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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9日 星期四 小雨
午后,老吴等几个人来我家。
吴问:你又发表高论了?
我:什么高论?
吴:老柳说,你对《北京青年报》上讲“多数党员严重违纪的党组织应解散”,认为是指全党?
我:这篇报道,是指某个党的组织,党的支部,如果多数党员问题很多,应当解散这个党的组织。它不是、也不可能是指全党。
吴:那你为什么讲是指全党?
我:由《北京青年报》的报道,我所作的思考:我认为中国共产党应当解散。
吴:理由何在?
我:第一、我国法律规定, 任何政党必须向国家民政部门注册登记,方为合法。现在的8个民主党派解放前注册登记,解放后又重复注册登记,可称之为合法政党。但是,中国共产党解放前不注册登记,解放后又不向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可见它的存在是不合法的,连存在都不合法,执政怎么是的合法的呢?早几年,北大法学教授贺卫方就提出这个问题,我很赞同。
第二、共产党由执政前的反对国民党一党专政,执政后却又坚持一党专政,走向独裁,背叛人民,共产党已经成为权贵集团的代表……比如反腐败,其实只要抓一件事:官员公布家产。但共产党拒绝执行。为什么?因为贪官太多太多。太多太多的贪官,正好又说明它代表的是贪官的利益,权贵的利益。
第三、腐败治国,民心思变……
……
总之,共产党气数已尽,不可救药。应当解散它。解散后,可另组新党,登记注册。习近平上台三年,有别于江、胡,由他出面重新组党,有可能会走出困境。
中国的唯一出路在实行多党政治,由民选决定执政党。
我同老柳并没有阱什么新内容,更不是什么高论。
吴:口头说说可以。但不要写入巴陵鬼话。不要当妄议的典型。
我:妄议的典型?我不够格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