什么给胡先生捐的这笔钱要立像?有没有私人的原因?有一点点,可是没有见不得人的原因,就是当年我大学毕业以后,我当了预备军官,就是服了兵役回来,穷困的不得了,住在台北市的乡间,台北市的郊区,新店,穷的当了裤子。胡适先生知道这件事情,特别送了我一千块钱台币,相当于两百五十块的人民币,当时呢就送给我,还写封信给我,这张支票呢当时还照了张照片,当然支票就兑现了,所以我就没有了,这是一九六一年十月七号胡先生亲笔写的,就是李敖先生一千元整,这胡适一张支票,就是替我赎当的
譬如说,他为我写过一个条幅,就是写宋朝朱熹的话,他送给我的这个条幅,后来我为了救慰安妇的时候,我把它卖掉了,卖了一百万。 胡先生送我一千块,两百五十块人民币的时候,我现在捐出来三十四万六千三百二十块的人民币,两百五十块的人民币的人情,在一九六一年的人情,现在在二零零五年,我以三十四万六千三百二十块来还这个人情。这个钱是我的,新台币一百三十八万五千两百八十元是我的,换成人民币三十四万六千三百二十块是我的,这个钱不是小的一笔钱,你舍得拿出来吗?能够舍得拿出来的人不算很多,我舍得啊。这个钱我不捐还是我的不是吗?我自己花掉,还不是我的吗?” —————————————————— 现在人民币与新台币的比值约为一比四,但,胡适先生送李敖1000元是在45年前,那时的1000元可以用现在的比例换算吗? 胡适先生送李敖的绝对不止250人民币。胡适不是250,李敖当然更不是250,他是把观众、读者全当250了。
适之先生送他那幅字现在也值100万了。
花30万人民币,李敖当然不赔本,他是打算把自己装扮成先生的思想继承人。这也罢了,有必要到处宣扬吗?好像现在变成胡适欠他钱似的。
给胡适先生塑像,买原(石)料哪用这么多钱?只是以胡先生‘中国文艺复兴之父’的地位,总得找位真正的雕塑家罢?给人30万报酬拿得出手吗?
李敖质问金庸为何不把家产全部捐出,他自己私产总有几千万人民币,拿出30万,又四处张扬,这就是李敖的‘慷慨大方’?
胡先生当年就说李敖‘浮华轻浮’,先生的识人之准,才真正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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