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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04日 星期天 晴
聂树斌的案件受到国人关注。午后,看聂树斌案的信息。
▲聂树斌,男,1974年11月6日出生,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县冶金机械厂工人。1994年10月,聂树斌因强奸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被逮捕,1995年4月25日,聂树斌因故意杀人、强奸妇女被判处死刑,同年4月27日被执行死刑。
2005年,王书金供述曾强奸杀害聂树斌案的被害人。
2014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查。
2016年12月2日,最高法宣布聂树斌无罪。
对此,网上有许多评论:
◎贺卫方:今天,最高法院终于宣布聂树斌无罪,一个苦苦等待了十一年的结果。对于聂树斌的父母亲而言,是漫长的二十一年。对于不足二十一岁就被执行死刑的聂树斌而言,是永远!知道这个消息,我心中悲欣交集。这算不上什么喜讯,司法冤案受害人太可怜,苦苦哀求,十年奔走,伸冤的路途太过艰难。更重要的是,我们的司法制度如何最大限度地减少发生这类冤案,是决策者必须反思的大问题。还有,疑似真凶出现,何以要等待十一年才能够得到重审,才能得到真相,此中障碍何在?我们的刑事司法出了什么问题?这是此时此刻必须反思的大事项!
◎陈光武律师:今天,我一再和媒体说,聂案的昭雪,既不是正能量的胜利,也不是迟到的正义,更不是法制的进步。完全是全社会无数百姓、专家学者、律师们不懈努力的结果。这在中国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随着网络管制愈加严苛,百姓说话空间越来越小,律师发言将受处罚,无数类似冤案只能冤沉海底……
◎杀聂的时候,司法已经被赞美了一次;22年迟到的平反翻案,体制又被歌颂一回。一条鲜活的生命为这个牛哄哄的体制做了两次“正义“的背书。怎不令人感慨万千?!
……
老殷:聂树斌活了21岁,死了21年才被昭雪,而真凶早在11年前就自首了,为什么纠正冤案如此困难?背后的真相是什么?
聂案平反了,平反不叫公正,惩罚冤案始作俑者才叫公正。迟来的正义是非正义。你杀了人,那是犯罪,是渎职!何来的正义!是非“正义”也!
聂树斌案,具有典型的体制因素特点,这样的冤案比比皆是,被媒体曝光的只是冰山一角。
河道未改,水性凶猛。聂案只是无尽的江湖中,冥冥中溅起的一朵浪花,依然会消逝在滚滚浑浊的江河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