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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真假卖国贼的较量:骂卖国贼者反成真“卖国贼”(图)

(2008-10-15 13:50:57) 下一个


骂卖国贼者反成真“卖国贼”

真假卖国贼的较量:1979年“渤海二号”沉船事件(图)

2008年09月19日 10:41
新闻午报

 

1979年11月25日凌晨3时30分左右,石油部海洋石油勘探局从国外引进的“渤海二号”钻井船,在渤海湾迁往新井位的拖航中翻沉。当时船上74人,7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700万元。这是石油系统建国以来最重大的死亡事故,也是世界海洋石油勘探历史上少见的。当时对石油部的公开指责和私底下民间的谩骂,都是因“渤海二号”事件诱发的。但关于对外开放究竟是爱国主义还是卖国主义的争议和交锋,其实是当时中国两种观念、两种思潮的激烈斗争的一种表现。

“渤海二号”事故给中国石油人带来毁灭性冲击

如今年届四五十岁的人都知道当年中国海洋上所发生的“渤海二号”沉船事故,因为这个事故产生的影响实在太大了。大的原因不仅仅是一下有72名石油工人遇了难;还因为“渤海二号”事件发生在1979年11月25日,它正是中国改革开放初始,尤其是中国海洋石油对外合作最重要关头和最热闹的时刻。

“渤海二号”沉船事故给当时的石油部和中国石油人带来的冲击之大,几乎是毁灭性的。首当其冲的是才上任不到两年的石油部部长宋振明被免去部长职务,其次是主管石油工作的国务院副总理、中国石油工业的主要组织者和领导者康世恩被记大过处分。这样的处分决定,在共和国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尤其是对一向红旗飘飘、战功显赫的石油工业战线来说,这种打击是空前的。连一向不用动一下声色就能指挥石油千军万马的余秋里此刻说话也没几个人听了,他本人时常也被人在报刊上不指名道姓地说三道四……

“渤海二号”事件沸沸扬扬了半年多时间,最后的具体“责任者”便落到了马骥祥身上,他被判了几年徒刑。这样一位曾经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及为中国石油建设立过卓越功勋的“老八路”、“老石油”的被判刑,对所有石油人来说,其感情的伤害是严重的,甚至是残酷的。任劳任怨的马骥祥,刑满后又回到石油系统工作了一段时间,不久便办了离休手续,于1996年1月25日去世,终年75岁。

秦文彩是“渤海二号”事故仅存的几个没有受到多大牵连的石油部领导之一。因为那个时候,他正忙于主持同几个国家的石油公司谈判而在各国间奔走。

国务院对“渤海二号”事故作出决定后,石油部连部长一职都空缺在那里,临时由一位副部长主持工作。

这年秋天,秦文彩从解放军总医院回来的路上,他心里堵得慌:他刚刚从康世恩的病房里出来,65岁的老部长在吃了处分没多长时间便突然倒下了,经医生检查,发现是膀胱癌。这在石油人心目中,仿佛又是一个“渤海二号”事件。

秦文彩的心在流泪。然而他无法停止和拉回已经驶出海岸的中国海洋石油对外开放的合作航船……与法国、日本和美国阿科等公司的合同已经签订,诸多国家的物探船队早已在南海、东海和渤海湾展开工作,如果因为中方的原因,这些合作受到影响和耽误,其产生的损失将是巨大的,而且必须由中方承担。秦文彩感到自己如泰山压顶……

“魏宗国”美国发文,成为渤海论证会的导火线

就在国务院正式作出对“渤海二号”事件的处理意见的同时,石油部紧接着面临的一场更大考验已经逼近他们——这就是后来引发的不得不由邓小平亲自出面过问、中央组织的由24个部委和众多新闻媒体参与的秦文彩领衔上百名石油专家和从事海洋石油对外合作工作的一群“卖国贼”,同把他们推上“审判台”的“爱国者”们面对面交锋的“3·23大论战”,它的官方名称是“渤海论证会”。

一时间,石油部上空黑云阵阵,弄得秦文彩手下的那些正在跟外国人谈判的外事人员都像做了什么亏心事似的不敢昂首走路。

“石油部臭!”

“石油部出了一批吸血鬼!”

“石油部的人不把人民的血汗钱当回事!”

