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说近代史上的"激进"与"保守" | |
2008年03月10日 09:20:06 来源:中华读书报 |
“激进”乎?“保守”乎?曾被批评为“流质易变”的梁启超。
一
过去讲中国近代史,人们常用的概念是“改良”与“革命”,贬前者褒后者,倒也泾渭分明;后来,“改良”与“革命”的概念渐被“保守”与“激进”代替,其褒其贬也有“待商量”之议。笔者以为,对于一般读者来说,首先应该弄清楚这些概念的内涵。“改良”与“革命”的概念为大家所熟悉,又有具体而实在的对象;“保守”与“激进”的概念,则需要有所解释。从字面看,“保守”的意思是“维持原状,不求改进”;“激进”则指“急进”(见《现代汉语词典》)。但这两个词用在历史、思想文化领域就不能仅取字面上的意思,还应该搞清楚其特定的词源涵义。
在思想史上,“保守主义”作为政治哲学,形成于18世纪末的英国,早期的一位代表者是写《法国革命论》(汉译本,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一书的伯克(E.Burke1729-1797),伯克在这本书中对法国大革命进行反思,认为英国“光荣革命”所体现的,对人身基本权利(生命权、财产权、信仰及言论自由权等)予以尊重和保护的传统,要比法国大革命用暴力摧毁一切的做法好得多。伯克所倡导的,也是自由主义的一种理念,因而伯克后来又被认为是自由主义的经典作家之一。“激进主义”也出自18世纪的英国,最初是一些政治精英分子要求对国会和社会问题进行根本性改革的主张(“激进”一词,在英文里,即Radi鄄cal,与“根本的”一词同),其原则也是秉持强烈的自由主义,后来法国大革命中的雅各宾派则以极端手段实现根本变革的政治行为,代表了一种激进主义。可见,保守主义与激进主义均为近代性质的西方思想,它们都与自由主义有着某种渊源关系。需要指出的是,伯克所倡导的保护传统(主要是“从《大宪章》到《权利宣言》”所肯定的“得自我们祖辈的”自由遗产和有利于维系公民社会的宗教伦理等),并非中世纪那些黑暗的东西,而是西方文化中与资本主义精神相一致的东西,是近代化了的东西。
用“保守”与“激进”来评价中国近代史上的政治、思想派别或人物,情况就大为复杂了。近代中国是一个转型中的社会,古代的东西与近代的东西杂混蜕变,本来就不好清理;思想文化范畴的理念与政治范畴的理念并用于救国斗争,越发显得头绪多多;而评家在使用上述两个词的时候往往只取其字面意思来说事,则更是歧异纷纷。譬如,就字面意思而言,“求新”与“守旧”和“渐进”与“急进”,在中国的具体历史环境下,是可以交叉于同一对象的。思想上的求新者,政治上却主渐进,像梁启超;文化上的守旧者,政治上却主急进,像章太炎,这一点也不奇怪。相比之下,“激进”一词,除了“急进”,还有“根本的”之意作注脚,说事时不至于弄得太拧;“保守”一词,送给不同的人和事,就相差得远了。倭仁以理学反西学的所谓“保守”,与胡适以自由主义反“俄式革命”的所谓“保守”之间,其距何止万里!鉴于此,评家在用“激进”与“保守”,进而用激进主义与保守主义这对概念说中国事的时候,自己先应该把它们的字面意思与词源涵义都搞清楚,再把近代中国的具体历史环境研究明白,才不至以其昏昏,使人昭昭。
二
上世纪后期,我国学术界有过几次对保守主义(同时也捎带着激进主义)的讨论,一次缘于思考所谓新儒家的观点;一次则是从介绍自由主义而引发。新儒家学派主张的是一种文化上的保守主义,认为中国传统文化也有现代价值,不应该加以否定,对传统文化的全盘否定就是激进主义。显然,这种文化观点,与近代西方保守主义的政治观点不完全是一回事。后者的核心思想———对人的基本权利的尊重与保护,在中国古代传统文化中是不大容易找得到的,因为这是属于近代性质的东西。当然传统文化中的精华需要继承,但它也需要现代化;至于专制主义、皇权主义、家长制那些东西,是绝不可能“万岁,万万岁”的。后来,一些介绍自由主义的学者讲清楚了保守主义的词源涵义;但对激进主义的用法,人们还是不大讲究学理:说孙中山等革命派是激进主义,言之尚属有据;说“俄式革命”也是激进主义,就又是只取其形式,而忽略了事物的性质。须知无产阶级革命的“根本解决”,是要彻底撕碎资产阶级自由、民主、博爱的“遮羞布”,通过阶级斗争,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最终消灭阶级,进入共产主义社会。这与自由主义是完全对立的另一套政治学说体系。
