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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百年排华内幕》第 四 章

(2012-02-29 07:38:55) 下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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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百年排华内幕》第 四 章

美国百年排华内幕文 发表:铁血网/2005年12月8日;学术交流网/美国华人华侨/2006年1月13日转发



国 会 通 过 排 华 法 案 的 真 正 动 机 ,1872-1882

一 、 排 华 的 官 方 理 由

1872 年 ,参 议 院 几 乎 通 过 了 让 华 人 入 籍 的 法 案 。但 是 10 年 后 ,1882
年,国 会 通 过 美 国 史 上 第 一 个 排 华 法 案 ,开 始 了 长 达 60 年 的 美 国 华 人 史
上 的 黑 暗 时 期 。以 后,一 连 串 排 华 法 案 被 通 过 ,使 得 华 人 在 美 国 的 发 展 受
到 极 大 阻 碍 。

1882 年 法 案 不 但 对 华 人 移 民 进 行 了 限 制 ,也 首 次 在 法 律 上 明 文 禁 止 华
人 通 过 归 化 取 得 美 国 国 籍 。这 是 美 国 法 律 史 上 唯 一 一 个 明 确 指 定 某 个 种
族 不 得 入 籍 的 法 案 。因 此 ,对 中 国 人 来 说 是 一 个 极 具 污 辱 性 的 种 族 歧 视
的 产 物 。

那 么 ,为 什 么 从 1872 年 到 1882 年 这 十 年 间 发 生 这 样 大 的 变 化 呢 ? 是 什
么 力 量 推 动 了 这 一 个 种 族 歧 视 倾 向 十 分 明 显 的 法 律 呢 ? 为 什 么 从 1866
到 1872 年 间 反 华 势 力 没 有 在 国 会 取 得 成 果 而 在 十 年 后 就 一 举 成 功 呢 ?
是 华 人 犯 了 错 误 ,还 是 美 国 犯 了 错 误 ? 是 偶 然 巧 合 ,还 是 天 命 难 违 ? 是
基 于 社 会 的 需 要 ,还 是 受 种 族 歧 视 思 想 的 驱 动 ? 由 于 以 前 在 这 方 面 研 究
不 够 ,现 有 解 释 并 不 能 够 令 人 满 意 地 回 答 这 些 问 题 。

1872 到 1882 年 之 间 ,美 国 社 会 大 环 境 对 华 人 是 不 利 的 。

19 世 纪 60 年 代 ,可 说 是 平 权 主 义 年 代 。在 上 面 两 章 ,我 们 已 经 看 到,美 国
内 战 后 在 种 族 关 系 政 策 上 发 生 的 一 些 变 化 。以 1866 年 的 民 权 法 案
、1866 年 的 宪 法 第 十 四 修 正 案 、1869 年 的 宪 法 第 十 五 修 正 案 和 1870 年
的 民 权 法 案 为 代 表 ,重 建 国 会 通 过 的 一 系 列 法 案 ,使 得 美 国 黑 人 的 政 治
和 社 会 地 位 都 有 很 大 提 高 。他 们 的 自 由 人 身 权 、公 民 权 、投 票 权 、平 等 的
民 权 和 法 律 保 护 权 ,都 在 理 论 上 得 到 保 障 。

然 而 ,70 年 代 是 种 族 关 系 倒 退 的 年 代 。重 建 国 会 的 影 响 越 来 越 弱 ,推 动
种 族 平 等 和 权 利 平 等 的 政 策 已 经 越 来 越 力 不 从 心 。在 南 方 各 州 ,种 族 歧
视 的 势 力 有 复 兴 的 迹 象 。对 黑 人 的 种 种 迫 害 已 经 越 来 越 严 重 。在 国 会 里
,白 人 优 越 主 义 也 有 回 潮 。

然 而 ,为 什 么 美 国 允 许 其 他 欧 洲 国 家 成 千 上 万 的 移 民 涌 进 美 国 而 不 闻 不
问 ,偏 偏 挑 出 华 人 来 下 刀 呢 ? 为 什 么 其 他 国 家 的 移 民 可 以 毫 无 阻 碍 地 得
到 美 国 国 籍 ,而 中 国 人 却 被 毫 无 商 量 余 地 地 被 排 斥 在 外 呢 ?

有 一 种 理 论 是 ,华 人 大 量 涌 入 加 州 和 西 岸 各 州 ,从 而 提 供 大 量 的 廉 价 劳
动 力 ,冲 击 当 地 的 就 业 市 场 ,造 成 同 本 土 劳 工 阶 层 的 磨 擦 ,激 发 了 排 华 的
浪 潮 ,导 致 了 排 华 法 案 的 通 过 。因 此 排 华 法 案 是 保 护 美 国 劳 工 的 不 得 已
措 施 。

但 是 ,这 种 解 释 并 不 能 说 明 所 有 的 问 题 。加 州 和 西 岸 各 州 一 直 在 要 求 排
华 ,国 会 过 去 无 动 于 衷 。华 人 再 多 ,也 只 是 西 岸 的 地 方 性 问 题 。其 他 地 区
的 议 员 们 不 会 从 他 们 的 选 民 那 里 得 到 压 力 。而 且 ,如 果 是 劳 工 竞 争 的 原
因 ,限 制 劳 工 的 入 境 也 就 可 以 了 ,为 什 么 要 禁 止 华 人 入 籍 呢 ?

从 美 国 官 方 提 供 的 理 由 看 ,这 两 个 方 面 有 着 密 切 不 可 分 的 联 系 。按 照 排
华 主 义 者 们 理 论 ,除 了 在 语 言、文 化 、宗 教 、经 济 竞 争 等 因 素 外 ,排 华 的 一
个 重 要 借 口 就 是 华 人 不 能 同 化 。华 人 不 希 望 得 到 美 国 国 籍,也 不 可 能 被 改
造 成 好 的 美 国 公 民 ,因 此 他 们 就 不 能 被 允 许 进 入 ,或 居 留 在 美 国 。排 华 论
者 提 出 的 证 据 就 是 ,没 有 多 少 华 人 成 为 美 国 公 民 。因 为 华 人 不 要 成 为 公
民 ,所 以 拒 绝 华 人 入 籍 权 利 就 理 所 当 然 。换 句 话 说 ,这 个 结 果 是 华 人 自 找
的 。

这 样 的 理 由 充 分 吗 ? 过 去 ,由 于 在 这 方 面 的 研 究 不 够 ,还 没 有 人 能 够 对
这 个 说 法 ,提 出 有 力 的 反 驳 或 疑 问 。实 际 上 ,有 些 学 者 还 带 着 一 种 半 惋 惜
、半 批 评 的 态 度 承 认 ,在 1882 年 以 前 ,华 人 在 对 待 入 籍 的 问 题 上 犯 了 不
够 热 情 的 错 误 。

当 然 ,我 们 可 以 指 出 ,美 国 的 法 律 从 来 都 没 有 把 归 化 的 大 门 向 华 人 打 开
过 。排 华 主 义 者 也 尽 量 回 避 这 个 问 题 ,强 词 夺 理 地 争 辩 说 ,即 使 归 化 法 向
华 人 开 放 ,他 们 也 不 会 感 兴 趣 。现 在 的 关 键 是 这 样 的 假 设 成 立 不 成 立 ?

本 章 将 回 顾 从 1872 年 到 1882 年 间 发 生 的 一 些 主 要 事 件 ,重 点 放 在 华 人
对 美 国 国 籍 的 态 度 。我 们 要 找 到 答 案 ,到 底 是 华 人 对 美 国 公 民 权 不 感 兴
趣 ,还 是 他 们 根 本 没 有 机 会 ?

答 案 是 明 确 的 。华 人 不 是 没 有 兴 趣 ,反 而 是 他 们 对 美 国 国 籍 和 公 民 权 的
热 切 期 望 和 积 极 行 动 ,才 使 得 排 华 主 义 者 们 忧 心 重 重 ,使 得 他 们 不 得 不
采 用 明 文 禁 止 的 办 法 ,来 堵 住 华 人 入 籍 的 一 切 渠 道 ,一 劳 永 逸 地 解 决 这
个 问 题 。


二 、归 化 法 白 人 消 失

1870 到 1872 年 间 ,美 国 归 化 法 里 的 白 人 资 格 限 制 条 款 受 到 以 萨 姆 勒 为
首 的 平 权 主 义 者 强 烈 谴 责 和 攻 击 。在 反 华 势 力 的 极 力 维 持 下 ,这 个 条 款
才 一 次 又 一 次 地 化 险 为 夷 ,得 以 熬 过 内 战 后 平 权 运 动 的 浪 潮 ,继 续 留 在
归 化 法 里 。

但 是 ,谁 也 没 有 想 到 ,在 1873 年 到 1875 年 间,这 个 词 却 从 美 国 归 化 法 里
神 不 知 鬼 不 觉 地 消 失 了 。因 而 ,在 这 个 时 期 美 国 法 律 上 出 现 了 一 个 漏 洞
,对 华 人 开 了 一 个 窗 口 。这 是 华 人 入 籍 的 唯 一 一 次 机 会 ,而 且 确 实 也 有 一
些 华 人 看 到 并 抓 住 了 这 个 机 会 。

事 情 是 这 样 的 ,1873 年 ,美 国 国 会 通 过 了 一 个 美 国 法 律 汇 编 本 。这 个 汇
编 是 把 以 往 通 过 的 所 有 法 律 进 行 归 类 、合 并 、删 简 、从 而 变 成 一 个 完 整 的
汇 编 本 。许 多 法 律 在 改 编 过 程 中 对 法 案 有 所 改 动 ,因 此 国 会 对 所 有 改 编
后 的 法 案 又 重 新 审 查 了 ,并 对 改 编 本 进 行 了 表 决 ,以 确 认 对 原 法 律 作 的
改 动 。

然 而 ,国 会 里 所 有 人 都 没 有 注 意 到 ,在 新 编 后 的 有 关 归 化 的 法 律 条 文 里
,“ 白 人 ” 这 个 词 却 消 失 了 。删 改 前 的 原 文 是 “ 只 有 自 由 的 白 人 ” 才 能
成 为 美 国 公 民 ,在 新 编 本 里 ,成 了 “一 个 外 国 侨 民 可 以 被 接 受 成 为 美 国 公
民 。”

是 谁 把 这 个 词 从 法 律 中 删 去 了 呢 ? 是 不 是 平 权 主 义 者 们 利 用 这 个 机 会
做 了 手 脚 ,达 到 他 们 在 国 会 表 决 时 得 不 到 的 结 果 ? 还 是 在 打 字 排 版 时 出
现 错 误 呢 ? 这 个 问 题 恐 怕 很 难 有 确 切 答 案 。汇 编 过 程 从 1866 年 开 始 ,到
1873 年 结 束 ,先 后 经 过 几 个 编 写 委 员 会 的 主 持 ,因 此 很 难 能 够 知 道 是 谁
、什 么 时 候 和 为 什 么 ,要 把 这 个 词 删 去 。

从 修 改 法 案 的 过 程 中 看 ,白 人 一 词 被 删 掉 ,不 是 因 为 编 排 错 误 ,而 是 经 手
的 人 在 修 改 时 ,发 现 法 律 上 的 矛 盾 ,便 自 作 主 张 地 进 行 修 改 ,以 使 得 归 化
法 里 的 各 个 条 文 之 间 能 够 协 调 一 致 。他 们 也 忽 略 了 把 这 个 修 改 向 国 会 报
告 。