“石油部里有卖国贼……”

这样的骂声,秦文彩和石油部的人经常能在街头和公共汽车站台上听到。那时“小道消息”不比现在的手机短信传播慢。

对石油部的公开指责和私底下民间的谩骂,都是因“渤海二号”事件诱发的。但关于对外开放究竟是爱国主义,还是卖国主义的争议和交锋,其实是当时中国两种观念、两种思潮的激烈斗争的一种表现。它不仅仅是人民内部观念与思潮的交锋,中间也掺杂着“四人帮”的残余势力的恶意攻击及“两个凡是”的阴影。秦文彩他们面临的这场斗争,首先是来势凶猛,其次是铺天盖地,再次是里应外合,大有彻底扼杀邓小平和党中央制定的对外开放决策之势。

导火线是美国纽约的一份中文报纸——《华侨日报》上的一篇文章。这篇署名“魏宗国”的文章发表于1980年1月25日,距“渤海二号”沉船事件公布一个来月,距秦文彩他们与日本、法国和美国石油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半年时间。

“魏宗国”——(“卫中国”的谐音),其文章一上来就充满着火药味,他出于对“卖国主义者的强烈义愤”,对石油部主持签订的中日两国之间石油合作合同进行了“剖析”,认为:“中日合作勘探开发渤海石油的协议中,中方和日方的报酬比例为1∶1.5;而国外的合同资源国和外国投资者的分成比例一般是4∶1。”显然,这么大的反差,说明了中国石油部和一些官员在与长期敌对中国的日本人“做着不可见人的勾当”。文章还以“事实”说明:“合同签订不到几十天,日本人已将其投资的7亿美元。连本带利赚回来了!”“魏宗国”据此预言,中国与日本的合作,将使中国在“15年的合同期内,损失1000亿美元”。

这还了得!当时中国人的生活水平非常之低,整个国家的国民生产总值才多少?1000亿美元的概念,在大家的心目中,是个不可思议的数字。

“石油部的人到底在干什么?他们是想把我们中国出卖给小日本啊?”中国人有“窝里斗”的毛病,现在一听说有人要出卖国家利益,于是便有人立即呼应起来。这时候,中科院情报所有一位女士,借着自己的工作便利,当她读到“魏宗国”的文章后,出于“爱国主义”的强烈责任感,大有拍案而起的勇气,立即将自己的一腔“爱国热血”,倾洒在笔端——她以万字檄文,向中央领导反映石油部的“卖国主义行径”和“铁的事实”。信发出的时候,还附了《华侨日报》“魏宗国”的那篇文章。

邓小平沉思良久,批示约集专家召开论证会

对“魏宗国”和中科院那位女士的“爱国主义”行为,呼应的人很多,加上石油部“渤海二号”事件的出现,“卖国主义者”被无情地“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秦文彩、张文彬,当然还有康世恩,他们都是被人背后谩骂为“卖国贼”的代表人物。整个石油部仿佛也都成了被“资本主义和帝国主义俘虏”了的阵营。

中科院那位女士的那封信一路过关地走到中共最高层手里,最后到了邓小平办公桌的情况说明了一点——谁也不敢轻易放掉石油部那么大的一个“卖国集团”。

这回轮到邓小平沉思了:是啊,这一阵子社会上对于改革开放说三道四,讲什么的都有,其中在利用外资和对外开放问题上暴露出的是爱国主义还是卖国主义的激烈争论。

什么是爱国主义?什么是卖国主义?什么是真爱国主义,什么又是假爱国主义真卖国主义呢?所有这些问题一定要让我们的人民认识和了解清楚!

在搞清楚这些问题时,要防止“左”的东西,同时还要防止右的,总之,讲改革开放、解放思想,都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邓小平静坐在办公室的沙发上,将那封信和“魏宗国”的文章搁在一边,然后点上一支“大熊猫”,开始了思忖……许久之后,他拿起一支红芯铅笔,在信的上端重重写下一行批示:秋里、谷牧同志:请你们约集一批专家,好好论证一下。

那一段时间,余秋里心情非常不好,石油部宋振明部长被撤职时常有人将各种怨气怨言传递到他余秋里的耳朵里,而报刊上公开的和不公开的指名道姓地点他余秋里的也已经很多了,似乎石油部成了一个“卖国贼”的大黑窝,他余秋里就是这个“卖国贼大黑窝”里的“总后台”。

“有人就这么说你!”余秋里的子女中就有人对他这样说。

每每此时“独臂将军”都会大发雷霆一通:“狗屁!他们知道个狗屁!我们石油部要有卖国贼的话,中国就不会有大庆油田、胜利油田了!早就让帝国主义踩在脚底下了!”