在近代中国,与西方保守主义的政治理念较为接近的思想界代表人物,应是梁启超。作为启蒙先驱,梁是自由民权这些西方思想的薪火传播者;戊戌维新失败后,他也曾一度鼓吹革命。1903年底考察美国归来,他改变了自己的政治立场,转而主张“开明专制”(后来又成为立宪派领袖),并终身反对革命。对此,时人和后人都用梁的老师康有为的一句话批评他:“流质易变。”这其实不太公允。对自由民权的追求,梁启超是始终如一的;其反对革命的观点,后来也没有变过,又如何说他“易变”呢?还在梁启超鼓吹革命的时候,他写过一篇文章《释革》(1902年12月14日,《新民丛报》),篇首即说:“‘革’也者,含有英语之Reform与Revolution之二义。Reform者,因其所固有而损益之以迁于善,如英国国会1832年之Revolution是也。日本人译之曰改革、曰革新。Revolution者,若转轮然,从根柢处掀翻之,而别造一新世界,如法国1789年之Revolution是也。日本人译之曰革命。”梁告诉读者,“革命”一词,始见于中国,《易》曰:“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书》曰:“革殷受命”,皆为王朝易姓而言,是不足以当Revo之意的。他指出,易姓者固不足为Revo,而Revo又不一定非要易姓。如19世纪是欧洲的Revo时代,除法国外,王统依然;更征诸日本,天皇今仍安富尊容,但社会却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后来梁启超实地考察了美国社会及其民主政治的运作,并将中国社会与民众的现实情状作了比较。其时,德国政治学家伯伦知理(J.K.Bluntschli)等人的国家学说在日本颇为流行,对梁氏也产生了重要影响,促使他终于选定以渐进的方式改造中国之路。梁与革命派辩论的文章,最著名的是《开明专制论》(1906年1月25日至3月25日,《新民丛报》),梁在文章中说得很明白,他能容忍的仅为“开明专制”而非“野蛮专制”。法王路易十四曰:“朕即国家也。”此代表野蛮专制之精神者也;普王腓力特列曰:“国王者,国家公仆之首长也。”则代表开明专制之精神者也。而后者能够为了国家利益顺应世界潮流,逐步实现社会的革新。梁启超对中国社会历史做过较深入的研究。在《中国历史上革命之研究》(1904年2月14日,《新民丛报》)一文中,他指出:西方近代的革命“大率在中等社会”,其以切身经济利益为枢纽决定革命和革命后的政治目标,结果是得自由民权。中国历史上的革命,则“有上等下等社会革命,而无中等社会革命”,这种革命“长者数十年,短者亦十余年”,往往群雄并起,全国糜烂,且伴有外族势力入侵,结果却仍得专制。因此,他主张以和平、渐进的改革,来育成中等社会,从而奠定“泰西文明革命”的基础。
三
梁的这种观点在当时却形成不了主流思想。因为中国的近代化变革是在西方列强的侵略、压迫下,以救国斗争的形式进行的,其自始就带有急促的特点。面对亡国、瓜分的严重威胁,人们恨不得在一天早上就扭转民族的厄运,使国家由弱变强,因而以为只有最彻底最全面最快速的变革才是最好的,用康有为“上书”时的话即“全变则强,小变仍亡”。但实行“全变”的戊戌变法却失败了。接着庚子动乱,辛丑条约,使民族灾难进一步加剧。尽管后来清政府的维新政策不亚于戊戌年代,甚至宣布预备立宪,可是它已经失去了民心。而以孙中山为首的激进民主派把救国的希望寄于革命,则吸引了大批爱国青年。辛亥革命终于推翻了皇帝。继之军阀们勾结列强又起祸害,内乱外患愈甚。恰在此时,邻国俄罗斯“十月革命”成功,且愿意帮助中国革命,激进民主派中的许多人终于踏上了“以俄为师”之路。尽管马列主义与自由主义是两股道上跑的车,但中国年轻的革命者相信:在实现共产主义的时候,真正民主与自由的社会必然到来。百年中国的政治、思想潮流,其轨迹大致如此。当年梁启超认为改造中国首在“新民”——欲建设民主自由的现代国家,最根本的是要把尚处于愚昧、奴性的民众转变成懂得自身权利与国民义务的新人;而“治愚”首在“疗贫”——欲使民众摆脱愚昧、奴性,最根本的是要解决他们的贫困问题。梁的学生张东荪更直言说先应“使中国人从来未过过人的生活的都得着人的生活”,所以需要切实地发展经济和教育事业。为此,即使国家经历一个阶段的“开明专制”也属必要。可是帝国主义列强的侵略,搅乱了人们的心态,危机感使得那些热血志士投身“毕其功于一役”的革命,相信“革命能够改变一切”——只有革命政府制定的最彻底的纲领,才能够“根本解决”中国问题,从而真正实现经济和教育事业的大发展。可以看出,在西方,保守主义与激进主义的源泉是自由主义;而在中国,它们二者的共同点更多的表现为求发展求富强。
今天,时代已经变迁了,但我们国家还没有完成实现现代化的历史任务。回顾百年,翻检思想,有人觉得我们现在的不少感悟,竟是梁启超早已说过的东西;更有人发出了“告别革命”的议论。笔者以为,此议的着眼点似在今日而非昔日。如果要对历史进行“应该怎样不应该怎样”的指点,则不可以脱离当时时代与社会的实际环境,也不能只研究历史的后果,不认或否认种种复杂的前因,这样才能使我们的评价接近客观与公允;如果要对现实问题进行讨论,则笔者敢言:邓公所谓“发展才是硬道理”与建设和谐社会、中国和平崛起的理念,已经成为国人的主流思想,这一思想对我们民族之宝贵,如何评价亦不过分。(王也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