原 来 ,到 1866 年 ,国 会 通 过 的 法 律 已 经 有 了 16 卷 ,每 一 卷 都 有 1000 多
页 。这 些 法 律 中 有 很 多 是 重 复 的 。这 样 多 的 卷 数 在 人 们 寻 找 某 个 方 面 的
法 律 时 非 常 不 方 便 。因 此 国 会 在 1866 年 通 过 一 个 法 案 ,组 成 一 个 委 员 会
来 负 责 修 改 、精 简 、安 排 、或 汇 总 所 有 的 法 律 ,成 为 带 有 索 引 的 一 卷 本 。

修 改 者 的 权 利 范 围 并 没 有 被 明 确 规 定 ,但 是 他 们 被 告 之 ,不 能 改 动 法 律
使 其 带 有 新 的 解 释 和 含 义 。他 们 只 能 删 去 已 经 完 全 失 效 的 法 案 。不 过 ,他
们 也 得 到 许 可 ,“ 如 果 法 律 条 文 出 现 矛 盾 的 地 方 ,他 们 可 以 作 合 理 的 修
改 ,使 得 条 文 能 够 前 后 协 调 一 致 。” 这 样 的 语 言 是 很 含 糊 的 。就 象 委 员 会
给 国 会 的 报 告 中 承 认 的 ,他 们 在 修 改 条 文 时 ,很 难 能 够 清 楚 地 分 辨 怎 样
才 算 是 “ 合 理 的 修 改 。”

在 这 样 的 情 况 下 ,一 个 合 理 的 解 释 就 是 ,委 员 们 在 整 理 法 案 时 发 现 了 一
个 矛 盾 的 地 方 ,于 是 他 们 就 运 用 “ 合 理 修 改 ” 的 特 权 让 法 律 条 文 保 持 一
致 。就 象 我 们 前 面 看 到 的 ,从 1790 年 起 ,美 国 的 归 化 法 里 都 保 持 了 只 有
“ 自 由 的 白 人 ” 才 能 入 籍 这 一 规 定 。但 是 1870 年 的 一 个 法 案 把 归 化 权
的 范 围 扩 大 到 非 洲 土 著 和 非 洲 人 后 裔 。很 明 显 非 洲 的 黑 人 不 是 白 人 ,这
样 法 律 上 就 出 现 了 矛 盾 。一 方 面 规 定 只 有 白 人 才 能 入 籍 ,另 一 方 面 又 说
非 洲 人 可 以 入 籍 。在 委 员 们 看 来 ,这 是 一 个 不 能 调 和 的 矛 盾 。他 们 没 有 权
利 宣 布 非 洲 人 入 籍 的 规 定 违 法 ,于 是 他 们 删 去 了 “ 白 人 ” 这 一 条 款 ,以
为 它 已 经 不 再 有 效 。

从 委 员 会 宣 布 的 一 个 指 导 原 则 来 看 ,他 们 这 样 作 是 有 可 能 的 。他 们 说 :“
委 员 们 认 为 ,不 但 要 在 法 律 中 删 去 没 有 必 要 存 在 的 文 字 ,而 且 也 有 必 要
把 文 字 统 一 化 ,这 样 可 以 让 原 本 意 思 是 一 样 的 条 文 ,不 会 因 为 它 们 采 用
了 不 同 的 表 达 方 式 ,而 被 人 误 认 为 是 关 于 不 同 的 事 情 。” 可 能 照 委 员 们
看 来 ,国 会 在 1870 年 接 纳 非 洲 黑 人 入 籍 ,实 际 上 已 经 打 破 了 “ 白 人 ” 这
一 资 格 限 制 ,因 而 这 一 条 文 已 经 失 效 。于 是 他 们 用 “ 外 国 人 ” 这 样 的 替
代 语 ,使 得 这 个 矛 盾 得 到 解 决 。

他 们 并 没 有 注 意 到 ,这 样 一 改 ,实 际 上 扩 大 了 归 化 法 的 资 格 ,使 所 有 外 国
移 民 族 群 都 有 资 格 入 籍 。而 当 时 的 国 会 也 没 有 注 意 到 这 样 的 修 改 。改 变
后 的 法 案 在 1873 年 12 月 1 日 被 国 会 通 过 ,成 为 1873 年 法 律 改 编 本 。

两 年 后 ,国 会 里 才 有 人 注 意 到 这 个 情 况 。1875 年 初 ,纽 约 州 众 议 员 萨 米
尔 . 考 克 斯 在 众 议 院 发 言 ,提 醒 国 会 ,注 意 这 样 一 个 情 况 : “ 由 于 编 订
1873 年 法 律 汇 编 本 的 修 订 者 的 疏 忽 ,整 个 亚 洲 和 马 来 人 种 都 被 允 许 来
美 国 ,并 得 到 归 化 。” 经 过 一 些 内 幕 运 作 ,1875 年 2 月 9 日 ,由 众 议 院 修
编 美 国 法 律 委 员 会 的 主 席 陆 克 . 朴 兰 德 众 议 员 提 出 一 个 法 案 ( 众 院
4546 号 法 案 ) ,对 1873 年 法 律 汇 编 本 要 再 作 修 改。其 中 一 条 要 把 " 是 自
由 的 白 人 ” 再 度 加 入 到 1873 年 的 法 律 改 编 本 。他 解 释 说 ,从 法 律 里 删 去
“ 自 由 的 白 人 ” 这 一 限 定 词 ,将 会 把 归 化 权 向 地 球 上 所 有 人 种 开 放 。这
个 错 误 在 国 会 审 核 改 编 本 时 没 有 人 注 意 到 ,否 则 这 个 修 改 根 本 就 不 会 被
在 众 院 里 提 出 来 。

这 个 提 案 在 国 会 里 再 度 引 发 有 关 华 人 归 化 权 的 激 烈 辩 论 。

佛 蒙 特 州 众 议 员 乔 治 . 维 拉 德 立 即 提 出 了 一 个 修 正 案 ,要 从 朴 兰 德 的 提
案 里 删 去 关 于 在 归 化 法 里 重 新 补 进 “ 自 由 的 白 人 ” 这 一 条 款 。他 解 释 说
,另 外 有 一 个 专 为 补 进 白 人 条 款 的 特 别 提 案 已 经 被 提 交 到 众 议 院 外 交 委
员 会 ,他 已 经 被 该 委 员 会 授 权 ,向 众 议 院 报 告 ,委 员 会 不 接 受 那 个 法 案
。他 说 :“ 我 看 不 出 有 什 么 必 要 ,在 外 国 人 族 群 中 间 ,作 出 这 样 的 、使 人 厌
恶 的 区 别 。既 然 它 已 经 被 剔 出 法 律 外 了 ,我 觉 得 ,现 在 正 是 合 适 的 时 机
,就 让 它 留 在 外 面 吧 。” 从 加 州 来 的 议 员 再 一 次 充 当 了 反 华 的 打 手 和 急
先 锋 。加 州 众 议 员 郝 莱 斯 . 派 吉 立 即 对 维 拉 德 的 修 正 案 进 行 攻 击 。他 声
称 ,加 州 民 意 强 烈 反 对 华 人 归 化 。“ 如 果 白 人 这 个 词 被 永 久 性 地 删 去 ,对
加 州 人 民 就 太 不 公 平 了 。华 人 是 一 群 完 全 不 值 得 授 予 美 国 公 民 权 的 人
,因 为 他 们 的 选 票 将 会 被 腐 败 的 人 士 用 来 进 行 腐 败 的 活 动 。” 派 吉 的 发
言 得 到 了 好 几 个 议 员 的 附 和 ,如 俄 亥 俄 州 的 米 尔 顿 . 塞 勒 、宾 西 法 力 亚
州 的 萨 米 尔 . 兰 德 和 皮 特 . 斯 皮 尔 、以 及 麻 塞 诸 塞 州 的 艾 搏 奈 塞 . 郝 尔
等 。这 些 人 也 反 对 维 拉 德 的 修 正 案 。不 过 ,他 们 的 发 言 并 没 有 对 华 人 进 行
攻 击 ,而 是 从 维 持 法 律 尊 严 的 角 度 指 出 ,补 进 白 人 一 词 是 正 确 的。他 们 认
为 ,朴 兰 德 的 提 案 只 是 要 纠 正 一 个 错 误 ,并 把 法 律 恢 复 到 原 来 模 样 。如 果
对 这 个 法 律 有 任 何 修 改 意 见 ,可 以 用 特 别 的 、和 意 图 明 确 的 新 法 案 来 进
行 修 改 。 面 对 如 此 众 多 人 的 反 对 ,维 拉 德 让 步 了 。他 撤 回 了 修 正 案 ,承 认
现 在 不 是 时 候 来 干 涉 修 法 委 员 会 的 提 案 。

辩 论 并 没 有 就 此 停 住 。纽 约 州 众 议 员 萨 米 尔 . 考 克 斯 出 人 意 外 地 提 出
,众 议 院 外 交 委 员 会 应 该 就 华 人 归 化 的 问 题 采 取 行 动 。“ 如 果 他 们 希 望
把 华 人 作 为 人 类 兄 弟 对 待 ,让 华 人 归 化 ,让 他 们 就 在 此 时 来 试 试 运 气 吧
。” 有 人 不 清 楚 考 克 斯 的 真 正 用 意 ,问 他 是 不 是 赞 成 让 华 人 入 籍 。考 克 斯
回 答 说 :“ 我 没 有 投 票 赞 同 黑 人 的 归 化 权 ,同 样 也 不 会 赞 同 黄 种 人 。”

修 宪 委 员 会 的 提 案 被 众 议 院 接 受 。

法 案 被 送 到 参 议 院 后 ,在 那 里 遇 到 了 来 自 康 列 迪 格 州 的 参 议 员 奥 里 斯 .
费 里 的 挑 战 。他 提 出 把 有 关 白 人 的 条 款 从 法 案 里 删 除 ,理 由 是:“ 这 个 条
款 排 斥 了 所 有 的 亚 洲 人 ,包 括 那 些 希 望 成 为 公 民 ,并 拥 有 必 须 资 格 的 人
。我 认 为 ,这 个 条 款 违 背 了 这 个 国 家 过 去 二 十 年 来 通 过 的 、所 有 立 法 的 精
神 和 原 则 。如 果 当 初 修 改 法 律 的 人 改 变 了 法 律 ,从 而 使 得 这 些 法 律 比 修
改 前 更 为 进 步 、更 为 开 明 ,在 我 们 政 府 现 在 的 历 史 阶 段 上 ,就 不 应 该 再 恢
复 原 来 法 案 里 令 人 厌 恶 的 种 族 区 别 。” 加 州 参 议 员 阿 龙 . 萨 根 特 和 纽 约
州 参 议 员 拉 斯 科 . 康 克 灵 为 重 新 补 进 白 人 条 款 辩 护 。他 们 说 ,汇 编 法 中
白 人 条 款 的 删 除 是 编 法 人 的 失 误 造 成 的 。这 个 错 误 在 法 律 条 文 里 造 成 了
重 大 改 变 ,但 这 个 改 变 并 没 有 得 到 两 院 任 何 一 院 的 明 确 同 意 。