但是在外面、在工作场合,余秋里仍然保持着国家副总理和老将军应有的风度,他冷静地思考和应对着眼前的艰巨任务和风雨飘摇的海洋石油对外开放之航程……他相信自己的老部下康世恩、张文彬和秦文彩他们不会做出不利于国家和民族的事,更相信广大石油工人和石油部的干部们是经得起考验的。

“文彩,你们要认真准备,做好汇报,阐述你们的意见、观点。因为这个问题很敏感。有人骂我们是‘宁赠友邦,勿与家奴’。我们要认真研究,要自己心中有底,看看对在什么地方,错在什么地方。还有哪些地方有问题,一点也不能马虎和含糊。”余秋里很快把秦文彩叫到能源委的办公室,及时作了布置和交代。

一起参加谈话的还有能源委副主任杨波同志。他补充道:“这次证论,来头不小,你们要充分重视。到时候,要讲出为什么要对外合作,那些项目是怎样批准的,都要讲清楚!”

“是!”秦文彩坚定地向两位领导保证道:回去马上着手准备,一定全力应对这次大辩论、大论证。

论证会阵营空前豪华,但火药味极浓

1981年3月23日,一场声势浩大、阵营豪华、气氛异常严肃的论证会,在北京六铺炕的石油部大楼五层会议室如期举行。

“真正奉行和执行爱国主义行为的爱国主义者,被骂成了卖国贼;而有些人,在那次大论战中,却是以爱国主义者的身份和嘴脸出现,你说可笑还是可悲呢?”三十年后的今天,秦文彩这样问我。

所有答案都会在客观的和铁的事实面前获得结论。

此次论证会的阵营之豪华是空前的,原因有二:一是参加的单位之多,除了石油部,还有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科委、全国人大法制委、中共中央书记处研究室、地质部、石油部、财政部、外贸部、外交部、国家海洋局、中国银行、中国贸促会、中国地质学会、中国地球物理学会以及新华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24个国家部委及主流媒体单位;二是近百名国内顶级的专家,主要是从事石油和地质及经济、法律方面的专家,他们中有为新中国石油事业作出卓越贡献的黄汲清、张文佑、顾功叙、翁文波、侯祥麟等石油与地质专家,还有马洪、徐寿波等等。

会议的主持人,是江泽民同志。那个时候的江泽民是国家进出口委员会副主任,这个论证会是中央决定由进出口委与能源委一起主持召开的。另一位主持人是杨波同志。

第一天的会议在江泽民的主持下宣布开始。随即,身兼能源委主任的余秋里副总理作了简短讲话——因为此刻的余秋里虽为国务院副总理,其实论战的另一方早已私下里把他同样列在了“怂恿和指使石油部进行卖国行为的总后台”的角色,所以余秋里非常知趣地在作了一番开场白后,很快离开了会场。

不过,余秋里作为国务院领导,他的开场白说得还是非常有力。他说:“勘探开发海上石油,是中国石油工业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是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中央对此极为重视。这次论证会,应在经济、技术方面充分论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目的是搞好我国海上石油勘探开发的整体工作。”

余秋里走后,秦文彩注意到,本来火药味就很浓的会议现场,一下又显得气氛更加凝重与沉闷。令他感到有些不舒服的是,那个写信告到邓小平那儿去的女士,今天显得十分得意,眼睛不时地在现场到处寻觅和探秘什么。而新闻单位的一些记者仿佛也把她当作了“英雄”,不时地走过去与她交流和交换联系的电话号码。“沉住气,现在我们是‘被告’呢!”秦文彩暗暗告诫自己。当他把这种告诫的目光传递给坐在自己身边的赵声振、钟一鸣等人时,反倒觉得有些好笑了:因为秦文彩看到赵声振、钟一鸣他们个个比自己更加正襟危坐、神情严肃地坐在那儿,还真有点儿“被告”的样子。

