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七郎请进
(2009-12-07 20:51:18)
下一个
(一)
你试图从我请你停止你的错误得出结论,说我承认自己不讲道理。这是不对的,除非你在“道理”前面加上一个定语“康七朗的”,或者委婉一点,“康七郎认为的公认的”。
(二)
前两天我给了一个命题:站在山巅的快乐当然比在山脚下徘徊的快乐要深刻一点。
我自认为这个命题是很普通的,不言自明的。比如,吴清源从围棋当中体会到的快乐当然比我从围棋当中体会的快乐要深刻,爱因斯坦提出相对论时得到的快乐当然比我证明了一个小定理体会到更深刻的快乐。
撇开这个命题的对错不谈,我完全是以高山仰止的态度来提出这个命题的。但是在你的眼里,“你与知凡一个路子,自以为站在山巅高人一等”,说这个南辕北辙不为过吧?说你无中生有不为过吧?
你说“你在我转的贴子下放的P还在那儿摆着呢”,请你自己回答,在没有完全搞懂我在说什么的时候说这种脏话,过了没有?
(三)
我对健的所谓的批判,中心思想是,拉一个已故的名人为自己背书,这种论理底气不足,文风不正。我可以轻易列举这种做法一般来说是如何的不当,以及健这么做又是同样的不当。但是在这儿就免了。
请看看你是如何指责我的:“你什么都不懂。”什么叫什么都不懂,你自己清楚吗?我虽然不能算一个出色的创作者,但是对创作本身并不是什么都不懂,对于如何创作出更美好的作品的挣扎也不是一点都没体会。你根本不懂我,如何下这个结论?
你会反驳,我也不懂健,特别是他的艺术创作,怎么能指责他拿伦勃朗来为他背书呢?首先,他的艺术创作是一回事,如何辩论如何说明他心中的艺术创作理论又是另外一回事。我指责的是后者,而不是前者。其次,我认为,任何一个人都不能强拉别人为发他自己的言论,这是一个基本假设,是常态。如果你想这么做,你必须提供足够的理由来证明你可以这么做。就象基于每个人都是无罪的常态,我们要证明一个人犯罪必须有足够的证据一样。我认为健没有,其实也不能够,做到这一点。如果你搞懂这个思路,就不会指责我,既然我不懂键,又如何能批判他,好像我正在打自己的耳光似的。
(四)
你自诩亦庄亦谐走廊第一。从这两天你的表现来看,差得何其远!说得难听一点,也就是比泼妇骂街稍强而已。你自己脸红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