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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陵鬼话2013年11月4日

(2013-11-05 12:35:19) 下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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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两篇有关官员财产公布的报道。
第一篇:10月22日俄罗斯总理梅德韦杰夫做客新华网。


       主持人:您作为俄罗斯国家领导人,带头公布了个人的财产,您如何看待外界的评价? [10-22 15:29]

梅德韦杰夫:很正常看待,像其他国家领导人一样,我必须申报,我近几年来都在申报,我当总统的时候也申报过,现在当总理也在申报。所以大家知道总统总理有什么样的收入,有哪些财产,我家属的财产,我觉得这个做法很正常,全世界都这么做,没有什么特别的。 [10-22 15:29]


第二篇:11月03日,美国之音报道:因举牌要求官员公开个人财产而失去自由的中国民主维权人士、独立中文笔会会员赵常青近日被北京警方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移送审查起诉。

江西省新余市维权人士刘萍、魏忠平、李思华要求官员公示财产的“涉嫌非法集会”案10月28日上午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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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第一条新闻,我觉得这个主持人很不错,--他根据中国国情,借俄总理的嘴,讲出官员公布财产“全世界都这么做”,虽是旁敲则击,却揭示出中国反腐败的要害,点了中国执政者的软肋。看完第二条新闻,我感到很悲哀:“全世界都这么做”的事,在中国,当人民向执政者提出要求时,却有罪。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被称为“阳光法案”或“终端反腐”,早已被国际社会公认为一种卓有成效的反腐举措。全世界有近100个国家和地区将“官员财产申报制”入法。
反观国内,“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不仅千呼万唤也不出来,而且抓捕了多位举牌要求官员公开财产的公民。与俄罗斯相比,这是多么大的反差!
1987年11月17日,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王汉斌,在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就指出:“ 一些国家规定公务员应当申报财产收入,我国对国家工作人员是否建立申报财产制度问题,需在其他有关法律中研究解决。”
一晃20多年过去了,在这漫长的过程中,大大小小的官员换了一茬又一茬,在全国人民的沉默无奈中,大大小小的官员拥有的财富早己呈爆炸性的在增长或者大量被转移到海外。
1994年,《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曾被列入第八届全国人大立法规划中的第二类,属于研究起草、成熟时安排审议的项目,由监察部负责具体研究起草工作。但最终由于“客观条件不成熟”,连提交审议的机会都没有。
1999年,监察部再次向国务院上报《国家公职人员财产收入申报法》立法项目,建议列入第九届全国人大立法规划,但是最终仍然是因时机不够成熟等种种原因未被人大常委会列入立法讨论程序。
《公务员法》(草案)审议之际,有识之士纷纷建言,《公务员法》(草案)应明确规定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以利于实现促进廉政的立法目的。但让人失望的是,《公务员法》最终只字未提官员财产申报公开的任何内容。几乎每年“两会”期间,有关官员财产申报公开的话题都会被媒体热炒一阵,过后又悄无声息,没有形成任何相关的法律共识。
从2006年起,每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每年“两会”期间都必提交一份议案:建议制定公务员财产申报法。回复他的部门从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办公室变成了监察部,再变成了中纪委,回复的内容也呈现明显的变化。从“制定财产申报法条件尚不成熟”到“全面推行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尚存在一定困难”,再到“适时向全国人大提出立法建议”,“已着手起草建议稿、加快起草进程,将及早将《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最终又回到“官员财产申报,牵涉面很广,操作起来比较复杂,不是短期内就能办到的。”
其实,公布个人财产是很简单的事,有多少就公布多少,一年实际收入多少,消费多少是明摆着的事,有什么难的?只有“非法收入”的人才惧怕公开!全世界都这么做的事,在中国却如此难办,这说明了什么?
梅德韦杰夫大谈财产公开,也许在间接提醒中方:顺应人民的诉求,尽快出台官员财产公开的反腐举措,把权力真正置于人民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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