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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生育政策可能微调 但总体“不放松” | |
2009年04月 来源:新华网 |
由于地域辽阔,社会发展和人口发展非常不平衡,具体的生育政策由各地自行规定。比如,北京、上海、天津、江苏、四川等省市实行的是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政策;有19个省规定在农村,如果第一胎是女孩,允许再生一个孩子;海南、云南、青海、宁夏、新疆5省区的农村,实行的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在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允许生育两个以上的孩子。还有6个省规定,在农村,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可以生育两个孩子。而随着独生子女群体进入婚育期,对夫妇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规定允许生育两个孩子。
对社会上有关“放开二胎”等说法,国家人口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明确表示,稳定低生育水平仍然是现阶段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务。根据人口发展的态势,国家生育政策可能会做一些相应的微调,但总体生育政策不放松。
就媒体提出的“富人超生”问题,国家人口计生委有关工作人员称,国家人口计生委已采取了专项治理措施,并将加强有关措施进行进一步的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