费 里 并 没 有 坚 持 他 的 意 见 ,而 是 立 即 撤 销 了 他 的 修 正 案 。法 案 在 参 议 院
又 得 到 通 过 。

于 是 ,1875 年 2 月 19 日 ,白 人 条 款 又 被 加 进 美 国 归 化 法 。

从 1873 年 到 1875 年 ,是 整 个 19 世 纪 美 国 法 律 中 唯 一 对 华 人 开 放 归 化
的 窗 口 。由 于 这 个 时 间 很 短 ,华 人 并 没 有 看 到 这 样 的 一 个 改 变 ,因 此 没 有
充 分 利 用 这 一 个 机 会 。

但 是 ,有 资 料 证 明 ,还 是 有 一 些 华 人 抓 住 这 个 机 会 成 为 美 国 公 民 。 北 加
州 联 邦 巡 回 法 院 的 法 官 罗 兰 卓 . 索 伊 就 在 1880 年 说 过 ,“ 在
1874-1875 年 间 ,华 人 有 资 格 得 到 公 民 权 ,因 为 归 化 法 里 的 白 人 条 款 被
删 除 了 。” 在 一 些 小 地 方 ,法 官 们 对 归 化 法 并 不 太 熟 悉 。当 他 们 查 法 律 时
没 有 看 到 白 人 这 一 资 格 限 制 ,于 是 就 允 许 华 人 归 化 。

历 史 学 家 苏 博 特 . 班 克 洛 夫 特 在 他 的 一 本 书 中 就 指 出 ,在 1874-1875 年
间 ,一 些 爱 达 荷 州 的 华 人 申 请 归 化 ,并 得 到 批 准 。

重 补 白 人 限 制 条 款 的 这 场 闹 剧 ,再 度 把 对 华 人 开 放 的 窗 口 关 上 。这 个 一
开 一 收 的 过 程 ,证 明 反 华 势 力 在 执 行 限 制 华 人 政 治 权 利 的 既 定 方 针 上
,是 如 何 坚 决 和 彻 底 。他 们 不 愿 意 给 华 人 任 何 机 会 和 希 望 。

尽 管 白 人 条 款 被 补 进 归 化 法 ,这 个 事 件 重 新 挑 起 太 平 洋 沿 岸 各 州 对 华 人
入 籍 可 能 性 的 忧 虑 。他 们 在 国 会 的 代 表 发 起 了 一 场 新 的 排 华 煽 动 ,目 的
是 催 促 国 会 通 过 特 别 和 明 确 的 法 律 清 楚 、明 白 地 限 制 华 人 的 归 化 权 。

在 1874 年 12 月 22 日 ,加 州 众 议 员 派 吉 在 众 议 院 提 出 一 个 法 案 ( 众 院
第 4146 号 提 案 ) ,题 目 是 “ 关 于 从 美 国 归 化 法 的 权 利 中 排 斥 华 人 。” 然
而 ,1875 年 2 月 20 日 ,就 在 白 人 条 款 被 众 议 院 同 意 补 进 归 化 法 的 第 二
天 ,维 拉 德 众 议 员 代 表 众 议 院 外 交 委 员 会 提 出 报 告 ,不 接 受 这 个 提 案 。

在 参 议 院 ,加 州 的 众 议 员 萨 根 特 也 提 出 了 类 似 法 案 ,( 参 议 院 第 1122 号
提 案 ) 。这 个 提 案 被 送 到 参 议 院 司 法 委 员 会 后 ,就 再 也 没 有 下 文 。

这 一 场 攻 势 并 没 有 产 生 效 果 。

三 、排 华 运 动 风 浪 起

就 在 同 一 年 ,国 会 通 过 美 国 第 一 个 与 华 人 移 民 有 关 的 限 制 性 法 案 。在 这
之 前 许 多 年 里 ,加 州 和 西 部 各 州 曾 经 作 过 无 数 次 呼 吁 和 尝 试 ,要 国 会 通
过 立 法 ,停 止 所 谓 的 苦 力 贸 易 。

在 1874 年 ,尤 里 西 斯 . 格 兰 特 总 统 在 向 国 会 发 表 的 国 情 咨 文 演 说 里 再
次 提 出 呼 吁 ,要 求 国 会 采 取 行 动 ,压 制 所 谓 华 人 移 民 的 两 大 祸 害 —— 苦 力
和 妓 女 向 美 国 的 输 入 。“ 如 果 这 些 祸 害 能 够 通 过 立 法 来 压 制 ,” 格 兰 特
宣 称 ,“ 那 么 我 将 很 乐 意 并 有 责 任 来 执 行 这 一 决 策 ,使 其 达 到 所 期 望 的
目 的 。”

作 为 对 总 统 呼 吁 的 响 应 ,国 会 通 过 了 1875 年 移 民 法 案 ,其 中 包 括 禁 止 签
约 提 供 契 约 劳 工 ,禁 止 在 没 有 取 得 他 们 个 人 的 自 由 和 自 愿 下 把 任 何 东 方
人 带 入 美 国 ,禁 止 输 入 以 卖 淫 为 目 的 的 妇 女 ,禁 止 因 非 政 治 理 由 被 判 刑
的 罪 犯 进 入 美 国 等 条 款 。

1875 年 的 移 民 法 案 被 看 作 是 美 国 移 民 法 律 史 上 的 一 个 分 水 岭 。它 是 国
会 通 过 的 第 一 个 在 全 国 范 围 内 管 理 移 民 入 境 的 法 案 。从 那 以 后 ,国 会 在
移 民 事 务 上 有 了 越 来 越 大 的 权 力 。而 且 ,这 也 是 第 一 个 对 东 方 移 民 的 限
制 法 案 。它 为 华 人 妇 女 来 美 国 移 民 造 成 威 胁 ,在 阻 碍 华 人 家 庭 团 聚 上 起
了 很 大 影 响 。

这 个 法 案 的 通 过 ,并 不 是 偶 然 的 。从 大 环 境 看 ,1875 年 标 志 美 国 重 建 时
期 政 治 改 革 的 结 束 。从 这 一 年 起 ,美 国 在 种 族 关 系 上 又 进 入 一 个 倒 退 时
期 。在 南 方 各 州 ,白 人 至 上 思 潮 卷 土 重 来 ,各 州 旨 在 限 制 黑 人 权 利 的 法 令
法 规 大 量 出 现 。

这 一 年 也 标 志 着 反 华 排 华 运 动 进 入 一 个 新 阶 段 。1875 年 前 ,反 华 运 动 基
本 上 还 是 政 治 家 的 游 戏 。在 太 平 洋 西 岸 各 州 ,立 法 机 构 通 过

采 取 一 些 歧 视 性 的 法 令 ,就 可 以 把 华 人 固 定 在 他 们 被 指 定 的 地 位 。在 国
会 ,各 种 限 制 华 人 政 治 和 法 律 权 利 的 提 议 被 提 出 和 辩 论。

但 是 ,从 1876 年 开 始 ,由 加 州 兴 起 的 反 华 浪 潮 开 始 走 出 议 会 ,采 用 社 会
运 动 和 街 头 抗 争 的 激 烈 形 式 。反 华 团 体 开 始 形 成 壮 大 ,反 华 集 会 和 演 说
到 处 可 见 ,排 华 暴 动 席 卷 西 部 ,当 然 在 国 会 的 游 说 也 增 强 了 力 量 。

对 华 人 更 为 不 利 的 情 况 是 ,东 部 的 主 流 媒 体 也 被 反 华 思 潮 感 染 ,开 始 倾
向 排 华 运 动 。最 明 显 的 例 子 是 ,《纽 约 时 报》 在 1870 年 代 中 期 开 始 连 篇 累
牍 地 发 表 歧 视 华 人 的 文 章 。

造 成 这 种 转 变 有 多 种 原 因 。首 先 ,美 国 较 好 的 赚 钱 机 会 不 断 吸 引 华 人 络
绎 不 绝 地 来 到 美 国 ,因 而 华 人 人 口 不 断 增 长 。同 时 由 于 淘 金 热 的 冷 却 和
太 平 洋 铁 路 建 设 的 完 工 ,淘 金 和 铁 路 这 两 个 主 要 行 业 都 不 再 容 纳 华 人 劳
工 ,就 业 机 会 减 少 。于 是 新 的 和 旧 的 劳 工 一 样 都 涌 进 了 旧 金 山 等 城 市 ,与
美 国 的 下 层 劳 工 开 始 竞 争 工 作 机 会 ,从 而 引 起 劳 工 阶 层 的 反 感 和 冲 突 。

1873 年 发 生 并 席 卷 全 美 的 经 济 危 机 ,更 加 重 了 这 一 矛 盾 。在 美 国 劳 工 举
行 罢 工 时 ,华 人 往 往 被 雇 来 作 替 工 。因 为 华 人 并 不 挑 剔 工 作 ,也 没 有 高 的
报 酬 要 求 ,他 们 反 而 更 容 易 找 到 工 作 。于 是 ,华 人 被 劳 工 阶 层 指 责 ,说 他
们 把 工 作 从 白 人 手 里 夺 走 ,破 坏 工 人 运 动 ,等 等 。结 果 ,白 人 劳 工 阶 层 形
成 了 一 个 反 华 组 织 “ 工 人 党 ” ,并 举 行 一 连 串 反 华 集 会 和 示 威 游 行 。一
些 流 氓 地 痞 乘 火 打 劫 。华 人 在 西 部 到 处 受 到 攻 击 ,驱 逐 和 谋 杀 。反 华 分 子
的 目 标 ,就 是 要 把 华 人 从 加 州 和 西 部 地 区 清 除 出 去 。

同 这 一 运 动 相 配 合 ,加 州 议 会 通 过 了 决 议 案 ,呼 吁 国 会 立 即 就 华 人 移 民
问 题 采 取 行 动 。

在 联 邦 范 围 内 ,排 华 运 动 得 到 了 重 要 的 支 持 。1876 年 是 美 国 总 统 大 选 年
。为 了 讨 好 劳 工 阶 层 并 争 取 他 们 的 选 票 ,两 个 主 要 政 党 ( 共 和 党 和 民 主
党 ) 都 争 先 恐 后 地 在 全 国 大 会 上 通 过 了 反 华 纲 领 。共 和 党 要 求 国 会 就 蒙
古 人 种 的 输 入 和 移 民 对 美 国 道 德 和 物 质 利 益 所 造 成 的 影 响 进 行 调 查 。”
民 主 党 的 纲 领 要 求 修 改 条 约 和 法 律 来 阻 止 蒙 古 人 种 进 入 美 国 。

反 华 声 浪 在 国 会 里 再 次 升 高 。反 华 势 力 不 失 时 机 地 在 两 院 推 出 多 项 旨 在
限 制 华 人 移 民 的 法 案 。 当 然 ,华 人 的 归 化 问 题 并 没 有 被 忘 记 。有 的 法 案
开 章 明 义 地 在 题 目 上 写 道 :“ 防 止 华 人 和 蒙 古 人 的 归 化 。”

四 、国 会 调 查 带 偏 见

多 年 以 来 ,国 会 对 西 部 各 州 的 反 华 呼 声 采 取 了 听 而 不 闻 ,维 持 现 状 的 方
针 。但 是 到 了 1876 年 ,这 个 方 针 不 灵 了 ,因 为 这 次 的 压 力 远 远 超 过 以 前
,而 且 要 限 制 华 人 移 民 也 确 实 只 有 国 会 才 能 有 这 样 的 权 力 。在 重 建 时 期
通 过 的 各 项 平 等 权 利 的 措 施 中 ,国 会 已 经 把 加 州 限 制 华 人 移 民 的 系 统 给
打 得 支 离 破 碎 ,而 且 ,在 1876 年 美 国 最 高 法 院 已 经 裁 决 ,只 有 国 会 才 有
宪 法 给 予 的 规 范 移 民 事 务 的 权 力 。因 此 ,国 会 自 然 而 然 地 成 为 瞩 目 的 焦
点 。

