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371)
2009 (369)
2010 (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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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376)
2013 (364)
2014 (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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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366)
2017 (364)
2018 (366)
2019 (365)
1、“非组织政治活动”是一个新提法
3月17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的文章,首次提出周永康、薄熙来从事“非组织政治活动”。
3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2014)》,其中也提到周永康、薄熙来等“搞非组织政治活动”。
“非组织政治活动”是一个新提法。中央党校教授张希贤表示:从未接触过“非组织政治活动”一词,过去的提法一直是“非组织活动”。比如今年1月13日习近平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也是强调“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
2、“非组织政治活动”比“非组织活动”严重
按照党章规定,在党内搞“非组织活动”,将受到从严重警告到开除党籍的党纪处分。但是搞“非组织政治活动”呢?党章对此并无明确规定。
张希贤认为,政治活动涉及政治方针、政治方向,非组织政治活动应该是指和党组织的政治方向背道而驰的,甚至违反党的方针、路线、政策的政治活动,有反党、背叛党的宗旨的基本属性。
老汉认为,“非组织政治活动”七个字,从中文用字的精炼讲究与党内斗争的历史传统,都可以用两个字来说明的,即“反党”或“政变”,顶多再加两个字;集团。
可见,“非组织政治活动”是“非组织活动”的升级版。
3、提出“非组织政治活动”的好处:
老汉认为,将贪腐的个案上升为“非组织政治活动”的路线斗争,可暂变相为选择性反腐,贪腐与否难以确定,但不是一条线上的人却很容易分清,这就给不是同一路线上的人吃了定心丸,可联合起来阵线分明的反腐了,是“统一战线”的妙用,起到了“团结大多数、孤立一小撮”集中精力打大虎的作用。
老汉的这个分析的确有深度。官员,特别是高层官员,腐败问题人人有份。时下的打虎,官心惶惶,官怨沸腾。如果用政治罪名收拾周永康们,比如说给他们安上个“篡党夺权”、“反党集团”的罪名,那就不会对其他在位的和退休的常委构成威胁。能有效地安抚浮动的官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