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鸦片战争人物:耆英,琦善

(2009-06-23 12:27:27) 下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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耆英(1790年—1858年)爱新觉罗氏,字介春,满洲正蓝旗人、宗室、以荫生授宗人府主事。1838年,他任盛京将军。

1842年3月奕经在浙江战败,清政府命耆英署理杭州将军。4月,他被任命为钦差大臣,同伊里布一起赴浙江向英军求和。8月,英军闯入南京下关长江江面,耆英同伊里布赶奔南京,跟英国代表璞鼎查谈判,签订了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的条约——中英《南京条约》。不久,耆英又在璞鼎查要挟下,诬陷在台湾抗英的台湾道台姚莹、总兵达洪阿“冒功欺罔”,致使姚、达二人被革职逮问。

1843年,耆英再任钦差大臣,与英国签订《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和《虎门条约》。

1844年,他任两广总督兼办通商事务,与美国签订了《望厦条约》,与法国签订了《黄埔条约》,与瑞典签署了《中瑞广州条约》。

1858年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他被派赴天津与英法联军交涉,由于英军在占领广州期间查获大量档案文件,发现耆英在上报朝廷的时候并没有如实禀报英方的要求,因此拒绝与其谈判。耆英擅自回京,下狱议罪,拟绞监候,肃顺上疏立即正法,咸丰帝赐其自尽。




琦善(1790年-1854年),字静庵,博尔济吉特氏,满洲正黄旗人。中国清朝官员。

父成德,曾任杭州将军及热河都统。嘉庆十一年(1806年)由荫生授刑部员外郎。嘉庆二十四年(1819年)升河南巡抚,被褫职以主事饺留办河工。历任布政使、巡抚等职,官至直隶总督、文渊阁大学士。1838年8月至11月,在天津起获烟土15万余两。

1840年8月30日,琦善赴天津,1840年9月28日-12月4日期间,奉旨接替林则徐担任两广总督。全名为“总督两广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兼巡抚事”的该官职,是兼辖广西地区的广东、广西两省之最高统治者,亦为清朝封疆大吏之一。原先主剿的琦善在白河口见英军“船坚炮利”,下令撤退炮台守军,并派广东人鲍鹏去穿鼻洋(广州虎门口)向英军求和,1月25日与义律私下约订《穿鼻草约》,割让香港,赔款六百万元。后道光皇帝以琦善擅自割让香港为奇耻大辱,令锁拿解京问罪,“革职锁拿,查抄家产”,发军台,后获赦免,任热河都统、四川总督、陕甘总督等职。

咸丰二年(1852年)任钦差大臣阻击太平军,在扬州外围建立“江北大营”,计马步兵一万八千人,四年秋天,琦善殁于扬州军中,卒谥文勤。琦善在后世的评价中,以负面居多,但也有人认为当年琦善有“自知之明”,他所约订的《穿鼻草约》已是晚清损失最小的条约。

北京定阜街庆王府原是琦善的故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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