1876 年 3 月 ,国 会 终 于 通 过 决 议 案 ,组 成 一 个 专 门 委 员 会 ,调 查 华 人 对
加 州 的 移 民 。委 员 会 的 成 员 包 括 印 地 安 那 州 的 奥 利 佛 . 冒 顿 、纽 约 州 的
爱 德 文 . 米 德 、麻 塞 诸 塞 州 的 亨 利 . 威 尔 逊 、田 纳 西 州 的 亨 利 . 库 搏 、加
州 的 阿 龙 . 萨 根 特 和 帕 朴 尔 等 参 议 员 。

经 过 一 段 时 间 调 查 ,委 员 会 于 1877 年 的 2 月 27 日 向 国 会 提 出 长 达
1200 页 的 调 查 报 告 。这 份 报 告 包 括 委 员 会 成 员 多 数 人 的 主 流 意 见 ,和 委
员 会 办 的 听 政 会 的 记 录 。

从 听 政 会 的 记 录 看 ,在 听 政 会 上 发 言 的 人 中 ,并 没 有 对 华 人 移 民 问 题 形
成 一 致 意 见 。就 象 委 员 会 承 认 的 ,在 听 政 会 中 存 在 各 种 各 样 的 意 见 。持 不
同 观 点 的 人 也 会 从 听 政 会 上 得 出 不 同 的 结 论 。

但 是 ,委 员 会 自 己 所 提 出 的 总 结 报 告 和 结 论 却 是 一 边 倒 地 倾 向 反 华 的 立
场 。这 个 报 告 ,就 象 一 些 旁 观 者 看 出 的 ,“ 把 华 人 作 为 一 个 种 族 进 行 了 极
为 严 厉 的 谴 责 。”

它 总 结 了 所 有 的 对 华 人 的 偏 见 和 攻 击 ,并 宣 称 华 人 在 美 国 的 存 在 “ 对 美
国 劳 工 阶 级 造 成 伤 害 ,培 养 等 级 制 度 ,并 对 自 由 制 度 产 生 威 胁 。” 报 告 催
促 国 会 修 改 现 有 与 中 国 的 条 约 ,并 通 过 立 法 来 限 制 亚 洲 人 大 量 进 入 美 国
。”

这 个 报 告 受 到 一 些 人 批 评 。批 评 者 指 出 ,委 员 会 的 成 员 在 进 行 调 查 时 带
有 强 烈 的 政 治 偏 向 和 预 定 立 场 。

情 况 确 实 是 这 样 。由 于 委 员 中 的 某 些 反 华 倾 向 太 过 明 显 和 霸 道 ,一 个 自
由 派 委 员 愤 而 宣 布 退 出 调 查 委 员 会 。这 正 中 反 华 势 力 的 下 怀 。另 一 个 委
员 由 于 生 病 也 没 有 参 与 太 多 的 活 动 。因 此 ,委 员 会 的 最 后 报 告 是 由 三 个
人 写 成 。其 中 两 个 人 是 来 自 加 州 的 国 会 里 反 华 的 代 表 人 物 ( 萨 根 特 和 帕
朴 尔 ) 。由 此 来 看 ,委 员 会 的 结 论 有 强 烈 的 反 华 偏 见 就 毫 不 奇 怪 。

这 个 报 告 也 承 认 ,在 委 员 会 内 有 人 对 报 告 所 作 的 结 论 持 有 不 同 的 意 见
。但 是 ,异 议 的 详 细 内 容 并 没 有 在 报 告 中 出 现 。美 国 的 惯 例 是 尊 重 少 数 意
见 ,比 如 在 高 等 法 院 的 判 决 里 往 往 有 法 庭 所 作 的 结 论 ,如 果 有 法 官 对 结
论 表 示 不 同 意 见 ,他 的 理 由 也 会 被 附 在 判 决 书 的 后 面 ,以 显 示 立 场 的 公
正 。

从 报 告 书 上 看 ,表 示 反 对 意 见 的 是 委 员 会 的 主 席 印 地 安 那 州 参 议 员 奥 利
佛 . 冒 顿。在 前 面 两 章 ,我 们 已 经 看 到 ,冒 顿 参 议 员 曾 经 是 一 个 坚 决 的 华
人 移 民 的 反 对 者 并 且 在 否 决 萨 姆 勒 的 多 项 有 利 华 人 入 籍 的 议 案 过 程 中
起 了 重 要 作 用 。然 而 ,到 了 1876 年 ,冒 顿 的 立 场 有 了 180 度 的 转 变 。他 对
委 员 会 的 充 满 偏 见 的 所 谓 结 论 投 了 一 张 反 对 票 。可 惜 他 没 有 来 得 及 解 释
他 反 对 的 原 因 。

冒 顿 表 达 了 反 对 意 见 的 同 时 ,也 告 诉 国 会 ,他 将 写 一 份 详 细 的 分 析 报 告
,并 保 留 在 报 告 完 成 后 再 提 交 给 国 会 的 权 利 。在 1876 年 的 夏 天 和 秋 天 他
都 在 准 备 这 份 报 告 。但 是 在 完 成 之 前 ,冒 顿 就 因 病 去 世 了 。在 他 遗 留 的 文
件 书 札 里 发 现 了 这 份 未 完 成 的 文 稿 。

在 几 位 参 议 员 的 要 求 下 ,冒 顿 的 反 对 意 见 才 在 1879 年 作 为 参 议 院 第 20
号 文 件 登 记 在 国 会 记 录 上 ,为 后 人 保 留 了 一 份 珍 贵 的 文 献 。 但 是 ,冒 顿
的 反 对 意 见 并 没 有 出 现 在 1876 年 的 报 告 上 ,因 而 也 就 没 有 人 给 以 太 多
的 注 意 。如 果 冒 顿 的 意 见 同 时 发 表 ,委 员 会 的 结 论 可 信 性 就 会 大 打 折 扣


冒 顿 的 少 数 结 论 驳 斥 了 委 员 会 报 告 中 许 多 反 华 论 点 ,并 提 供 了 一 些 西 岸
华 人 的 真 实 情 况 。他 赞 扬 华 人 对 加 州 和 美 国 西 岸 各 州 发 展 的 贡 献 。他 把
华 人 描 绘 成 一 些 和 平 、工 作 勤 奋 和 聪 明 的 居 民 。他 抗 议 说 大 部 分 的 反 华
鼓 动 和 宣 传 是 建 立 在 偏 见 、歪 曲 、和 对 事 实 的 夸 大 上 。他 同 时 发 出 了 萨 姆
勒 和 平 权 主 义 者 们 在 几 年 前 就 在 不 停 提 出 的 呼 吁 : 华 人 应 该 得 到 法 律
的 平 等 保 护 ,和 同 其 他 国 家 移 民 一 样 平 等 和 公 正 的 对 待 。 冒 顿 的 结 论 中
最 有 意 义 的 是 ,他 对 华 人 不 愿 成 为 美 国 公 民 观 点 的 有 力 驳 斥 。他 争 辩 说
,华 人 对 美 国 国 籍 没 有 表 现 出 太 大 的 兴 趣 ,是 种 族 歧 视 制 度 的 结 果 ,而 不
是 原 因 。

前 面 我 们 已 经 看 到 反 华 势 力 经 常 用 的 一 个 排 华 理 由 就 是 华 人 不 愿 意 成
为 美 国 公 民 ,没 有 在 美 国 同 化 的 要 求 和 愿 望 ,而 且 不 能 成 为 一 个 合 格 的
公 民 。就 在 委 员 会 的 报 告 里 ,也 有 这 样 的 一 段 结 论 :“ 有 迹 象 表 示 ,华 人
不 希 望 成 为 这 个 国 家 的 公 民 ,也 没 有 对 我 国 制 度 的 知 识 和 欣 赏 。他 们 中
很 少 有 人 学 我 们 的 语 言 。他 们 不 希 望 选 票 。而 且 如 果 得 到 选 票 ,就 更 危 险
。他 们 的 头 目 将 会 操 纵 这 些 选 票 的 买 卖 ,其 数 量 足 可 以 影 响 任 何 选 举 结
果 。由 于 他 们 对 我 们 的 语 言 和 制 度 缺 乏 了 解 ,将 不 可 能 对 选 举 权 进 行 合
理 使 用 。如 果 接 受 这 一 大 批 外 国 人 的 公 民 权 和 选 票 ,将 会 事 实 上 消 灭 太
平 洋 沿 岸 各 州 的 民 主 制 度 ,因 为 除 了 极 端 专 制 主 义 外 ,华 人 不 懂 得 任 何
其 他 形 式 的 政 府 制 度 。” 冒 顿 对 这 种 观 点 进 行 了 反 驳 。冒 顿 不 否 认 没 有
多 少 华 人 成 为 美 国 公 民 。但 是 ,他 解 释 说 ,这 个 现 象 产 生 的 原 因 不 是 华 人
对 美 国 国 籍 的 淡 漠 和 不 关 心 ,而 是 由 于 缺 少 机 会 。法 律 的 限 制 是 最 基 本
的 原 因 。“ 就 象 现 在 法 律 所 规 定 的 ,他 们 不 可 能 被 归 化 或 成 为 公 民 。”

冒 顿 更 进 一 步 指 出 ,公 民 权 对 华 人 生 活 形 态 的 巨 大 和 关 键 性 影 响 。没 有
公 民 权 ,所 有 所 谓 平 等 幸 福 等 美 丽 的 言 语 和 理 想 都 会 是 空 谈 。“ 在 我 看
来,如 果 他 们 被 固 定 在 外 国 侨 民 这 样 的 地 位 ,华 人 在 太 平 洋 沿 岸 各 州 将 不
会 得 到 保 护 。如 果 在 地 方 议 会 和 国 会 里 没 有 代 表 权 ,如 果 在 选 举 官 员 时
没 有 自 己 的 声 音 ,当 他 们 被 凶 残 而 且 很 多 时 候 是 肆 无 忌 惮 的 敌 人 包 围 时
,法 律 将 不 能 有 效 地 把 他 们 从 迫 害 中 解 救 出 来 。只 有 在 允 许 他 们 成 为 公
民 并 得 到 选 举 权 的 时 候 ,完 全 的 法 律 保 护 才 可 能 实 现 。当 他 们 在 选 举 中
变 得 举 足 轻 重 时 ,原 来 对 他 们 的 迫 害 就 会 转 变 成 低 声 下 气 的 请 求 。”

冒 顿 的 这 段 话 指 出 ,对 华 人 入 籍 的 排 斥 是 造 成 华 人 没 有 同 主 流 社 会 融 合
的 最 根 本 的 原 因 ,这 就 批 驳 了 那 种 认 为 华 人 有 意 识 地 抵 制 同 化 ,而 且 本
质 上 也 不 可 能 同 化 的 论 调 。冒 顿 指 出 ,如 果 欧 洲 移 民 也 被 剥 夺 入 籍 权 ,同
样 的 社 会 孤 立 现 象 也 会 发 生 在 他 们 的 身 上 。在 进 行 听 证 时 ,冒 顿 就 曾 故
意 地 把 问 题 引 到 这 个 方 面 来 。

根 据 冒 顿 的 一 本 传 记 ,在 听 政 会 以 前 冒 顿 就 已 经 预 拟 好 了 要 问 的 问 题
,而 且 在 听 证 中 他 很 注 意 给 华 人 证 人 以 足 够 的 表 达 自 己 意 见 的 机 会


以 下 是 听 证 中 发 生 的 一 段 问 答 。问 话 者 为 冒 顿 ,答 话 者 是 奥 提 斯 . 吉 布
森 牧 师 ( 华 人 的 老 朋 友 )

问 : 你 认 为 他 们 [ 华 人 ] 应 该 被 允 许 入 籍 ?

