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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17日 星期四 晴
▲今天中午,收到刘岳山先生短信:
殷市长:读书网可能被取消了发表鍵的功能,连文字也无法发出,请你试试的是不是也是这种情况。
随即上三一读书网,点击多次,页面均显示:
三一读书 → 错误信息 → 网图网言659错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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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开机,也是这样。看来三一网被破坏了。我告北京网络供应商,请求处理。
▲ 凤凰网报道:蒙冤22年的许金龙给福建高院检察院送感谢牌匾(图)来源:法制晚报
今天下午,法制晚报记者了解到,此前曾蒙冤22年的许金龙等4人和家属分别来到福建省高院和福建省检察院,送上金色牌匾,感谢两司法机关在推动案件平反时所做的工作。
1994年1月13日夜里,福建莆田忠门镇前范村66岁的村民郑金瑞在家中被捆绑致死,警方立为“忠门1·14凶杀案”。公安经侦查后认定许金龙、许玉森、张美来、蔡金森为犯罪嫌疑人。福建高院经审理于1999年4月4日作出二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许玉森、许金龙、张美来、蔡金森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此后,许金龙等4人的家人坚持申诉。
2014年2月,福建省检察院向福建高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今年2月4日,福建高院开庭再审此案,并依法宣判:撤销原审判决,宣告许玉森、许金龙、张美来、蔡金森无罪。
蒙冤当事人之一的蔡金森告诉记者,为了感谢福建高院和省检察院在平反这起冤案所中的工作,4人商量后决定给两个单位送上感谢牌匾。
今天上午不到8点,4名蒙冤当事人和家属十余人就从莆田出发,大约10时来到福建高院。给福建高院的感谢牌匾上写着:“二十二载囚铁窗,习总法治普阳光,妈祖青天在当代,世世代代铭党恩”,福建高院副院长及办理该案的合议庭成员共同收下了这个牌匾,并向他们了解四人出狱这段时间的生活。下午,一行人又来到福建省检察院,送上感谢牌匾:“法律监督尽职责,为民伸冤显公平。”
……
老殷惊愕:4人蒙冤22年,却给检察院和法送金色牌匾表示感谢,无异说:冤案制造得好!真乃天下奇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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