“哎,用不着这样,我们是庄严陈述的!没什么了不起。”秦文彩胳膊和目光并用,向自己的战友们送去力量。

顿然间,他看到赵声振、钟一鸣等人的脸上露出一丝宽慰和充满胜利信心的微笑。

作为主要“被告”,秦文彩必须首先要代表石油部作一个总体的发言。而他的发言,是经几位从事对外合作的同志共同起草完成的,当然也经过石油部党组主要负责人看过并同意的。尽管如此,秦文彩知道,这一次发言,意义非同寻常,既要回答骂他们“卖国贼”的那些人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要用事实来回答党中央和邓小平同志主张的中国石油对外开放的决策的正确性和已经做的工作是完全符合国家利益、符合人民利益,以及是怎样与国际海洋石油开发的通用法则与做法接轨的。秦文彩深知自己肩上的责任……

“现在,我代表石油部发言。”秦文彩从座位上站起来,说得简洁又掷地有声。

“……中国海洋石油的对外合作,对中国主权没有任何损害。合同区块划分大小,都是由我们主权国来决定的。合作区块的主权永远属于我们中国!”

这是针对那些把石油部按照区块划分同合作国石油公司进行勘探开发说成是“出卖主权”的说法的正面回应。

之后,秦文彩从八个方面,就中方与外国公司合作勘探开发海上石油吃不吃亏、合同主要内容和具体操作等问题,一一作了详细的阐述。他的长篇发言,简单地归结为:

——勘探期内,不论有无商业性油田发现,全部勘探费用由日方(或其他外方)独自承担;

这么好的买卖有什么错?会场上,有人已经开始在私下里讨论和交换意见了。

——双方投资购置、建造而形成的固定资产,最终归中方所有;

那是用人家的钱建起来的东西,有的肯定还是比较先进的设备和装备,我们少花钱就能得到它,这是一桩便宜买卖嘛!有人轻轻拍手叫好。

——油田从开始商业性生产之日起,无论成本高低,也不管盈利多少,首先提取年产原油的42.5%作为中方固定留成;

嗯,这一条得细细研究,42.5%是多还是少呢?听听再说。

——所发现的油田建成并进行商业性生产的两年中,中方可以接管操作权,操作费按年产量的15%由中方包干;

一旦发现了油田,就把操作权拿回来,这很重要。应该说这做法很好嘛。

——油田在投产后的15年内,日方可获得年产原油的4.8%作为投资回报;

15年?4.8%?是多还是少了?不过,人家花了好几个亿美金来帮我们勘探开发,风险是很大的。如果没有发现油田,所有投资都得扔在海里。找到油田让人家获得一定的回报这很正常,而且人家来投资本身就冲着要赚点钱、占些小便宜的嘛!我看这条没问题!

——回收双方的投资和利息,其年额度不能超过年产原油的37.7%;

这又是一个什么概念?噢,就是用原油来抵偿投资方的投资与利息,可以嘛!我们就是因为国家穷,没钱,才找人家来合作嘛!国际惯例应该是多少?听听,听完再问问。

——合同期内,每个油田的累计采出量,不得超过整个油田储量的85%;其余的15%归中方所有;

嗯,这规定好。如果合同偿还期的15年内把油田的油都采完了,不等于为别人开发了嘛!留出保底储量是主权的体现。好!不过15%到底是多还是少了?

——油田建设开发投资,中、日(外方)的投资比例为51%∶49%。中方的投资,原则上由日方(外方)提供低息贷款。如中方拥有自有资金,也可以不用日方(外方)贷款。

对嘛!一旦油田建设开始,我们是大股东嘛!中国就是现在穷,穷了你就得让点利给人家。我看这些都是很好的做法嘛!

可不是,哪像那些人传言的是卖国行为,更没有丧失什么主权嘛!

我从一开始就不相信,堂堂人民共和国石油部,怎么可能做赔本的买卖?再说,他们的每一个项目都是经国务院批准的。要说在同外国公司合作中,有没有个别人想占点小便宜,我不敢保证,但谁想说石油部的人都是“卖国贼”,他们干的都是“丧失主权”、“为外国赚大钱”的话,打死我也不相信!

“不相信!我看那些说三道四的人是别有用心。”

以强有力数据,一一反驳“魏宗国”指责

秦文彩在台上一条条陈述的时候,台下已经有人不停在窃窃私语。然而再看看另一方也不含糊,他们(她们)一个个不时瞪大眼睛看着秦文彩,不时又拿着笔在纸上“刷刷”地写着,并交头接耳地互相鼓着劲,全力准备着进攻……

“下面,我想就用一些具体的数据和事实,来回答《华侨日报》上‘魏宗国’一文中提出的那些问题。我要在这里严正声明的是,‘魏宗国’的这篇文章中所列举的数据几乎没有一个是符合事实的!”