答 : 我 绝 对 这 样 认 为 ,同 其 他 移 民 一 样 的 对 待 。

问 : 如 果 移 民 不 被 允 许 成 为 美 国 公 民 ,而 是 被 强 迫 永 久 性 地 保 留 侨 民 身
分 ,那 对 来 自 欧 洲 的 移 民 会 造 成 什 么 影 响 ?

答 : 我 怀 疑 他 们 还 会 象 现 在 这 样 大 批 地 从 欧 洲 移 民 来 美 国 。那 将 会 减 少
移 民 。[ 这 是 美 国 不 希 望 的 。当 时 美 国 的 政 策 还 是 在 鼓 励 欧 洲 来 的 移 民
。]

问 : 那 样 会 不 会 产 生 隔 离 的 倾 向 ,把 他 们 作 为 一 个 分 离 的 团 体 从 美 国 人
民 中 隔 离 出 来 ?

答 : 我 想 会 。

问 : 那 样 会 不 会 使 他 们 堕 落 ?

答 : 在 我 看 来 ,这 绝 对 会 发 生 。

问 : 如 果 欧 洲 的 移 民 不 被 允 许 成 为 美 国 公 民 ,在 你 看 来 ,那 样 有 没 有 可
能 把 他 们 变 成 一 个 低 级 的 社 会 阶 层 ?

答 : 我 想 这 绝 对 有 可 能 。

问 : 那 将 会 使 他 们 同 美 国 人 民 保 持 隔 离 ?

答 : 一 直 都 会 。

问 : 那 也 会 阻 碍 他 们 同 美 国 人 融 合 ?

答 : 我 想 会 有 这 种 趋 向 ,这 会 是 一 种 很 稳 定 的 倾 向 。 冒 顿 的 用 意 很 明 显
,既 然 同 样 的 事 情 也 会 发 生 在 欧 洲 移 民 的 身 上 ,你 们 就 不 能 指 责 华 人 不
想 入 籍 和 同 化 ,而 应 该 找 一 找 法 律 上 的 原 因 。吉 布 森 也 清 楚 这 样 的 用 意
,所 以 两 人 一 问 一 答 ,配 合 得 天 衣 无 缝 。

1876 年 参 议 院 调 查 委 员 会 的 结 论 报 告 ,同 冒 顿 的 反 对 意 见 ,形 成 两 种 看
待 华 人 在 美 国 孤 立 和 不 同 化 的 不 同 方 法 。委 员 会 的 报 告 指 责 华 人 没 有 采
取 积 极 的 态 度 ,争 取 融 入 美 国 社 会 ,而 冒 顿 则 为 华 人 辩 解 ,指 出 华 人 从 来
没 有 机 会 成 为 公 民 和 美 国 社 会 的 一 员 。在 效 用 上 ,委 员 会 的 结 论 得 到 更
多 的 宣 传 和 重 视 ,而 冒 顿 的 观 点 并 没 有 对 社 会 上 的 反 华 风 气 起 到 降 温 的
作 用 。

五 、华 人 争 取 入 籍 权

从 美 国 对 华 人 归 化 的 限 制 和 排 斥 这 个 方 面 来 看 ,其 态 度 是 坚 定 的 ,政 策
是 明 确 的 ,证 据 是 充 分 的 ,结 果 也 是 明 显 的 。然 而 这 仅 是 问 题 的 一 个 方 面
,另 一 方 面 就 是 华 人 对 美 国 国 籍 的 真 正 态 度 。反 华 煽 动 家 们 的 一 个 理 由
是 ,即 使 把 归 化 权 向 华 人 开 放 ,他 们 也 不 会 使 用 ,因 为 他 们 根 本 就 不 想 成
为 公 民 。要 解 决 这 样 一 个 假 设 性 的 问 题 ,最 好 的 方 法 就 是 用 事 实 来 证 明
。华 人 真 的 对 美 国 国 籍 不 感 兴 趣 ? 他 们 有 没 有 拒 绝 归 化 ? 如 果 给 以 机 会
,他 们 会 利 用 吗 ?

要 分 析 华 人 的 思 想 方 式 和 状 态 ,必 须 考 虑 到 很 多 因 素 ,不 但 是 主 观 方 面
的 ,如 他 们 是 谁 ?从 什 么 地 方 来 ? 住 什 么 地 方 ?做 什 么 ?以 及 怎 么 想 ?还 有
客 观 方 面 的 ,如 包 围 他 们 的 新 的 社 会 环 境 和 制 度 。华 人 移 民 的 思 维 和 生
活 方 式 既 受 到 他 们 原 来 的 传 统 和 习 惯 的 影 响 ,也 受 环 境 的 制 约 。而 随 着
时 间 的 推 移 和 环 境 的 变 化 ,他 们 的 行 为 也 必 然 产 生 变 化 。 华 人 向 美 国 的
早 期 移 民 来 源 基 本 上 是 中 国 南 方 各 省 ,特 别 是 广 东 省。其 成 份 基 本 上 是 农
民 。他 们 的 文 化 水 平 较 低 ,对 英 语 和 美 国 文 化 没 有 多 少 了 解 。他 们 移 民 的
基 本 动 机 是 到 美 国 找 寻 工 作 的 机 会 。作 了 几 年 工 以 后 ,赚 了 一 些 钱 就 回
到 中 国 去 抚 养 家 庭 。这 些 移 民 确 实 对 美 国 的 政 治 运 作 没 有 了 解 ,也 没 有
兴 趣 。

但 是 从 另 一 方 面 看 ,加 州 也 从 一 开 始 就 堵 上 华 人 参 政 和 干 预 法 律 的 路 子
。因 此 ,在 19 世 纪 50 年 代 和 60 年 代 , 可 说 是 井 水 不 犯 河 水 。主 流 社 会
不 允 许 华 人 进 入 ,华 人 也 没 有 积 极 地 去 冲 破 篱 笆 ,争 取 平 等 的 参 政 权 。

那 么 是 不 是 说 如 果 给 以 机 会 ,华 人 也 不 会 利 用 呢 ? 证 据 表 明 ,华 人 会 充
分 加 以 利 用 。

在 当 时 ,绝 大 多 数 华 人 都 居 住 在 加 州 。但 也 有 极 少 数 散 居 在 美 国 其 他 一
些 地 方 。这 些 人 基 本 都 申 请 了 归 化 ,而 且 得 到 批 准 。在 东 部 各 州 ,并 没 有
很 强 的 反 华 情 绪 ,因 此 有 多 名 华 人 入 籍 的 事 情 被 报 导 。

在 波 士 顿 ,早 在 1843 年 就 有 一 个 名 叫 阿 提 的 华 人 提 交 了 入 籍 申 请 ,并 在
1845 年 1 月 24 日 成 为 一 个 美 国 公 民 。

在 康 涅 狄 格 州 ,人 称 “ 中 国 留 美 第 一 人 ” 的 容 闳 在 1852 年 归 化 成 为 公
民 ,那 时 他 还 是 在 耶 鲁 读 书 的 学 生 。

在 宾 西 法 力 亚 州 ,吴 鸿 略 ( 译 音 ) 在 1860 年 归 化 成 为 公 民 。

在 纽 约 市 ,阿 武 从 1863 年 起 就 成 为 公 民 ,并 从 那 时 起 每 年 都 参 与 投 票 。

在 密 西 根 州 ,黄 清 福 于 1874 年 被 联 邦 巡 回 法 庭 接 纳 为 美 国 公 民 。

然 而 在 加 州 的 华 人 却 没 有 这 样 的 机 会 。华 人 的 社 区 领 袖 就 公 开 抱 怨 ,他
们 被 剥 夺 了 成 为 公 民 的 机 会 。1876 年 ,参 议 院 调 查 委 员 会 举 行 的 听 政 会
上 ,吉 布 森 牧 师 就 作 了 这 样 的 证 词 :

“ 在 这 个 问 题 上 ( 华 人 归 化 意 愿 ) ,我 必 须 说 明 ,有 很 多 华 人 学 会 讲 我
们 的 语 言 ,学 会 谈 我 国 政 府 的 历 史 和 他 们 在 这 个 国 家 的 权 利 ,他 们 经 常
表 示 希 望 成 为 我 们 的 公 民 。我 在 报 纸 上 看 到 华 人 都 反 对 成 为 公 民 这 样 一
种 说 法 ,但 是 我 却 听 到 华 人 说 ‘ 我 们 希 望 成 为 公 民 ,但 是 他 们 不 允 许 我
们 这 样 做 。当 法 律 不 允 许 我 们 入 籍 的 时 候 ,我 们 又 怎 么 可 能 成 为 公 民 呢
?’ 我 已 经 从 不 同 的 华 人 那 里 听 到 上 百 遍 这 样 的 抱 怨 。他 们 不 应 被 指 责
说 他 们 没 有 成 为 公 民 的 意 愿 ,因 为 他 们 在 这 个 城 市 和 州 里 都 没 有 被 允 许
入 籍 。” 反 华 势 力 为 限 制 华 人 归 化 ,提 出 的 另 一 个 理 由 是 华 人 移 民 品 质
低 劣 。但 是 ,他 们 却 是 要 限 制 所 有 华 人 的 归 化 。这 就 把 归 化 的 大 门 向 那 些
有 身 份 、有 地 位 、有 文 化 和 对 归 化 有 兴 趣 的 人 关 上 了 。在 加 州 的 华 人 社 会
里 ,有 很 多 人 从 事 中 美 贸 易 ,成 为 基 督 徒 ,熟 悉 英 语 ,而 且 积 累 了 资 产 。为
了 保 护 资 产 、地 位 并 帮 助 事 业 ,他 们 极 为 希 望 得 到 美 国 国 籍 。然 而 这 些 人
同 样 地 被 排 斥 在 公 民 的 圈 子 外 。反 华 势 力 对 这 些 人 的 入 籍 呼 吁 也 是 听 而
不 闻 。拒 绝 华 人 的 归 化 ,是 完 全 针 对 华 人 整 个 种 族 的 政 策 。

“ 华 人 没 有 作 归 化 的 尝 试 ,” 反 华 势 力 这 样 宣 称 。但 是 当 法 律 和 政 府 都
明 确 宣 布 华 人 不 得 入 籍 的 时 候 ,华 人 又 怎 能 尝 试 呢 ?

