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8年转轮手枪在美国诞生,1835年柯尔特公司开始批量生产转轮手枪,转轮手枪从此步人辉煌,各国军队纷纷列装。
1893年,德国制造的“博查特”半自动手枪面世,自动手枪初露峥嵘。不过这个“新生事物”因故障较多,未被大量装备和应用。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各国军队普遍使用的仍是各式转轮手枪,如美军除装备M1911式11.43毫米自动手枪外,还装备有M1917式11.43毫米转轮手枪;英军装备有韦伯利0.455英寸转轮手枪;法军装备有M1892式8毫米转轮手枪;意大利军队装备有M1889式0.40英寸转轮手枪,俄军装备有M1895式7.62毫米纳甘转轮手枪。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各式各样自动手枪相继研制成功并列装,在各国军队中转轮手枪逐步被自动手枪所取代。今天,军队中的手枪己经是自动手枪一统天下。在各国警察手中则不是这样,有的使用了自动手枪,有的仍然握持着转轮手枪,颇有亘古之风。那么,对于警用手枪而言,究竟选用转轮手枪好还是自动手枪好呢?
自动手枪的优点
自动手枪容弹量大.火力持续时间长。它的容弹量为7~20发,多为十几而转轮手枪一般只有6发。某些情况下容弹量少会很吃亏,例如在1997年拜西萍乡“8.15”缉捕持枪杀人嫌犯的战斗中,就曾有4名民警因枪弹打光而处手被动状态。因此,美国及许多西方的警察已经换上了容弹13~15发的自动手枪。
自动手枪重新装弹较快对一般熟练的自动手枪射手更换弹匣的时间是2秒左右而退掉转轮手枪弹巢中的弹壳,再装上新弹至少需要6~7秒。有的转轮手枪射手使用6发弹能一起放入弹巢的夹具,使这段时间缩短到4秒左右。大多数自动手枪都有空仓挂机,能及时提醒射手更换弹匣,这在紧急的状况下,也是很重要的右而转轮手枪打完6发弹后,再扣扳机没有响声才能发现弹巢内已经无弹,第7次扣扳机的误射有可能贻误战机,性命枚关。
自动手枪可以使应急射击时的扣机力做得较小,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便于精确射击。应急射击都是联动(双动)射击,自动手枪联动射击时,在扣扳机的同时需要使击锤回转,扣机力一般较大。转轮手枪联动射击时、在扣扳机时除了使击锤回转之外,还需要使弹巢也转动才行,因而转轮手枪应急射击时的扣机力较大,难于做得很小,不利手精确射击。至于单动射击的情况,两种手枪一样。
自动手枪枪身扁平,易于携带、而转轮手枪因为弹巢部位宽大,怎么也不如自动手枪横向尺寸,苗条。
转轮手枪的优势
转轮手枪的优点是结构简单,制造容易,造价低廉,操作简便。而且易于实施隐蔽射击,甚至在衣袋内也可以直接开火射击,因为它没有自动手枪射击时那样的套筒(枪机)长距离地来回运动。虽然转轮手枪比自动手枪装弹数量少,但对警察来说够用。美国有关方面曾对警察使用的手枪情况做过调查:80%的开枪射击发生在7米以内,持续时间不超过半分钟,发射弹药的总发数在5发以内。上述这些,使得转轮手枪乐于被警察等机构组织采购,也导致它在社会上大范围扩散。
转轮手枪的另一个优点是同一个转轮机构既可适应大威力枪弹,也能适应小威力枪弹。自动手枪则不行,其成熟的自动机构分为枪管后坐式和自由枪机式两类。枪管后坐式的手枪适合使用大威力枪弹,自由枪机式手枪适合使用小威力枪弹,不能相互兼容。枪管后坐式手枪发射小威力弹会出现“自动”不了的现象。自由枪机式手枪发射大威力枪弹会出现“膛外炸”参而一些用户恰恰需要使用大威力枪弹的同时也能使用小装药(小威方)的非致命弹药,转轮手枪正好是个“全能选手”。
转轮手枪的最大优点是不怕哑弹(瞎火弹)遇到哑弹仍可继续进行次发枪弹的发毓这一点在对抗射击中非常重要。射击中一旦遇到扣扳机未响,人们的自然动作是“再扣一次”。“再扣一次”的结果会因枪种不同而不同。同样遇到瞎火弹时,对于转轮手枪,再扣就是次发枪弹的继续射击。而对自动手枪而言,再扣就是贻误战机,不可能是枪弹的继续发射。要再次射击时,若是单动的自动手枪,需要重新向后扳动击锤才行。若是双动(或称联动)的自动手枪,虽然不用再次扳动击锤就可继续扣动扳机,但再扣还是不响时,射手才能反应过来、遇到了瞎火弹,此时“后拉套筒,抽出瞎火弹’,已失去战机。例如1988年我国警察参加奥地利特警大赛时,1977式手枪就曾出现哑弹一发。在敌我面对面交锋的情况下,在处理瞎火弹过程中,一旦迫使射手视线转移到枪上,自然会使对手赢得开枪先机。与战场上的军人相比,警察单人遭遇多名歹徒的机会要多一些,射击可靠性要求应当更高些,因为这与警察的生命安全息息相关。仅这一点就会造成对自动手枪的“一票否决”。
自动手枪和转轮手枪的选择
有人会说,现代枪弹的可靠性非常好,可以不考虑瞎火弹的问题。不对,国际上流行着“莫非定律”,任何事件只要存在有可能,不管几率多小(即使万分之一),那它就一定会出现。只要存在有瞎火弹的可能,不管可能性多小,瞎火事件就一定会出现。对警察来说,执行任务时大多数时间枪不离身,而射击机会极为稀少。这种情况下,长年累月随枪的枪弹的技术状态不会比得上仓库里的弹药技术状态好,加上枪弹不慎受潮等情况,出现瞎火的概率必然有所增加。转轮手枪正好适应“莫非定律”:小概率事件一旦出现,有了瞎火弹,也能继续正常射击。
不要急于下结论,不要“以一概全” , 要了解相关情况,例如在瞄准技术上若是实现了非直线的拐角射击,应付瞎火弹的迫切性就削弱了。在选择转轮手枪还是自动手枪时,应当肯定这样事实:现代枪弹制造技术完全可以保证瞎火率在几千分之一甚至万分之一以下。欧洲,特别是德国的警察们反对使用转轮手枪,他们正是从整体考虑,从现代制造技术水平考虑,自动手枪碰上瞎火弹的问题不必担心,完全能够放心使用。在我国警察几十年使用1954式、1964式、1977式自动手枪过程中,还没有听说直接因为排除瞎火弹的原因而导致受伤或牺牲的事例。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自动手枪与转轮手枪的选择应当不同情况不同对待。转轮手枪、自动手枪都能满足警察需要,不同警察可有不同选择,而军队宜走“独木桥”——选择自动手枪。因为对于军队,尤其是基层军官和用作自卫武器的参战人员使用的手枪,当然需要威力越大越好,容弹量越多越好,枪管后坐式的自动手枪。中高层军官使用的手枪,有着权利的表征作用,威力要求不突出,可以选择小巧的自由枪机式自动手枪。各类警察的使用场合、受威胁的程度、射击对象、预达射击效果等等都不相同,选择自然不一。不过,我国公安部门在手枪的装备上一直是跟着部队走的状况,将会随着公安现代化的进程变为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