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弦乐合奏《二泉映月》和幕后的故事

(2007-05-04 10:59:27) 下一个
二泉映月 弦乐合奏

吴祖强:弦乐合奏《二泉映月》的幕后故事 zt
 
吴祖强:我国著名作曲家、音乐理论家和教育家,江苏武进人,1927年出生于北京。1952-1958年分别毕业于中央音乐学院和苏联莫斯科柴科夫斯基音乐学院。历任中央音乐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1978年任副院长,1982年任院长至1988年10月。曾任中国音乐家协会副主席兼创作委员会主任、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执行副主席,现为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音协名誉主席、中央音乐学院名誉院长、中国人民政协会议常务委员。
吴祖强创作颇丰,有歌曲、合唱、室内乐、管弦乐、协奏曲、舞剧及戏剧电影音乐等。1959年与杜鸣心合作舞剧《鱼美人》的音乐,1964年负责集体创作舞剧《红色娘子军》的音乐。曾较早尝试将中国民间音乐、民族乐器与欧洲管弦乐队相结合,改编创作弦乐合奏《二泉映月》、琵琶协奏曲《草原小姐妹》等。所编著的音乐教科书《曲式与作品分析》获得1987年全国高等院校优秀教材奖。

吴祖强是个大忙人。在中国,有两类人总是很忙:名人和当官的人,吴祖强是中国家喻户晓的音乐家,同时又身兼数职,两样都占齐了,不忙都不行。
采访时间约在早上9点钟,吴先生之前在电话里说第二天要去上海,“采访最好限定在一小时之内”,笔者心说:不一样就是不一样。
直到见面,才发现吴祖强本人的确和我想象中的不太一样:虽年逾七旬,却未显出丝毫老态,具有南方人典型的玲珑身材和生动相貌,精神矍铄,态度随和。坐进他宽敞典雅的书房,主人面带微笑、侃侃而谈,窗台上的贝多芬半身铜像被一缕淡淡的晨曦削平了棱角……

上交团龄:旧话重提
说到中国交响乐,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开篇:李德伦肯定是从袁世凯的洋鼓洋号队说起,上海的同志们会首先提到工部局乐队。99年上海交响乐团纪念建团120周年,我在庆祝会上说了点自己的看法,大概意思是:在不割断历史的前提下,也需承认一个事实,那就是工部局乐队实际上是一个半殖民地产物,它最初成立的目的是服务于在上海租界的洋人,中国人没资格加入,甚至连买票欣赏乐队演奏的权利都没有,可以说中国交响乐的历史同中国近代史一样,也是从耻辱和灾难中走过来的,似乎无需回避这一点。

《二泉映月》:故事与插曲
《二泉映月》原曲凝聚着瞎子阿炳的动人故事,而由我改编创作的弦乐合奏 《二泉映月》背后也有一段故事。
我从1972年到1974年在中央乐团创作组任组长,负责组织一些中国曲目的写作。那时江青正好提出“民族音乐的历史长河”的说法,李德伦建议改编创作弦乐合奏《二泉映月》。我过去一直很喜欢《二泉映月》的旋律,在莫斯科学习时,一次美国芝加哥交响乐团访问莫斯科,演奏了巴伯的弦乐作品《柔板》,我听后深受感动,当时就想,有机会也写一个类似的弦乐合奏作品,于是二胡曲《二泉映月》的旋律和弦乐合奏的表现形式相结合便成就了弦乐合奏曲《二泉映月》。
弦乐合奏《二泉映月》试奏时,恰逢美国费城交响乐团访华演出,当时的指挥奥曼蒂率团与中央乐团交流联欢,两个乐团部分乐手混合,奥曼蒂指挥贝五的一个乐章,李德伦指挥另一个乐章,现场气氛十分融洽热烈。奥曼蒂突然提出想听听中国作品,中央乐团就在李德伦的指挥下演奏了刚排好的弦乐合奏《二泉映月》。乐曲奏罢,奥曼蒂激动不已,当即向李德伦索要曲谱,说是要带到美国去演出。那时,中国作品外送是件大事,需要请示,李德伦在费城交响乐团的告别音乐会上将该事报告了出席音乐会的江青。江青那天情绪很好,看看报告,只说了三个字“可以嘛”,弦乐合奏《二泉映月》的总谱遂飘洋过海,随奥曼蒂到了美国。
故事至此还没有完。不久,费城交响乐团来信,说该作品已被安排在其下个演出季的日程表中,将在四、五个城市巡回演出,希望中方提供一些相关的文字资料以供宣传之用。此前,与费城交响乐团同行的一位《纽约时报》记者勋伯格写过一篇访华印象的文章,文中有一段对弦乐合奏《二泉映月》作了如下描述:“它很好听,散发着淡淡的忧愁,又有点儿甜甜的,同夸张的《黄河》钢琴协奏曲成鲜明的对比,不知这是否意味着中国的文艺政策有所松动……”新华社就该文发了一条内参,江青看后非常恼火,发话说:“以后不要再宣传《二泉映月》”并请外交部和文化部拿出解决办法。当时的外交部长乔冠华赞成《二泉映月》在美演奏,文化部长于会泳善于体会江青的意图,坚决反对,最后,中方以我的名义对美方作出回复,回信中说:“该作品很不成熟,还要作重大修改,如美方演出,将无助于中美人民的友好。”至此,我在中央乐团创作组创作的第二部作品也遭“枪毙”厄运。

正说到兴头上,吴祖强家的电话突然响起来,趁他接电话的空儿,我瞟了一眼墙上的挂钟:11点整,看来主人早已忘记了自己当初曾说过“采访最好限定在一小时之内”的话,也许经常接受采访的人都有一种自觉或不自觉的自我保护意识吧。接完电话,吴祖强转过身来,脸上挂着无可奈何的笑容。

一个插曲,仍然跟《二泉映月》有关:我不久前应邀参加在南京举行的中国艺术节,在艺术节的晚会上有一个芭蕾舞名为《二泉映月》,由美国西北现代芭蕾舞团表演,节目单上印有“作曲:华彦君”的字样,作曲家名字中的“君”显然是“钧”的误写,我想既是美国人搞的东西,权且不在细节上深究了。谁知上台来作讲解的编舞者却是一位地地道道的中国人。演出开始,音乐一响起,原来是由我改编创作的弦乐合奏曲《二泉映月》,且伴奏录音的版本也很耳熟,应是出自国内乐团的演奏。说实话,舞蹈本身还看得过去,但是编舞者对中国作品及其作者的轻率态度却让人无法认同,何况作者本人就在台下呢。我想,这件事情说简单点是对作曲家的不尊重,如果深究下去,还涉及著作权问题。回到旅馆,我立即写了一封短信,表明了我对此事的态度,并将信委托主办单位转交那位“华裔”舞蹈家。令人不解的是,我刚刚从电话里得到消息,说是我写的那封信至今仍压在主办单位手里……看来中国的交响乐事业除了在创作、演奏及体制等方面不断正规化、国际化之外,要做的事情还很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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