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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修荣)遗产处理麻烦真实个案

(2007-11-01 10:22:45) 下一个

最近见到三个情况,都是由于生前没有妥善安排,令后人在处理遗产时出现麻烦。

 

            第一个情况,是夫妇为孩子设立了529帐户,是由配偶其中一人作为帐户持有人,受益人是孩子。该配偶不幸去世,由于529帐户没有预先订立继任帐户持有人,在生的配偶无权处理帐户,直到孩子十四岁时,才有权指定新的帐户持有人。教训:529或代管帐户都要有继任持有人或代管人。

 

            第二个情况,是夫妇只由一个人拥有物业产权,物业多年前已经拥有,价值上升了不少。没有产权的配偶离世,由于没有遗产继承,该物业没有任何成本提升(COST BASIS STEP UP)。教训:夫妇最好两个人名字都放在屋契上。

 

            第三个情况,是一位单身人士拥有一个物业,预先通过律师设立了遗嘱,指定由亲属承继物业。他去世后受益人亲属才发现,即使有遗嘱也一样要找律师做认证,除了要花时间之外,还要花几万元律师费。教训:单身人士假如拥有房地产,必须设立生前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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