实 际 上 华 人 不 是 没 有 尝 试 。奥 勒 根 参 议 员 威 廉 斯 在 1869 年 向 国 会 提 供
了 一 个 华 人 入 籍 被 拒 的 事 例 。他 指 出 ,一 个 华 人 向 加 州 法 庭 申 请 归 化 ,但
是 法 庭 以 他 不 是 白 人 的 理 由 加 以 拒 绝 。威 廉 斯 评 论 说 : “ 这 就 是 为 什 么
,华 人 至 今 还 没 有 作 出 更 多 的 尝 试 和 更 大 的 努 力 ,来 成 为 美 国 公 民 的 原
因 之 一 。”

不 但 政 府 和 法 庭 对 华 人 入 籍 采 取 了 严 拒 的 态 度 ,社 会 上 的 反 华 极 端 分 子
所 掀 起 的 反 华 浪 潮 和 排 华 暴 动 也 对 华 人 起 了 一 种 震 慑 的 作 用 。一 个 白 人
证 人 对 1876 年 参 议 院 调 查 委 员 会 表 示 ,加 州 的 人 民 坚 决 反 对 华 人 入 籍
。他 甚 至 宣 称 :“ 我 想 ,第 一 个 得 到 归 化 的 华 人 走 出 法 庭 后 ,就 会 被 吊 到
灯 柱 子 上 面 。” 吉 布 森 牧 师 在 国 会 听 证 会 上 仗 义 执 言 ,为 华 人 追 求 正 义
。然 而 他 的 行 为 激 怒 了 反 华 团 体 。他 们 在 大 街 上 焚 烧 吉 布 森 的 画 像 。也 有
人 威 胁 要 对 他 进 行 人 身 报 复 。

在 这 样 充 满 敌 意 的 社 会 环 境 下 ,华 人 又 从 哪 里 得 到 勇 气 和 支 持 ,来 发 动
入 籍 的 运 动 呢 ?

但 是 ,尽 管 面 对 这 样 的 偏 见 和 敌 意 ,华 人 还 是 对 出 现 的 ,哪 怕 是 微 小 的
,机 会 表 现 出 极 大 的 兴 趣 。如 果 法 律 上 出 现 空 隙 ,他 们 还 是 会 加 以 利 用
。这 就 表 明 ,华 人 根 本 不 是 对 美 国 公 民 权 不 感 兴 趣 。

1870 年 代 ,越 来 越 多 的 华 人 开 始 认 识 到 成 为 美 国 公 民 的 重 要 性 ,和 身 为
侨 民 的 不 利 的 地 方 。于 是 在 美 国 华 人 社 区 中 发 生 政 治 觉 醒 ,掀 起 一 股 归
化 的 热 潮 。

有 多 种 原 因 导 致 这 样 的 改 变 。在 淘 金 热 和 铁 路 建 设 完 成 后 ,越 来 越 多 的
华 人 开 始 从 事 贸 易 、捕 鱼 、零 售 、和 洗 衣 等 行 业 。他 们 开 始 在 美 国 生 根 ,从
短 期 侨 民 向 永 久 居 民 转 变 。 加 州 的 排 华 运 动 的 兴 起 和 工 人 党 的 呼 风 换
雨 ,让 华 人 看 到 选 票 对 政 治 家 的 影 响 力 。华 人 也 把 他 们 遇 到 的 种 种 困 境
,归 结 到 他 们 没 有 投 票 权 。

这 种 转 变 反 映 在 1875 年 后,华 人 在 各 地 表 现 出 的 入 籍 热 情 。华 人 申 请 归
化 的 报 导 一 下 子 增 加 了 很 多 。如 前 面 所 说 的 ,在 爱 达 荷 州 ,有 一 批 华 人 利
用 1874-1875 年 间 归 化 法 没 有 白 人 限 制 的 空 子 ,得 到 了 公 民 权 。另 外 在
康 涅 狄 格 州 ,南 达 科 达 州 ,华 盛 顿 州 ,甚 至 在 加 州 ,都 有 华 人 在 1875 年 开
始 申 请 入 籍 。

据 历 史 学 家 玛 利 . 库 利 琪 的 观 察 ,1876 年 有 多 名 华 人 在 密 苏 里 州 的 圣
路 易 斯 市 归 化 成 为 公 民 。

其 中 一 个 华 人 名 叫 王 阿 林 (Wung Ah Ling) ,他 同 一 名 德 国 血 统 妇 女 结
婚 ,并 在 1876 年 3 月 9 日 归 化 成 为 公 民 。在 1878 年 他 到 纽 约 时,向 一 个
报 社 记 者 炫 耀 了 他 的 入 籍 文 件 。

加 州 有 13 名 华 人 向 法 院 提 出 入 籍 的 申 请 。

这 种 转 变 反 映 在 1875 年 后,华 人 在 各 地 表 现 出 的 入 籍 热 情 。华 人 申 请 归
化 的 报 导 一 下 子 增 加 了 很 多 。如 前 面 所 说 的 ,在 爱 达 荷 州 ,有 一 批 华 人 利
用 1874-1875 年 间 归 化 法 没 有 白 人 限 制 的 空 子 ,得 到 了 公 民 权 。另 外 在
康 涅 狄 格 州 ,南 达 科 达 州 ,华 盛 顿 州 ,甚 至 在 加 州 ,都 有 华 人 在 1875 年 开
始 申 请 入 籍 。

据 历 史 学 家 玛 利 . 库 利 琪 的 观 察 ,1876 年 有 多 名 华 人 在 密 苏 里 州 的 圣
路 易 斯 市 归 化 成 为 公 民 。

其 中 一 个 华 人 名 叫 王 阿 林 (Wung Ah Ling) ,他 同 一 名 德 国 血 统 妇 女 结
婚 ,并 在 1876 年 3 月 9 日 归 化 成 为 公 民 。在 1878 年 他 到 纽 约 时,向 一 个
报 社 记 者 炫 耀 了 他 的 入 籍 文 件 。

加 州 有 13 名 华 人 向 法 院 提 出 入 籍 的 申 请 。

在 纽 约 ,一 个 名 叫 张 幕 义 (Chang Muyi) 的 华 人 在 1877 年 12 月 7 日 被
纽 约 市 高 等 法 院 接 纳 成 为 公 民 。 据 报 道 ,到 1878 年 ,纽 约 市 已 经 有 至 少
10 名 华 人 得 到 公 民 权 。纽 约 居 住 的 一 个 名 叫 阿 吴 的 华 人 商 人 这 样 告 诉
报 社 的 记 者 : “ 在 这 个 城 市 里 只 有 10 名 华 人 成 为 公 民 。我 是 其 中 一 个
。阿 易 在 1873 年 成 为 公 民 ,他 也 在 1875 年 投 了 第 一 次 票 。阿 星 在 1875
年 入 籍 。有 两 个 住 在 上 城 。一 个 去 了 旧 金 山 。两 个 死 了 。一 个 回 了 中 国 。王
阿 易 是 最 新 的 (1878 年 ) 公 民 。”

华 人 对 入 籍 的 兴 趣 ,在 下 面 一 段 对 话 中 表 达 得 非 常 清 楚 。这 段 对 话 发 生
在 加 州 参 议 院 于 1876 年 举 办 的 一 场 华 人 移 民 听 证 会 上 。问 话 人 是 加 州
州 参 议 员 唐 络 范 。答 话 者 是 一 个 名 叫 洪 春 的 华 人 。

“ 问 : 你 在 美 国 已 经 有 多 少 年 了 ?

答 : 25 年 了 。

问 : 你 在 作 生 意 吗 ?

答 : 我 是 三 亚 公 司 的 视 察 员 。

问 : 你 已 经 递 交 申 请 成 为 美 国 公 民 的 文 件 吗 ?

答 : 是 的 ,先 生 。

问 : 你 已 经 得 到 发 给 你 的 入 籍 第 一 证 明 了 吗 ?

答 : 是 的 ,先 生 。去 年 12 月 。

问 : 会 有 很 多 华 人 要 求 成 为 公 民 吗 ?

答 : 是 的 ,先 生 。

问 : 非 常 多 ?

答 : 是 的 ,先 生 。

问 : 他 们 也 会 定 居 在 美 国 ?

答 : 是 的 ,先 生 。

问 : 当 他 们 成 为 公 民 后 ,他 们 会 立 即 成 为 州 长 职 务 的 候 选 人 吗 ?

答 : 也 许 会 。我 不 知 道 。他 们 会 要 求 成 为 公 民 。我 喜 欢 成 为 公 民 。美 国 人
不 会 为 中 国 人 制 定 好 的 法 律 。我 们 要 为 华 人 公 民 制 定 好 的 法 律 。”

这 一 段 话 表 明 华 人 入 籍 的 动 机 。他 们 已 经 认 识 到 只 有 公 民 才 能 影 响 法 律
的 制 定 。因 为 华 人 没 有 公 民 权 ,所 以 美 国 人 就 不 会 制 定 对 华 人 有 利 的 法
律 。要 有 效 地 保 护 自 己 ,要 得 到 法 律 上 的 平 等 对 待 和 尊 重 ,华 人 就 必 须 得
到 公 民 权 。而 且 他 们 也 会 积 极 地 去 要 求 。

然 而 ,当 华 人 这 样 的 态 度 变 的 明 显 的 时 候 ,或 者 当 他 们 已 经 采 取 行 动 的
时 候 ,反 华 主 义 者 们 就 被 吓 的 心 惊 胆 战 。在 他 们 看 来 ,“ 末 日 就 要 来 临 了
。”



六、华人第一张选票

“一场政治地震在加州已经发生,”这是《纽约时报》用的一个标题,报导华人在美国投下的第一张选票。1876年的美国总统选举中,一名已经入籍的华人在旧金山投下了自己的一票。在这以前,其他地区也有华人参与各种选举投票,然而并没有得到重视。这次投票是发生在加州,而且是在国会开始调查华人移民情况的关键时刻,这张选票就引起相当大的震撼。

《纽约时报》对当时发生的情景作了这样的描述。“这个事件发生在旧金山第四选区里一个投票点。一个华人(没有透露姓名)进入投票室。他面带微笑,神态和蔼。他出示一张选票并把它交给了监票员,态度不温不火然而又十分坚决。监票员的名字叫查尔斯.高夫,震惊和愤怒使他一下子讲不出话来。他向四周扫视一下,指望会有人向这个华人扔石块。但是附近并没有地痞流氓的影子。查尔斯不得已,只好自己来应付。他怒喊:“我要查一查你的投票资格。”这个华人礼貌地摘下了他的帽子,就象那些有教养的绅士一样,耐心地回答所有的问题。然后他举起了他的手,象白人一样作了宣誓。令人自豪的盎格鲁-萨克森文明,就这样被这个小眼睛的蒙古人一抬手就毁了。他的折叠好的选票被送进了投票箱。一切都完了,生米已经煮成熟饭。一个华人已经投了票。”
该华人投过票后,才带着黄种人的那种笑嘻嘻的表情,取出他的入籍证明文件,给那个被吓坏了的监票员看。原来他在两年半前就已经入籍。这份入籍文件的可靠性没有任何怀疑。时报的记者想起来,有一段时期,白人的限制条款从归化法中消失,很可能这个华人就利用这个机会溜进公民的圈子里。在报纸上出现的所有这些华人得到公民权和参与投票的报导,为正在上升的反华浪潮增加了动力。在反华势力看来,华人参与美国政治的威胁已经不再是想象和未来,而是现实的和立即的危险。

《纽约时报》在社论里多次发出警告,说一个华人选民集团正在形成。1875年,《时报》报导说,在康涅狄格州和华盛顿州都有华人入籍。评论说:“我们已经让两个华人归化了。应该让那些反对苦力的团体及时地得到警告。有一天,将会有两三百万的华人出现在我们中间。...如果移民潮被允许继续扩散,中国将会释放出足够的人,来消除掉任何我们引以为豪的高加索人的遗留影响,并在我们这个可怜的小小共和国的废墟上,建立起一个鞑鞑蒙古帝国。”
纽约时报也以上述华人投票的事件借题发挥。在一篇社论中,时报竟然公开煽动对华人展开报复:“[由于这个事件]我们在期待社会舆论作出激烈和愤怒的反映,而且也应该放手让暴徒攻击唐人街。”

