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资料
正文

IPSC战术射击(国内教程)

(2009-08-11 16:47:10) 下一个





目的:通过对本章学习训练,使学员能熟练运用枪支,掌握IPSC战术射击技巧。

内容:一、IPSC战术射击规则
二、IPSC战术射击
重难点:IPSC战术应用射击。
时间:10学时
方法:讲解、讨论、示范、练习、考核
要求:1.认真听讲,做好笔记;
    2.积极思考,大胆发言;
    3.注重实践,认真作业。
  地点:电教多媒体教室、训练场


教学提要
课目:IPSC战术射击

第一节
IPSC
战术射击规则

一、目的
检验射手在实战条件下,对适用开木仓射击条件的犯罪分子或犯罪嫌疑人实施快速准确射击的技能。

二、目标、距离、姿势
1号目标:气球靶1,距离20米,立姿;
2号目标:劫持人质疑犯靶1,距离15米,姿势自选;
3号目标:劫持人质疑犯靶1,距离13米,跪姿弱手(左手)射击;
4号目标:劫持人质疑犯靶1,距离13米,跪姿强手(右手)射击;
5—6号目标:劫持人质疑犯靶各1,距离10米,卧姿射击。

三、使用弹数
12发(分为两个弹匣,每个弹匣6发)

四、成绩评定方法

1.记分、评分方法
1)使用国际标准实用射击和模拟实战射击靶标(图2-1),靶标上A、B、C、D区域分别记为10、8、6、4环(分),弹着点破环线算内环。
使用半身目标代替标准实用射击和模拟实战射击靶标时,其尺寸可参照(图2--2)划线。
2)个人、团体成绩按命中总环数(得分),除以时间(秒)等于命中效率。
计分公式:环数(得分)/时间(秒)=命中效率
比赛时,按上述方法记分、评分,命中效率高者名次靠前。

2
.培训成绩评定
1)培训个人成绩评定
及格:完成总效率的40%以上;
良好:完成总效率的60%以上;
优等:完成总效率的80%以上。
2)培训单位成绩评定
及格:总及格人数在60%以上;
良好:总及格人数在80%以上;
优等:总及格人数 在90%以上。
3)射击效率的设定
计算射击效率时间自射手获得遂行战斗资格开始(即打爆气球开始计时)规定完成战斗全程总时间为25秒,10发射弹每发均射中10环、共计100环(100分),则总效率为100(环)/25(秒)=4(环/秒)。
4)个人培训成绩评分的设定
以某射手在25秒种内打40环(40分)为例,求该射手的射击等级。
解:个人成绩等级=个人射击效率/总效率
∵该射手的射击效率为40(环)/25(秒)=1.6(环/秒)
∴该射手射击效率与总效率之比为1.6(环/秒)/4(环/秒)=40%
∴该射手的成绩评定为及格。

3.违规扣分方法
1)在跑动中更换弹匣时,射手出现弹着点超过规定的安全角度发射的,每出现一发扣10分,判明属木仓支走火时,扣20分。
2)不按规定动作程序和规定姿势射击的,每射击一发扣除10分。
3)打中人质靶,除计该发弹脱外,另倒扣20分。破人质与劫持者连接线的不扣分,也不记分。射手踏出界外或不在指定位置射击时,每发射一发,扣除10分。
4)若在同一靶上出现超过2发以上的弹着点,按环数最低的2发计分。
5)射击3号目标未使用弱手扣10分。
6)指挥员发出“前进”口令后,射手超过15秒未能打爆气球扣10分。
7)若打完全部12发丸子,仍未能打破气球,则认定该射手无资格持木仓执行人质解救任务,成绩为0。
8)战术射击动作扣分办法
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5分:
①木仓未装入木仓套;
②木仓装入木仓套未扣好扣绊;
③弹匣未装到位或拉套筒装弹时出现卡弹;
④装、退弹或排除故障时木仓口超过横向180°;
⑤实弹匣掉于地面;
⑥埋头装弹不观察目标,敌情观念不强;
⑦验木仓时先拉套筒后退弹匣,动作程序颠倒;
⑧不利用掩蔽物射击或利用掩蔽物射击时姿势过高;
⑨踹门动作不逼真;
⑩进门后未离开房门口射击。


第二节

IPSC
战术射击


一、实施方法
1.听到“前进”口令,射手从出发地线(距甲位置10米的A点)向甲位置跃进。跃进中拔出手木仓,推丸子上膛。到达甲位置后取立姿有依托向1号目标射击。1号目标只计时不计分数,但气球必须打爆,即必须取得使用木仓支执行人质解救任务的技术保障资格以后,方能向乙位置转移。
2.射手在乙位置入门后立即在门口一侧自选姿势向2号目标射击2发。尔后向丙位置快速运动。
3.在丙位置利用掩蔽物以弱手(左手)跪姿迅速从左边向三号目标射击2发,而后以强手(右手)跪姿从掩蔽物右边或顶端向4号目标射击2发,然后快速转移至丁位置。
4.在丁位置从窗口向5号和6号目标各发射2发,然后起立,退丸子和验木仓,将木仓装入木仓套,向B位置撤出战斗。
5.在“前进”口令下达的同时开始计获取射击资格时间;气球打爆开始计射击效率时间,直到最后一声木仓响,计时同时结束。
6.出发点(A)距甲位置10米,每个掩体与掩体之间的间隔为3.
射击目标必须按顺序递进,时间、动作全部连贯进行。

二、有关规定

1.只能使用原装的军、警用木仓支,木仓支的扳机引力不得小于1.5千克。
2.射手所用12发丸子必须由两个弹匣分装,每个弹匣6发。
3.战斗发起以前,应装一实弹匣在木仓内,锤子可倒向后方,保险可打开,但丸子不准上膛,木仓必须装入木仓套扣好扣绊。
4.射手在跑动中出现木仓支走火时,必须按规定扣分,并不得再补发丸子。如走火情节严重或出现第二次走火,取消射击资格。
5.射击时,除1号目标以外,对每一目标只准发射两次。射手可以少打,但不得将剩余丸子用于射击下一目标。若同一靶上出现3个以上弹着点,只以环数最低的两发射弹记分。

三、安全规则
1.实弹射击应确保安全。射击场应有可靠的靶挡;射击前应派出安全警戒人员,划定安全区域;射击指挥员必须由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和组织实弹射击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
2.射击前应发出隐蔽信(记)号;射手验木仓完毕后,应发出报靶信(记)号。示靶和报靶人员听到隐蔽信(记)号应确实隐蔽。未听见报靶信(记)号,严禁向外探望和走出隐蔽位置。
3.任何时候,应将所有木仓支当成丸子已经上膛看待,严禁将木仓支指向任何不应该射击的人或物体。
4.前进中或更换弹匣时,木仓口与目标方向必须保持一致。
5.取木仓时和在击发之前,扣动扳机的食指均应置于扳机护圈外侧。
6.射手射击完毕,必须按动作要领退丸子并严格按规定验木仓。
7.对严重违犯安全规则和将木仓口指向不该射击的人或物体的,应当场取消其射击资格。
改进后的射击规则,既保持了IPSC互动战术射击原有条件设置和以射击效率评定射击成绩的先进性,同时还具有射击效率评定更为合理,单位和单警训练有了统一的考评标准,增设了弱手射击、注重了战术动作,简化了实施过程等优点,使其更符合训练实际,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


百度博客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