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晴 今天上午参加三自教会举办的读书会。内容是由教会负责人刘非虎宣讲“法治在中国”。
会后,同李先生交谈。
他说:看了昨天的巴陵鬼话,讲到官员公布财产难,官员普遍腐败,是制度的原因。怎么理解?
我说:中国的腐败不是个别官员,少数官员,而是普遍的,绝大多数,这完是制度造成的。制度性腐败。这种腐败的本质上就是特权。官员利用其地位和权力获得不正当的利益、好处、特权等都是腐败。只要在这官位上,就算你真的不想贪腐,别人自然也会给你行方便,开绿灯,把各种好处送到你手上,这就是制度性腐败。台湾也有腐败,但不是制度性腐败。
李:请具体说说。
我:打个比方,假设胡锦涛的子女偷税漏税、走私,倒卖项目、批文,结果会怎样呢?大家很容易想象:公安不敢查,法院不敢判,媒体自觉失声,举报人神秘失踪…… 这个事情要发生在台湾会怎么样呢?假设马英九的子女涉嫌偷税漏税,结果会如何呢?大家很容易想象:媒体炒作,司法介入,马英九支持率下降,最后他女儿被依法审判,马英九甚至有可能引咎辞职。为什会截然不同?因为社会制度不同。民主制度下,官员权力受制约,受监督,无特权。官员不敢腐败,即使发生腐败,也能有效地惩治。非民主制度下,官员权力没有监督,享有特权,想拒绝腐败也难,于是官员普遍地贪腐,无节制地腐败。
李:正好象刚才刘飞虎讲的,美国总统克林顿因桃色新闻,差点被赶下台,向国民哭着做检讨。毛泽东玩弄了几十上百的女人,是伟大领袖。陈水扁贪污判刑坐牢,要是在大陆啊,安然无事。
我:台湾的官员必须自觉公布家产,大陆官员财产成了隐私,民众要求官员公布财产,被判刑。中国反腐败,要打虎拍苍蝇,但不能只是停留在抓几个老虎打几个苍蝇上,而是要产除孳生贪官的土壤,变革贪腐的制度。
李:中南海强调“三个自信”,制度是不能变的。
我:制度不动,反腐败虽然成绩大,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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