在加州,报纸上也开始出现大量的讨论华人移民和归化问题的文章和专栏。

这样看来,所谓华人不要美国国籍的言论,实际上是反华势力用来掩饰他们反华排华真正动机的一个借口而已。当华人显示出对美国公民权的兴趣和要求时,反华分子就坐立不安。当华人采取积极的行动时,反华分子就吓坏了,被激怒了,甚至要采取极端的暴力手段来阻止。

恰恰从1875年开始,重建国会的影响力走下坡,平权主义的思想也渐渐失去动力。而种族歧视的思潮开始再度兴起。这个形势对反华势力是有利的。1875年后,反华分子再也不用掩饰他们排华的真正动力——种族歧视,再也不用冠冕堂皇的理由辩护,而是直接表露他们对华人的偏见。1875年后,反华煽动家更干脆地用种族为理由,来延长并扩展歧视华人的制度。

在国会,华人入籍问题也被再度提出。在1878年1月,加州的约翰.鲁特尔众议员提出一个法案(众议院第2144号议案)题为“防止华人和蒙古人中的归化。”这个法案被交到司法委员会去研究。



七、法官们意见不一

就在这关键时刻,联邦法庭也就华人的归化权问题作出了几个重要的判决。这些判决对华人并不有利,但是反华分子也不满意。

1878年4月,位于北加州的联邦巡回法庭作了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判决。这个案件的宣判是由索伊法官主持。牵涉的华人名叫阿亚,因此这个判决就叫“阿亚决定。”

阿亚是华人,他申请归化但遭到拒绝。索伊法官的主要理由是阿亚既不是白人又不是黑人,因此不具备归化法所要求的资格。判决书花了大量的篇幅对蒙古人种的生物学特征作分析,得出结论说华人既不是高加索人种,也不是非洲人种。他引用1870年归化法案和1875年法律汇编本修正稿,宣称国会在这两个文件中保留了白人这个词,“唯一目的就是要排斥华人入籍的权利。”

关于蒙古人种的生物学特征,我们没有必要去争辩。但是判词的最后两点,即有关立法意图上,却是大有商榷的必要。事实上,索伊法官错误地理解了国会的意图。因此他的判决在法理上是有问题的。

在前面几章里,我们已经看到美国的归化法从1790年建立以来的保?化,而且有充分的理由证明,到1878年为止,国会没有通过任何一个法案“以排斥华人入籍的权利为唯一目标。”1870年归化法案保留了白人这个词,是因为大部分议员认为,需要更长的时间来处理华人移民的问题,而且他们的一致意见是,华人早迟要被允许入籍。在法律汇编本里重新补进白人这个词,是因为议员要恢复法律的原来面貌,而并不表示国会意见一致地要剥夺华人的入籍权利。

索伊法官没有想一想,如果国会真的是以排斥华人入籍权利为唯一目的,那为什么没有通过一个明文禁止华人入籍的法令,从而防止误读和混乱呢?事实上,1878年前,已经有很多旨在明确限制华人入籍权利的法案,都被国会一次又一次地封杀。这种情况索伊法官可能不知道,或者他知道但没有提出来。

另外一点是,1870年国会辩论中,反华势力也申明他们并不完全反对华人的入籍,一旦苦力贸易被停止,入籍权就可以向华人开放。到了1878年,苦力入境已经被国会1875年法案禁止,这不应该是把入籍向华人开放的时候吗。

最后,在讨论1872年特赦法案时,参议院三番五次试图通过删除白人条款的法案。白人条款能够得到保留,只是因为参议院表决特赦法案时,没有达到要求修宪必须的三分之二的多数。但是这也证明,参议院并没有象索伊法官讲的那样保留白人条款,只是为了限制华人入籍的唯一目的。那只是一小部分反华极端分子的想法,而不是整个重建国会的想法。

因此,索伊法官的解释,并不让人信服。

但是,当时没有人认真研究国会的记录,以了解国会的真正意图。索伊法官的判决并没有得到有力的反击和批驳。相反地,这个决定被广泛地欢呼为“很明显的与法律精神一致。”

这是联邦法庭作的有关华人入籍资格的第一个判决,因而有着重要的影响。按照美国惯例,除非这个判决被更高层的法庭推翻,否则它就会被引用为具有约束力的决定。正如一篇登在一个法律杂志上的文章所宣称的,这个决定体现了“法律的原意,除非法律被改变,否则这个决定将不会被推翻。”

美国国务院也立即欢呼这个决定,称它为“基于对法律的正确理解。”国务院立即发布声明,指出华人在美国不再被视为公民,也不能指望得到美国政府的外交保护。索伊法官的决定也被另外的法官引用。1878年7月10日,纽约的联邦巡回法庭的威廉.朱特法官拒绝了一个华人的入籍申请,理由是索伊法官已经决定华人不得入籍。这华人的名字是查尔斯.米勒。他已经在纽约居住了28年,取了美国名字,拥有可观的财产,娶了白人太太,而且是一个基督徒。然而,即使这样美国化,也没有改变他是华人的事实,因而也就逃脱不了被歧视的命运。

看起来,索伊法官和朱特法官的两个决定会把归化大门的一些漏洞给补上,完全地把华人从公民圈子里排斥出去。这使反华势力舒了一口气。

但是,混乱还没有到此为止。对华人来说,事情也许还有转圜的余地。毕竟国会还没有通过明文禁止的法令,最高法院也没有作出终审裁决。因此,华人还是不断地申请,碰碰运气。一些地方持有独立见解的法官,也无视索伊法官和朱特法官的决定,而继续接受华人入籍。在纽约,华人找到他们的同情者。

1878年11月,纽约市中级民事和刑事法庭的理查德.拉勒摩法官,就不顾索伊法官和朱特法官的决定,把归化证书发给了一个名叫王阿义的华人。

王在纽约已经居住了8年,同一个爱尔兰妇女结婚,并且经营一个成功的制烟生意。他在申请归化那天,穿了一套完全美国式的服装,而且用非常清楚和语法完整的英语回答问题。他的美国化的外观,给拉勒摩法官以很好的印象,于是法官决定批准王的申请。法官的用意是借这个例子来试验。

拉勒摩法官的决定引起纽约舆论的强烈反弹。许多报社都刊登了批评的社论。记者们纠缠着拉勒摩法官,甚至追踪到他的家里,要求解释他的决定。

为了减轻白人社会的忧虑,法庭的一位发言人解释说,王申请入籍的动机不是要运用投票权,而是为了得到拥有财产的权利。他也指出,王的归化并不是没有先例的。在这个法庭里,土耳其人,波斯人,马来人,亚州人,日本人,所有这些人都同华人一样,都是有色人种。他们也一直都被法庭接受入籍。

另一方面,纽约的华人领袖发表谈话,指出到1878年为止,至少已经有9名华人在纽约入籍。他们的用意是为了减少拉勒摩法官身上的压力。

主流社会最想知道的是:为什么拉勒摩法官在联邦法庭宣布华人没有入籍资格后,仍然同意华人入籍。他是基于什么理由和考虑的?

拉勒摩法官自己作了解释。他告诉记者们,他知道索伊法官的决定。不过,索伊法官所在的巡回法庭并不在他这个区,所以对他没有任何约束。他也知道,在本区里有朱特法官的决定。不过,他说朱特法官只是引用了索伊法官的决定,而没有发表他自己的观点。“如果他(朱特)写下了他的观点,出于礼貌我就必须要追随他的决定,因为我们的惯例是,在这些事情上,保持一个统一的制度。”

讲了这些礼貌性的话后,拉勒摩法官陈述了他更深一层的思想。他指出他发给王入籍文件是为了做一个试验性案例。“这是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他指出,而且应该被提交到美国的联邦最高法院。接着他便对索伊法官的决定提出了异议:“现在是中国人站起来要求成为美国公民。如果黑人被接受,和其他所有外国人,我不知道我们可以用什么理由拒绝华人。宪法里除了白人和黑人以外并没有提及其他颜色的人种,我觉得华人应该被归纳进他们[白人或黑人]之间的任何一种。”

这样,1878年以后,法庭在这个问题上仍然是分裂的。在有些地方,索伊法官的决定被奉为标准,而在另外一些地方,法官们还是我行我素。

这种混乱状况的一个典型例子发生在纽约。1882年3月10日,一个名叫霍新的华人在纽约向政府的一位司法官员申请入籍。霍新于1863年他16岁时移民到美,一直住在美国。他是一个基督徒。他说,他打算永久地住在美国,并尽一个公民的责任,为美国繁荣作贡献。他在内华达州的一个银矿有股份。他在当天顺利地得到了入籍的第一文件。

然而,这个事情被媒体知道了,从而引起一阵骚动。《纽约时报》在社论中责问这位官员“有什么权利给这个华人入籍文件?”第二天,法庭的一位法官引用了索伊法官的决定,并宣布霍新不能入籍。霍新得到的文件被追回并吊销。

再比如,1881年,内华达州的最高法院声明,华人没有权利成为美国公民。在同一年,位于芝加哥的联邦巡回法庭在拒绝莫山,莫洪其,和莫叶等华人入籍申请时,引用了索伊法官和朱特的决定。

但是,在另外一些地方,特别是纽约,华人的归化仍在进行。1878年后,加州的报纸就不断指责纽约民主党法官们还在让华人入籍,目的是为他们的党增加票源。《旧金山记事报》的一篇报导估计,在1878-1880年间,大约12-15名华人在纽约加入美国国籍。它说纽约的最高法院和纽约市中级民事和刑事法庭都在接受华人入籍。

在北达科达州,华人也被允许归化。

在麻塞诸塞州,法庭对华人入籍采取宽松态度。

更让反华势力愤怒的是,不但华人在入籍,他们甚至还在纽约担任政府官员职务。纽约市有一个著名华商汤姆.李,多年前就已入籍。1880年,李请求并得到了副警长的一个徽章,用来防止地痞流氓对纽约唐人街的骚扰。他因此成了纽约,甚至美国的,第一个任公职或成为政府官员的华人。”

这样,1870年代中期以后,华人络绎不绝地成为美国公民,而且法庭也在华人归化资格问题上意见不一。这种情况使得反华势力十分害怕和忧心。他们看到归化法里的白人限制条款,一个几十年来用来防止华人介入美国政治,从而保护所谓美国制度的措施,并没有成为让他们放心和依赖的安全阀。这套系统中间还存在着漏洞。

这就是为什么在1882年排华法案过程中,反华势力如此坚决地要在法案里加入一个明确禁止华人入籍的条款,只有这样,才能消除一切有关华人入籍资格的误解和混乱。才能一劳永逸地解决华人参政问题。



八、非常不幸的先例

1876年,加州劳工组成了一个势力强大的反华团体工人党。其领袖是丹尼斯.吉尼,一个爱尔兰血统的水手。工人党把加州经济萧条归罪于华人劳工的进口。劳工团体举行了一系列反华集会,并在许多城市组织反华暴动。1876年和1877年,两次发生暴徒武装攻打旧金山唐人街的动乱。(见下一章)1877年7月23日,洛杉矶爆发了一场反华暴动。在3天内,白人乱民攻击华人的商店和住宅区,捣毁了大约25家华人洗衣店。

在东部各州,最有影响的工会组织“工人骑士”也就是后来的"美国劳联”,在萨米尔.岗布斯的领导下,也声援西部工人党的反华运动。各地劳联分支送了成百上千的陈情书到国会,要求限制中国移民。美国的两大政党也制定了反华政治纲领。

