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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陵鬼话 2017年03月27日 星期一 晴

(2017-03-27 05:28:44) 下一个


 2017年03月27日 星期一 晴
       近两天,看了多篇山东“辱母杀人案”文章。
       3月23日,《南方周末》首先报导了“辱母杀人案”,引发各界关注,成为舆论热点。
       血案发生于2016年4月14日,因暴力催债引起。女企业家苏银霞创办的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因公司资金困难,曾向地产公司老板吴学占借款135万元高利贷,约定月利息10%。
     苏银霞在支付本息184万和一套价值70万的房产之后还欠17万欠款。
    为了逼债,2016年4月13日,吴学占让手下人大便,并将苏银霞按进马桶里,要求还钱。深感恐惧与绝望的苏银霞四次拨打110和市长热线。警察过来了解了情况就离开了,苏银霞试图跟警察一起离开,却被吴学占拦住。
      第二天,催债手段升级。杜志浩等11名催债人员将苏银霞和于欢母子二人控制在源大工贸的接待室,用尽各种污辱手段,辱骂、抽耳光、鞋子捂嘴。
     源大工贸职工刘晓兰看到,苏银霞母子两人瑟瑟发抖,于欢试图反抗,被杜志浩抽了一耳光。杜志浩还故意将烟灰弹在苏银霞的胸口。杜志浩甚至脱下裤子,用极端手段污辱苏银霞——当着22岁的儿子于欢的面。被按在旁边的于欢咬牙切齿,几近崩溃。
    有工人看到这一幕后,找人报警。多名现场人员证实,警察进入接待室后,说了一句“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随即离开。
     这期间,接待室内发生骚动。刘晓兰告诉媒体,看到警察离开,情绪激动的于欢站起来往外冲,被杜志浩等人拦了下来。混乱中,于欢从接待室的桌子上摸出一把刀乱捅,杜志浩、严建军、程学贺、郭彦刚四人被捅伤。杜志浩因失血性休克死亡。另外有两人重伤,一人轻伤。
    警车赶到源大工贸,警察让于欢交出刀子,并把他带到派出所。
    近4个月后,吴学占因涉黑被聊城警方控制。杜志浩是吴学占涉黑组织成员之一,被刺前涉嫌曾驾车撞死一名14岁女学生并逃逸。
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

目前,社会舆论几乎一边倒地站在被告人一边。
人民日报评辱母杀人案:对司法失去信任才是最可怕的。当刑事个案成为公共事件时,它所带来的讨论关乎我们对法治未来走向的信心。司法,不仅关乎纸面规则的落地,还关乎规则背后的价值诉求,更关乎人心所向,伦理人情。否则,于欢承担的,就不止是杜志浩带来的羞辱。

清华法学院周光权教授:本案的不法侵害令人发指,多个黑社会组织成员长时期非法拘禁和暴力威胁被害人,足以认定为“行凶”;其中强制猥亵手段与强奸类似,针对这种侵害完全可以按照刑法第20条第3款,行使无限防卫权。如果本案都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普天之下,哪里还有正当防卫?

陈有西:没有基本的人权保护的国家。警察不知道保护人身权为天职,以为被讨债活该。法官不知道保护公民防卫权,以为不杀人就不能防卫。集体围攻、挑逗、侮辱、调戏、威胁、猥亵、限制人身自由,已经陷人于正在发生的伤害危险之中,足够构成正当防卫条件。基础理念性堕落。国家病入膏肓。人民已经整体性无力。

易中天:刺死辱母者于欢是制止犯罪;刺死辱母者于欢是正当防卫;刺死辱母者于欢是见义勇为;刺死辱母者于欢是血性男儿!

老殷:唉,万恶的旧社会,放高利贷的黄世仁把欠债人的女儿抢到家里再侮辱;幸福的新社会,放高利贷的人竟然掏出那玩意当着儿子的面侮辱其母亲。推翻了万恶的旧社会,给你一个黑白颠倒的社会!—— 活在一个救助不了弱者又不允许弱者自救的社会,是何其悲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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