论战正式开始了!秦文彩开始了他对《华侨日报》“魏宗国”文章的一一反驳——

“首先我想指出的是,魏文所说的‘日本在15年内,享有石油出产的42.5%’,是完全不符合事实的。按照合同,一旦找到油田,在原油总产量中,我方享有42.5%的固定留成油,还有15%的操作费包干;而日方只有4.8%的报酬油。至于其余的37%的原油,合同中也写得清清楚楚,是中方按照国际市场的价格出售给日方的——特别要说明的是,我们这样做,既得到国务院的批准,同时又根据国际油价基本上是朝着不断涨价的情况来确定的,所以说它的出售定价,是根据产油时的国际油价来确定的。这既合理,也总体上有利于我们这一方。至于为什么要把37%的原油卖给日方,我们在合同里也非常清楚写明白了,它是作为我方投资建设和开发油田所需的经费的还贷和需要还付的利息。一旦偿还完毕建设投资和利息后,原油销售收入,则完全归中方所有。在这一点上,‘魏宗国’的文章混淆了基本概念和基本事实。”

“其次,魏文中说‘中日协议中石油产权的报酬比例,双方几乎高达1∶1.35’,这完全是没有丝毫根据的无稽之谈。下午,我想请诸位认真看一下我们与日方签订的合同文本,便知真相。在此,我想先向大家说明一下,按中日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测算,扣除双方投资的本息及操作后,中方与日方的净收入的比例平均为9∶1,如果是发现了高产油田,这个比例可以达到13.9∶1;产量低的油田,其比例也可保持在8.81∶1的水平上。”

“你们问世界其他国家同类的石油合作合同的比例是多少?我可以告诉你们:大约在4∶1的水平。也就是说,资源国和投资合作商之间的分成比例一般为4∶1。请听清楚了:我们同日方签订的分成比例的平均水平是9∶1,高出一倍以上!”

“第三个问题是:魏文中讲到的所谓的日方‘不到十几天,7亿美元的投资已连本带利全部收回’,则更是违背基本事实的。按照合同规定,日方在渤海湾的勘探开发投资远不止7亿美元,且按照现在的合同规定,日方想收回其基本投资最少也得7年,怎么可能在十几天内收回投资呢?魏文的那种说法,不仅完全不符合事实,即使在国际海洋石油合作开发史上也是从没有这种先例的,而且几乎是绝对不可能的事。不知是‘魏宗国’先生缺乏这方面的基本常识,还是有意捏造出这样的天方夜谭!”

“嘿呵呵——”秦文彩听到下面已经有哄笑声了。

突然他提高声调:“最后我想指出的是,‘魏宗国’的文章中说日方在收回投资后,‘所得到的将是源源不绝的免费原油供应,是价值千亿美元的石油资源’,这更是完全没有根据的。至于所谓的‘价值千亿美元的石油资源’,一是石油资源永远属于我们资源国国家所有;二是千亿美元的石油资源,意味着我们渤海湾要发现相当于7个大庆油田,或者说会有两个欧洲北海油田的资源量!我和我的同行对渤海湾再乐观的估计,也没有想得到可能有7个大庆油田或两个北海油田这样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伟大发现!”

“哗——”秦文彩结束讲话,台下顿时响起热烈鼓掌。

有几个人的脸色特别难看。其中有那位女士。

与“原告”正面交战,再次赢得掌声

“谁对秦文彩同志的发言有异议或问题,可以自由提出来。”杨波清了清嗓子,示意会场安静。他把目光移到以那位女士为代表的“原告”一方。

“我想问:石油部在不同地质部商量的情况下,便同外国公司签订了协议,这样做是否超过了石油部管理的范围?”早已耐不住的那位女士站了起来,对着秦文彩责问道。

“海洋石油的对外合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石油部只是作为职能部门在行使自己的工作职责。再说,地质部孙大光部长是知道我们的工作的。”秦文彩站起来回答道。

“你们是不是在搞租让制?”另有人提问。

“不是。”秦文彩回答得干脆,“我们搞的是风险合同。它是一种中外双方平等互利的合作模式。而且,即使在合作区块内,我们中方也保留着打井的权利。”

“南海对外合作,你们有没有同总参商量过?”有人提出一个军事保密问题。

“是的,我们不仅与总参有过多次的沟通与协商,而且国务院在作出相关决定时,总参的同志是参加了会议的。”

“听说外国公司都有自己一套非常有经验的谈判专家和经济学家,你们都是新手,谈判能不吃亏吗?”