1878-1879年,美国国会和西部各州政府开始采取行动,堵截由中国流向美国的移民潮。

国会于1878年6月17日通过一项决议案,督促行政部门开始同中国协商,修改中、美之间的条约,以便停止华人的移民。次年,1879年2月15日,国会通过法案(众议院2423号法案),禁止任何载有超过15名华人的船只进入美国。拉德福.海斯总统否决了这个法案,认为该法案违反了中、美之间的条约。

奥勒根州在1879年通过一个宪法,宣布已经住在奥勒根州和将来进入该州的白人,将会在拥有、继承和使用财产权等方面,享有同土生美国人一样的权利。但是,该宪法同时也宣布,州议会有权利限制或管理那些没有成为公民资格的人,进入这个州。这个宪法也宣布,在此宪法生效后进入奥勒根州的华人,将不得拥有房地产和矿产权,也不能在矿区里工作。

加州议会于1879年通过的新宪法中,赫然出现多项赤裸裸地反对华人的条款。可以说,这是一个全面排斥华人的文件。它的主要内容是:

——外国人的存在是负担,是罪恶,危险的和破坏性的。

——加州任何公司不得雇用华人; ——在公共工程中不得雇用华人;

——中国出生的人不得在加州拥有和继承土地;

——华人将永远不能在加州行使选民权利;

——没有资格加入美国国籍的外国人的存在,对各州的安全是一项威胁。议会应该用许可范围内任何手段来阻止他们的移民。

第二年(1880年),加州议会又通过几个法案,具体实施1879年的宪法。1880年的法律,禁止华人在加州捕鱼,禁止华人得到商业执照,并且要将华人从加州清除出去。不过,这两个法案都被加州最高法院宣布无效,因为他们违反了宪法第十四修正案和中、美条约。

反华人士还为排华运动准备了所谓的民意基础。1880年,加州和内华达州都在选举过程中就排华问题举行公民投票。结果是一面倒地要求排斥华人。在加州,有154638人投票反对华人继续移民,而赞成的只有883人。在内华达州,总共18397张选票中,有17259人反对华人移民,只有183人赞成。

由于各种反华措施的推进,都遇到中、美条约这样一个大石头挡道,从1880年开始美国政府就同清政府进行修约磋商。1881年1月,研议中的新约草案在报上披露。其中有关华人移民的部分允许美国政府“管理,限制或暂停”,但是不能绝对禁止华人劳工进入美国。

从加州来的反对意见是:这个条约没有在任何地方提到华人的归化权问题。对这样的指责,美国修约谈判代表之一约翰.斯威夫特解释说,在中美两国之间已经有了一个知而不宣的共识,就是华人在美国不能入籍,而且所有已经完成的入籍行动都是无效的。

但是这样的共识并没有形成文字,因而就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反华势力并没有被说服。

加州报纸敦促把条约送回中国,以便再增加一条有关华人归化的条款。但是,政府里有人担心,如果在这个问题上压迫太紧,另生枝节,将会危及整个条约。

因此,1881年10月5日,当这个条约得到批准时,没有任何有关华人归化权的限制。

既然条约里没有能够解决这个问题,就只有依赖国会通过的法案了。于是,这个问题不可避免地在1882年排华法案辩论的时候被提了出来。

国会辩论的记录表明,在1882年时,反华势力在国会里已经空前壮大。反华势力把排华的理论建立在华人的所谓低劣品质上。

也有一小部分议员批评反华思潮,指责排华运动违背美国自由移民的传统,并冒犯中国和中国人民。但是与1860年代相比,这些人的声音显得太微弱。他们也缺乏象萨姆勒那样坚强的领袖。

一些议员呼吁双方不要感情用事。在他们看来,这样的限制措施是对太平洋沿岸各州长期以来欠的情。在那里,排华的情绪早就在政治体系中表露出来。

因此,在辩论中,争论的焦点不在能不能限制华人移民,而是把限制期限定多长的问题。辩论中提出的期限从5年到25年不等。在亚瑟总统否决一个把华人移民停止20年的法案后,国会通过另一个法案,将期限订为10年。1882年5月6日,这个法案被批准,因而成为第一个排华法律。

法案中禁止华人归化的条款在两院都经过一些反复,然而辩论的激烈程度与以前相比相差很多。

国会在1882年2月开始考虑排华法案。在当时,国会里有两个版本的法案,众议院和参议院各有一个。但是,这两个法案都没有包括有关华人入籍的条文。

2月28日,参议院开始讨论参议院的版本,代号为“参议院71号法案。”这个法案把限制华人移民年限定为20年。德拉威尔州参议员詹姆斯.珐利立即提出一个修正案,增加一个有关华人不得归化的条款进71号法案。他解释说:“为了让人们对这个问题不再有怀疑,也为了不再让法庭在面对华人入籍申请时出现两种观点,我现在对这个法案提出修正案。在一些州的联邦法庭还在给华人发放公民证。我州法庭以及在索伊法官主持下的加州联邦巡回法庭都已经判定,华人没有资格入籍。但是,麻塞诸塞州法庭,特别是纽约一些法庭,却持有不同的看法,并且还在接受华人入籍。为了澄清这个问题,为了让全国人民看清楚这个问题,我就此提出这个修正案。这样,我们就可以得出明确结论:“法庭没有权力来接受这些人为美国的公民。”

试想,如果华人真的对美国国籍不感兴趣,象珐利这样的反华分子也就不会这么紧张了。

珐利的修正案在参议院得到两极反映。发言赞成和发言反对的人差不多同样多。3月9日,珐利的修正案以26票赞成、22票反对被参议院接受,成为71号法案的一部分。同一天,71号法案以29票赞成、15票反对被参议院通过。

71号法案被送到众议院后,在那里也遇到一些批评。3月16日,爱荷华州众议员摩斯.麦考伊德提出一个71号法案的替代案。替代案的第12条规定:“根据归化法律必须统一的规定,住在美国的、来自中华帝国的人民可以被接纳为美国公民。条件是他们必须已经在此居住了10年,而且在入籍以前的五年内,已经采用了美国公民的礼貌、风俗、风度和一般习惯。”

这个条款的用意是好的。但是逻辑是不通的。以归化法律必须统一的理由来允许华人入籍,这是对的;但是,又给华人入籍加上特别条件,就违反了“归化法律必须统一的原则。”

众议员麦考伊德的提案得到几位议员的支持。但是众议院拒绝所有的修正案,包括麦考伊德的,并且以176票赞成、66票反对通过了参议院71号法案。

然而,这个法案被契斯特.亚瑟总统否决,原因是他反对其中的20年的期限。但是,他并没有对其中有关不许华人归化的条款提出异议。

在参议院压制总统否决的尝试失败后,众议院通过了自己排华法案版本(众议院第5804号法案)。这个法案把期限定为十年,并在第十四条中禁止华人入籍。这个法案被送到参议院后,被交到外交委员会审核。

外交委员会很快就作出自己的审核报告,其中要求删去禁止入籍的第十四条款。参议院就是否删去第十四条的动议进行了表决,结果以26票赞成、32票反对而否决动议。第十四条因而得以保留。

接着,佛蒙特参议员乔治.艾德蒙提出一个修正案,要修改第十四条。原来的条文是“从此以后,联邦和各州法庭都不得接受华人入籍。”艾德蒙提议将其改为:“这个法案中的任何条款都不得被理解为改变现有的法案以至允许华人入籍。”艾德蒙指出国会不应该通过任何法律来明确宣布禁止任何人成为公民。他的修正案将会避免“一个非常不幸的先例。”

艾德蒙参议员的修正案确实会给华人留下一些面子,也会给华人留下一些入籍的空间,就象当年的蒲安成条约那样。但是反华势力再也不会容忍含糊其辞的条款,他们也不想再度被耍弄。参议院以16票赞成、25票反对否决了艾德蒙的修正案。参议院并且以32票赞成、15票反对通过了众议院的法案。总统批准后,1882年的排华法案正式成为美国法律的一部分。

1882年的排华法案一共有十五款,其主要内容有:一,停止华人劳工移民十年;二,1880年11月17日以前已经居住美国,并获得海关证明文件之华工,在暂时出境后,准予重入美国;三,非劳工身份之人,持有中国政府英文证件,说明依约有权利进入美国的华人准予进入美国。四,非经正当途径进入美国之华人,於此案通过后,将依照美国法院之裁判,驱逐出境。五,第十四条禁止入籍。从1882年开始,通过归化成为公民的大门,就这样被正式而彻底地向华人关上。就象联邦法庭一名法官在1895年指出的,关于华人归化资格的所有疑问都被1882年排华法案里的“强制性的和无可疑异的语言给解决和定论。”这语言就是:“从此以后,联邦和各州法庭都不得接受华人入籍。





[张庆松介绍]

       * 张庆松为美籍华人,是著名的时事评论家,战略策划家,同时他也是中国标
准战略的积极推动者。(http://tech.sina.com.cn/it/t/2004-02-10/0842290032.shtml

       * 张庆松是知名历史学家和战略策划家,宽带无线IP标准工作组(WAPI)战略顾问。最新著作有与西南大学心理学院张庆林教授合著的70万《大学生智慧学》讲义《中华智慧论》。(http://tech.sina.com.cn/i/2008-03-18/11182084659.shtml

       * 张庆松小传:  历史学家,战略策划家。1957年生于江苏省扬州市位于万里长江和千里京杭大运河之交汇口,著名的千年古镇--瓜洲古渡。1978年考上南京大学历史系修读中国近代史专业。1982年获得历史学士学位。同时考上由王觉非教授代招的欧洲近代史教育部公费出国研究生,选入富布莱特研究生交换计划,由中美两国政府共同提供奖学金,于1984年赴由杰佛逊总统创办的美国弗吉尼亚大学读国际关系史。1986年获得硕士学位。1994年获得弗吉尼亚大学美国史博士学位。1998年出版38万字历史学专著《美国百年排华史》(上海人民)。获得博士学位前,张庆松曾积极参与数万中国留美学生的组织和服务工作。1994年后,张庆松投入工商管理领域,担任与美国第三大长途电话公司Sprint合资企业亚美通信公司美东副总裁、亚美网络公司总裁、和拥有100多万会员的全美最大亚裔商业服务团体《亚美商协》(Asian American Association)的总裁。

        张博士曾经在海内外著名媒体上发表上百篇时事分析和战略策划型文章,为中国现代化建设提供了许多有益建议,并体现在政府决策中,如WTO后的中国军备战略调整,大飞机战略,自主创新战略,中国标准战略,和社会主义新境界理论等等。

        张博士是中国标准战略概念的最早提出者之一。2005年,应科技部和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的邀请,作为唯一的海外专家,参与了国家十五重大科技专项“中国技术标准战略研究”,起草了十万字的“中国标准战略国际问题研究”报告。张博士还被聘为信息产业部“宽带无线IP标准工作组”战略顾问,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参加了十多次WAPI国际会议,为改变中国WAPI标准在国际标准化进程中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做出了重要贡献。

        目前重点关注教育和文化发展战略方面。2006年作为西南大学特聘教授,开设了《大学生智慧学》和《国际政治学》等课程,并于2007年同张庆林教授合作完成《大学生智慧学》70万字专用讲义《中华智慧论》的编著工作。目前的研究写作计划包括《智慧学》、《智慧教育论纲》,《精确预测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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