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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陵鬼话2014年06月19日

(2014-06-27 21:40:34) 下一个

 星期四 阵雨
唐寿鹏先生发来多条qq短信。其中,有张雪忠教授的微博4条。

一、
思想审查和言论控制是世界上最荒谬的事情:一小帮人对整个社会怀着绝对和无限的不信任,却要求整个社会对他们的判断力和公正心怀有绝对和无限的信任。坦荡公开表达思想的人,必须由一帮躲在暗处的人,以秘而不宣的标准和不可告人的方式进行监控,这是一个社会理智蒙昧道德沉沦的主要原因。


二、马克思这个已在坟墓里躺了一百多年的德国死人,在中国共产党眼里,远比今天十三亿中国活人更有资格决定中国的政府形式以及执政的归宿。 这种荒谬绝伦和暴虐透 顶的做法,可以说是一切叛国行为中最严重最恶劣的;一般叛国行为只是出卖国民的外在利益,而这种做法是出卖国民的灵魂。

 
三、
人民日报文,宣称中国应拒绝西方的司法独立和法律至上思想,坚持走中国特色的法治之路。其实,如果说西方的法治原则是"法律是法官最高的上司",那么中国特色的法治原则就是"上司是法官最高的法律"。在中国,越来越多的事例表明,司法机关已不是公民权利的守护者,而是政府侵犯民权的马前卒。


四、
我一直认为,在一个权力败坏、公义沦丧的国家,那些因为反抗而被销声、被迫害和被关押的人,才是真正代表了社会主流价值的人。正是由于这些人的存在,正直、良知、勇敢、善良等人性中最可贵的东西,才能在一个黑暗的国度,得到最鲜明、最有力的彰显,并为自由和公正的来临保存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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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超群
       民主的高标准与低标准`
老汉告诉我,有人对我在自由民主和政改方面的议论有看法,似乎张老头温文
尔雅有余,激情勇猛不足。
是的,我追求民主是稳中求进,不主张大刀阔斧地激烈变革,也就是说要用改
良的或改革的办法,不用或少用激进的革命办法。
政治体制改革,可以用温和的办法,也可以用激进的办法。两害相权取其轻。既
然用温和的办法也能达到政改目的,那为什么要采用激进的办法呢?抗日战争胜
利后,如果国共两党通过重庆谈判,实现国共合作的民主政治,那么就避免了那
场惨不忍睹的三年内战,更避免了大陆与台湾至今六十多年来的对立分治。诚如
此,那么今天的中国在世界上的位置恐怕就不是老二而可能早就跃居第一了。国
共两党的重庆和谈最终酿成两党兵戎相见,至今思来,令人唏嘘不已。
再者,我追求的民主有高标准和低标准之分,或者说战略上的民主是高标准,而
战术的民主是低标准。也就是说,我们在学习或效法西方民主政治方面,要高标
准,要取真经,要用拿来主义。而真正实施民主的时候,要分步骤、分阶段、低
标准,采用适合中国具体情况的民主政治方式。
采用和平的渐进的方式,在高标准的民主原则指导下渐次推行低标准的民主改
革,这就是我追求的民主之路。                  (6月13日)
张超群
       民主抗争或反对要用理性的方式,不宜采取激烈的甚至是暴力的方式
6月14日的《凤凰卫视》新闻,报道了昨天即星期五晚上香港立法会审批东
北部建设项目的预算案时,会议室外遭遇反对派人士的围攻,房子的玻璃窗被
砸毁。最后由警察出面阻止、抓人才使闹事得到平息。
对政府的建设项目有意见进行抗争或反对,我认为是公民的权利,应该予以支持。
但民主抗争或反对,一定要理性,不宜采取激烈的甚至是暴力的方式。
所谓理性抗争或反对,一是要讲道理,二是抗争或反对的行为要符合法律规定,
三是不能妨碍公共场所秩序或毁坏公物。
显然,6月13日香港一部分人包围立法会,强行冲撞、砸窗户,属于非理性,
是一种违法行为,必须予以谴责并应受到法律惩处。
台湾是实行民主政治的地方,香港是在共产党领导下实行民主政治改革的实验
田。总而言之,民主政治在中国已经看到了希望,令人鼓舞。
但是,前一阵子,台湾反服贸的学生运动强行占领立法机关、冲撞行政院的行为,
已经突破理性底线。香港一些人在立法会楼外的激烈行为,也已经令人担忧。还
有所谓占领中环的号召,是不是会发生占领立法会的事情,都使人揪心。为世人
所敬仰的自由民主价值理念,已经被一些人扭曲了。
中国人渴望民主,但中国需要的是理性民主。诚然,实行民主有一个由乱到治的
过程,有一个由非理性到理性的过程。但这种乱的民主或非理性的民主,不能给
国家或民众带来重大的痛苦或灾难。极而言之,与其要乱七八糟的民主,不如要
开明专制。给中国人带来灾难而不是福音的文化大革命的大民主,是告子告孙的
前车之鉴,万万不能重演。
因此,我们在设计民主方案时一定要高标准,要按治的标准或理性的标准策划。
民主的原则是多数决定的原则,程序是依靠举手或投票表决。少数服从多数,多
数尊重少数,这是民主的游戏规则。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里。如果说少数
派对什么表决或决策有意见,可以通过合适的方式表达,但不能用少数绑架多数、
用少数代替多数的非理性方式。正如台湾反服贸的大学生们的意见,不能等同如
大多数台湾人的意见;香港在立法会搞拉布的个别议员的意见不能等同于大多数
议员的意见。                                       (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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