“这同志提得很对。确实,我们在对外合作中深感自己的经验不足,特别是一些专业的法律和条款问题,有时被搞得头都会痛,但有几点可以保证我们在谈判中少吃亏、不吃亏:一是我们的同志虚心好学,包括我们的副总理康世恩同志,用他言传身教的作风,带领我们从不懂到懂、再到完全能懂并一直到熟练;二是我们为了避免吃亏,尽量地多选择几种方案进行比较,从中选择更有利于我们的最优方案;三是我们也请了第三方有丰富经验的国际专家帮助我们一起工作;第四点最重要,是我们参与对外合作的同志,他们都是石油部百里挑一的好同志,他们对国家、对党、对我们的人民忠心耿耿,勤劳机智,工作一丝不苟,并且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十分注意在实践中进取和提高自己的能力,所以到目前为止,我们把与外国公司所签订的合同给国际上著名的石油公司和专家们看后,他们一致认为我们中方不仅没有吃亏,而且应该说是极有利于我们中方的,属上佳或最佳的方案……”

再一次热烈鼓掌。

“我记得非常清楚,那九天半的时间里,我们不是在五楼的大会议室进行集体论战,就是在下面的小会议室翻阅资料,准备迎接挑战。”现年75岁的邱中健院士站在他的办公室,推开窗户,指着中石油西南方向的那栋楼,给我讲述约三十年前的那次大论战。“很热闹,有人说我们是卖国贼,很好笑,怎么可能呢?当时从事海洋石油领导工作的一些同志,都是从旧社会过来的人,像余秋里、康世恩和张文彬、秦文彩他们,都是打过仗的人,像我和黄汲清、翁文波这样的旧知识分子,在新中国成立之前,都吃过帝国主义和日本人的苦头,怎么可能做出卖国的事嘛!”

骂卖国贼者反成真“卖国贼”

“渤海论证会”,亦称“3·23论证会”,是中国对外开放初期一次规模最大、声势空前、内容广泛的大论战。它涉及到主权问题、经济问题、外交问题、军事问题和劳资问题等等方面,是一次为中国全面对外开放作先导的理论与实践的大辩论、大交锋和大总结。正如后来江泽民等同志在向中央财经委领导小组汇报时,中央领导充分肯定的那样:渤海石油勘探开发论证会开得好,很有必要,而且通过这种由多个部门和众多专家参与的集体论证形式,有利于增进对国家大政方针决策的正确性和可操作性。同时,中央再次充分肯定石油部所进行的包括渤海湾在内的海洋石油对外合作项目的进展,总体是好的,对我方是有利的,与外国公司签订的合同没有吃亏。

让秦文彩和石油人特别欣慰的是,中央再次强调我国海上石油开发与外国公司的合作不仅要继续,而且要坚持下去,甚至可以不断扩大范围。让外国公司有利可图理所当然,不应因此束手束脚,只要有利于加速我国海上石油开发,争取到更多的外国资金和技术,有利于我国四个现代化建设的事,石油部可以放手大胆地干。同时,在与外国合作中,可以充分利用我国的人力和资源国的自身优势,比如在建设服务基地和基地服务工作方面,尽可能地不雇用外国人员,由我们自己来做,争取“肥水”不外流。

中央领导十分肯定论证会上专家们提出的关于加速我国对外合作开发海洋石油的立法建议,给秦文彩留下了深刻印象。

“秦部长,报告一个好消息:听说那位女士已经被抓起来了!”突然有一天,有人兴高采烈地跑来对秦文彩说。

“哪个?”秦文彩愣了一下,问。

“就是写信告我们是卖国贼的那位女士。中科院的!”

“噢——她怎么啦?”

“她向外国人出卖情报,被我安全机关抓住了,据说马上要判刑!”

秦文彩轻蔑地“哼”了一声,说:“没想到她骂了我们好一阵卖国贼,最后自己反倒成了真卖国贼!可悲。”

“现在想起来,我们真得感谢这位女士,是她挑起的那次大论战,反倒让我们更清醒地认识到对外开放的复杂性和重要性,以及同外国公司合作中必须坚决捍卫的国家利益和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当现在的秦文彩再评说起那次大论战和那些辱骂他和石油部是“卖国贼”的人时,已经并不在乎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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